本实用新型涉及摩托车领域,具体为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
背景技术:
我国是一个摩托车大国,产量和使用量都位居世界前列,摩托车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交通不发达的地区还是有很大的市场,传统的摩托车在行驶工作中遇到等红灯或者是其他情况要停止行驶时,发动机还在怠速运行,如果要熄火只有关掉钥匙,传统的摩托车启动和发电分别由一个用于启动的有刷直流电机和一个用于发电的磁电机组成,磁电机发出的电由传统的短路式调压器为蓄电池充电,传统的短路式调压器在电池充满后对磁电机短路造成很大的能量损耗。
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在目前的大环境基础下,研发出了能够使摩托车具有怠速启停功能和充电控制的控制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研发出了摩托车用带有怠速启停功能的控制器,使用该控制器可以实现摩托车的怠速启停,摩托车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能极大的减少油耗,减少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包括壳体以及装设在壳体内部的电路板,所述壳体由上壳和下壳组成为一个整体,所述下壳的一端设有电机接口和电池接口,所述下壳的底部设有与电机接口、电池接口相连接的电容电路、开关电路和连接电路,所述下壳的中部设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与连接电路电连接,所述电路板与下壳连接固定处设有元件接口、控制接口,所述电路板由接口电路、控制电路和供电电路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电路板装设在壳体中,电路板的输入端与与连接电路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元件接口为霍尔元件接口,霍尔元件接口与发动机中的霍尔元件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开关电路由7个MOS管组成的具有开关功能的电路。
进一步地,所述电容电路由多个电容组成的电路。
进一步地,所述下壳的底面为散热结构,所述散热结构由若干散热隔片构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控制器内置有控制电路、各接口以及接口电路,控制电路作为整个控制器的控制中心,通过各接口的连接实现怠速启停功能和智能充电控制,使用该控制器可以实现摩托车的怠速启停和智能充电,摩托车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能极大的减少油耗,减少尾气对环境的污染,避免了充满电后产生能量损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轴测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电路布局结构图。
其中,1、上壳,2、下壳,3、电机接口,4、电池接口,5、元件接口,6、控制接口,7、电路板,8、电容电路,9、开关电路,10、连接电路,11、接口电路,12、控制电路,13、供电电路,14、MOS管,15、电容,16、散热隔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包括壳体以及装设在壳体内部的电路板7,所述壳体由上壳1和下壳2组成为一个整体,所述下壳2的一端设有电机接口3和电池接口4,所述下壳2的底部设有与电机接口3、电池接口4相连接的电容电路8、开关电路9和连接电路10,所述下壳2的中部设有电路板7,所述电路板7与连接电路10电连接,所述电路板7与下壳2连接固定处设有元件接口5、控制接口6,所述电路板7由接口电路11、控制电路12和供电电路13组成。
其中,电路板7装设在壳体中,电路板7的输入端与与连接电路10电连接;元件接口5为霍尔元件接口,霍尔元件接口与发动机中的霍尔元件连接。
其中,电机接口3用于连接控制器和摩托车电机,电池接口4用于连接控制器与摩托车蓄电池,元件接口5用于连接控制器与摩托车电机上的霍尔元件,控制接口6用于连接控制器与摩托车油门把手。
请参阅图3,图3中为控制器的下壳2,所述下壳2的一端设有电机接口3和电池接口4,电机接口3和电池接口4贯穿下壳2的壳体外,电机接口3与电池接口4均与电容电路8连接,电容电路8由若干个电容15及其电路组成,电容电路8在电池取出后,可以起到小型充电池的功能,另外,下壳2的底部还设有开关电路9,开关电路9由7个MOS管14组成的具有开关功能的电路。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摩托车二合一控制器,控制器内置有控制电路12、各接口以及接口电路,控制电路12作为整个控制器的控制中心,通过各接口的连接实现怠速启停功能和智能充电控制,使用该控制器可以实现摩托车的怠速启停和智能充电,摩托车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能极大的减少油耗,减少尾气对环境的污染,避免了充满电后产生能量损耗。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