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56880阅读:225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隧道施工辅助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



背景技术:

在山区,有的公路需要盘山而建,这样相对于直线行驶,不仅路程上会数倍加大,而且如果海拔过高,还有恶劣的雨雪天气,就更增大了行车困难。这样修建隧道就会接近于直线来回于两地之间,和水上桥梁的作用相仿,不仅节约了时间,还更加的安全。我国正在大力建设高速公路,需要修建隧道也比较频繁,但是,修建隧道时大型机械无法进入,更多的是人工手动作业,劳动强度高,劳动量大,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隧道施工进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多功能台车工作效率低下,清理车内物料不方便,比较耗费人力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其结构包括:车身、底座、液压千斤顶及套筒,其中车身的底部转动连接有底座,底座底端设置有滚轮,所述车身底端的一侧靠近底座位置处设有矩形的凹槽,所述凹槽中设有液压千斤顶并连接在底座上,所述液压千斤顶靠近车身侧边的一端设有脚踏板,所述车身一侧位于液压千斤顶的上方的位置设有第一套筒,所述第一套筒内连接有套杆,所述套杆的外壁上设有第一凸块,所述第一套筒一端连接车身,另一端处连接有第二套筒,所述第二套筒内套于第一套筒中,且第二套筒的内筒壁上设有第二凸块,所述第一凸块和第二凸块之间配合连接,所述第二套筒外侧一端垂直连接有第三套筒,所述第二套筒与第三套筒之间采用合页连接件连接,所述第三套筒垂直底端设置有载重块。

所述第二套筒的表面一侧设有第一卡扣,所述第三套筒与第二套筒相对的一侧均设有卡槽,且第三套筒上设有与第一卡扣对应的第二卡扣。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操作便捷,可以减轻操作者的劳动强度操作中,使用者通过拉伸第三套筒达到所需的长度后,再转动第三套筒,第二套筒与第三套筒之间采用合页连接件连接,并有锁紧装置锁紧,第二套筒的内筒壁上设有第二凸块,第一套筒内连接有套杆,套杆的外壁上设有第一凸块,当第二凸块垂直方向上位于两个第一凸块之间时,可以调节把手长度,当第二凸块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凸块重合时,把手长度固定,第三套筒的一侧设有载重块,可以使第三套筒稳定的放置在地面,达到支承效果,车身与底座转动连接,通过按压脚踏板让车身液压千斤顶推动车身一侧向上运动,使车身翻转倾倒,清理杂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的侧视图。

图中:1、车身;2、滚轮;3、液压千斤顶;4、脚踏板;5、第一套筒;6、第二套筒;7、第一凸块;8、第二凸块;9、第三套筒;10、合页连接件;11、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高速公路隧道施工用多功能台车,包括车身1,车身1的底部转动连接有底座11,底座11上设有滚轮2,车身1底端的一侧设有凹槽,凹槽中设有液压千斤顶3并连接在底座11上,液压千斤顶3靠近车身1侧边的一端设有脚踏板4,车身1靠近液压千斤顶3的一侧设有第一套筒5,第一套筒5远离车身1的一端连接有第二套筒6,第二套筒6的内筒壁上设有第二凸块8,第一套筒5内连接有套杆,套杆的外壁上设有第一凸块7,第一凸块7和第二凸块8之间配合连接,第二凸块8与第一凸块大小相同,第二套筒6远离第一套筒5的一端连接有第三套筒9,第二套筒6与第三套筒9之间采用合页连接件连接,可以使第三套筒9垂直地面,同时对车体有支承作用,第二套筒6的表面一侧设有第一卡扣,第三套筒9与第二套筒6相对的一侧均设有卡槽,且第三套筒9上设有与第一卡扣对应的第二卡扣,第三套筒9远离第二套筒6的一端设有载重块,载重块与第二套筒6一端为卡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中,拉伸第三套筒9达到所需的长度后,再转动第三套筒9,第二套筒6与第三套筒9之间采用合页连接件10连接,并有锁紧装置锁紧,第二套筒6的内筒壁上设有第二凸块8,第一套筒5内连接有套杆,套杆的外壁上设有第一凸块7,当第二凸块8垂直方向上位于两个第一凸块之间时,可以调节把手长度,当第二凸块在水平方向上与第一凸块7重合时,把手长度固定,第三套筒9的一侧设有载重块,可以使第三套筒9稳定的放置在地面,达到支承效果,车身1与底座11转动连接,通过按压脚踏板4让车身1液压千斤顶3推动车身1一侧向上运动,使车身1翻转倾倒,清理杂物。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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