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内筒,所述内筒的内腔形成第一流道,
设置在所述内筒的外侧的第二流道,所述第二流道通过第一通孔与所述第一流道选择性连通,并通过第二通孔与外界连通,
其中,所述第二通孔位于所述第一通孔的上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筒的中间段的外壁上设置凹槽,在所述凹槽内设置与所述凹槽的两侧壁抵接的外筒,所述外筒与所述内筒之间的环空形成所述第二流道,所述第一通孔设置在所述内筒的壁上,而所述第二通孔设置在所述外筒的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筒的内壁上设置用于封堵所述第一通孔的滑套,所述滑套与所述内筒通过剪切销固定。
4.根据权利要求1到3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从上到下的方向上,所述第二流道依次包括第一段、第二段和第三段,其中,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三段的通流面积均大于所述第二段的通流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的通流面积与所述第一段的通流面积的比为0.1-0.6。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筒和所述外筒之间设置轴向延伸的筋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筋板与所述内筒和所述外筒均抵接,且在所述筋板上开设有连通孔。
8.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筒包括上接头段和与所述上接头段固定连接的下接头段,所述上接头段和所述下接头段的连接接触面为斜面。
9.根据权利要求1到8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气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流道的高度为10-30米。
10.一种钻井管柱,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到9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气侵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