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安全轻便型气体致裂管组,其特征是,所述气体致裂管组是由若干气体致裂管依序串接而形成;每一气体致裂管包括:
外管,为直筒耐压塑料管体,其两端固接有端盖,在所述端盖上穿接有圆管状的金属接口,在所述金属接口的外露端上制有外螺纹;
内管,为直筒纸管,内置有高压致燃的烟火剂,在内管两端分设有封堵管腔的堵塞;
引爆导线,贯穿所述内管,且其两端分别穿出所在端的所述堵塞后,固接在所在端的外管端盖上的所述金属接口上;以及
电致点火头,设置在所述内管中,并与穿入内管的引爆导线电连接;
相邻两个气体致裂管之间通过连接管进行连接,所述连接管具有与所述外管相同的结构,即:所述连接管为直筒耐压塑料管体,其两端固接有端盖,在所述端盖上穿接有圆管状的金属接口,在所述金属接口的外露端上制有外螺纹;在所述连接管内还设置有用于将连接管两端的金属接口连接起来的导线;连接管端部的金属接口与气体致裂管端部的金属接口之间通过紧固螺母进行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轻便型气体致裂管组,其特征是,所述气体致裂管组中的所有气体致裂管的外管内腔相互贯通;位于气体致裂管组一端的金属接口用丝堵封接并连接上接地线,位于致裂管组另一端的金属接口通过连通管与空气压缩机相连通,并通过导线与电子启动器电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轻便型气体致裂管组,其特征是,所述外管为可耐受1.0MPa气压的PVC管,所述内管两端的所述堵塞由PVC或PE材料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轻便型气体致裂管组,其特征是,所述烟火剂为高压条件下方可引燃致爆的引爆药,所述高压条件指气压不大于0.8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