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31501阅读:5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综采工作面开切眼掘进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



背景技术:

急倾斜综采工作面由于煤层倾角较大,开切眼施工难度和安全威胁大,采用钻机在机巷从下往上施工扩刷下煤通道时钻杆受重力、挠度等影响,终孔不易控制、误差大,且目前研究试验成功的急倾斜煤层开切眼钻扩技术主要适用于开切眼长度在100m以下,煤层相对较硬的条件,对于长度100m以上的急倾斜煤层开切眼主要还是采用钻爆法由下往上施工,在开切眼掘进过程中面临片帮、飞矸、推底等问题,为确保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相关配套设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主要由中柱挡板、末端引流挡板、固定横挡、阶梯留煤横挡、临时支护、防推底金属网、锚杆、防坠护栏、挡矸金属网组成,中柱挡板将行人间和溜矸间分开,溜槽搭设在溜矸间内,开切眼掘进的煤炭通过溜槽进入溜矸间,挡矸金属网铺设在中柱挡板上方封严至巷道顶板,临时支护采用两根单体液压支柱配方木对顶板进行支护。

上述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其特征是:中柱挡板间隔4m设置一组,末端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20m,掘进工作面碛头上半部超前于下半部0.2~0.3m。

上述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其特征是:防推底金属网和锚杆对煤层较厚地段底板进行支护,防止发生推底,底板支护必须跟拢末端引流挡板。

上述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其特征是:阶梯留煤横挡间隔4m设置一组,至临时支护最近的阶梯留煤横挡与掘进工作面距离控制在2m以内,高度不小于0.4m,在阶梯留煤横挡适当位置搭设梯步,方便人员上下。

上述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其特征是:固定横挡间隔20m设置一组在行人间,高度不超过0.3m,在临近中柱挡板下侧设置小孔,便于固定横挡堆积的煤炭进入溜矸间。

上述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其特征是:防坠护栏采用钢管焊接形成网格,孔间距不大于0.3m,置于中柱挡板末端溜矸间,一侧靠末端引流挡板,另一侧采用铁丝捆绑固定于巷帮金属网上,有效防止人员坠落和大块煤矸进入溜矸间造成堵塞。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施工简便,操作安全,实现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逐级逐段安全掘进,减少开切眼掘进过程发生片帮、飞矸、推底等威胁,使现场作业环境得到改善。

下面通过附图和实施例,对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Ⅰ-Ⅰ剖视图。

图中标号:1-中柱挡板;2-末端引流挡板;3-固定横挡;4-阶梯留煤横挡;5-临时支护;6-防推底金属网;7-锚杆;8-防坠护栏;9-溜槽;10—行人间;11—溜矸间;12—挡矸金属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参见图1、图2,一种急倾斜综采工作面开切眼安全掘进配套设施,主要由中柱挡板(1)、末端引流挡板(2)、固定横挡(3)、阶梯留煤横挡(4)、临时支护(5)、防推底金属网(6)、锚杆(7)、防坠护栏(8)、挡矸金属网(12)组成,中柱挡板(1)将行人间(10)和溜矸间(11)分开,溜槽(9)搭设在溜矸间(11)内,开切眼掘进的煤炭通过溜槽(9)进入溜矸间(11),挡矸金属网(12)铺设在中柱挡板(1)上方封严至巷道顶板,临时支护(5)采用两根单体液压支柱配方木对顶板进行支护。

本实施例中,所述中柱挡板(1)间隔4m设置一组,末端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20m,掘进工作面碛头上半部超前于下半部0.2~0.3m。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推底金属网(6)和锚杆(7)对煤层较厚地段底板进行支护,防止发生推底,底板支护必须跟拢末端引流挡板(2)。

本实施例中,所述阶梯留煤横挡(4)间隔4m设置一组,至临时支护(5)最近的阶梯留煤横挡(4)与掘进工作面距离控制在2m以内,高度不小于0.4m,在阶梯留煤横挡(4)适当位置搭设梯步,方便人员上下。

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横挡(3)间隔20m设置一组在行人间(10),高度不超过0.3m,在临近中柱挡板(1)下侧设置小孔,便于固定横挡(3)堆积的煤炭进入溜矸间(11)。

本实施例中,所述防坠护栏(8)采用钢管焊接形成网格,孔间距不大于0.3m,置于中柱挡板(1)末端溜矸间(11),一侧靠末端引流挡板(2),另一侧采用铁丝捆绑固定于巷帮金属网上,有效防止人员坠落和大块煤矸进入溜矸间(11)造成堵塞。

以上所述,仅是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实用新型作任何限制,凡是根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变更以及等效结构变化,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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