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12111发布日期:2019-11-12 23:30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机械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



背景技术:

船用钻机在以下情形有折叠钻架,降低高度的需求,如:调遣过程中遇到过桥、跨河高压线等净空高度不够、在海上风浪大,为了安全要降低重心,钻机故障维修等等。

现一般的折叠钻架把折叠处设在钻机滑架本身,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够,在使用的过程中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折叠处设在钻机滑架本身稳定性和安全性不够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包括折叠钻架,所述折叠钻架上侧设置有钻机滑架,且钻机滑架上设置有斜撑,所述折叠钻架上设置有底盘,且底盘上设置有第一螺纹孔,第一螺纹孔内穿插有固定螺杆,所述底盘上设置有限位座,且限位座上设置有弹性柱,所述折叠钻架与钻机滑架连接处设置有转轴,且钻机滑架上设置有第二螺纹孔,固定螺杆端部插设在第二螺纹孔内,所述钻机滑架上设置有限位孔。

优选的,所述斜撑和钻机滑架之间构成三角支撑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螺纹孔和第二螺纹孔孔径大小相等。

优选的,所述限位座卡设在限位孔内部,且限位座在折叠钻架上呈对称分布。

优选的,所述限位座与底盘之间通过弹性柱胶合相固定,且限位座为矩形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通过采用折叠钻架的折叠处设置有底盘,同时在钻机滑架上设置有两根斜撑对钻机滑架进行加固,把转轴放置在底盘后部,使钻机滑架与折叠钻架之间能够进行相对转动,折叠钻架上的设置有第一螺纹孔和固定螺杆能够与钻机滑架上的第二螺纹孔进行螺纹连接穿插固定,限位座和限位孔进行卡合固定,在保证钻架牢固的同时,能使钻机方便安全折叠,保证钻机滑架本身稳定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的折叠钻架与钻机滑架折叠前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的折叠钻架与钻机滑架折叠后示意图。

图中:1、折叠钻架,2、钻机滑架,3、斜撑,4、底盘,5、第一螺纹孔,6、固定螺杆,7、限位座,8、弹性柱,9、转轴,10、第二螺纹孔,11、限位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包括折叠钻架1、钻机滑架2、斜撑3、底盘4、第一螺纹孔5、固定螺杆6、限位座7、弹性柱8、转轴9、第二螺纹孔10和限位孔11,折叠钻架1上侧设置有钻机滑架2,且钻机滑架2上设置有斜撑3,斜撑3和钻机滑架2之间构成三角支撑结构,斜撑3能够对钻机滑架2进行加固,从而使折叠钻架1稳定性和安全性更高,折叠钻架1上设置有底盘4,且底盘4上设置有第一螺纹孔5,第一螺纹孔5内穿插有固定螺杆6,第一螺纹孔5和第二螺纹孔10孔径大小相等,便于固定螺杆6进行穿插在第一螺纹孔5和第二螺纹孔10内部,使折叠钻架1和钻机滑架2进行固定,底盘4上设置有限位座7,且限位座7上设置有弹性柱8,限位座7卡设在限位孔11内部,且限位座7在折叠钻架1上呈对称分布,限位座7在弹性柱8的作用下,使限位座7与限位孔11之间卡合更加紧密,限位座7与底盘4之间通过弹性柱8胶合相固定,且限位座7为矩形结构,限位孔11表面积大于限位座7表面积,便于卡合固定,限位孔11能够对弹性柱8进行挤压,折叠钻架1与钻机滑架2连接处设置有转轴9,且钻机滑架2上设置有第二螺纹孔10,固定螺杆6端部插设在第二螺纹孔10内,钻机滑架2上设置有限位孔11。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时,首先,根据使用需要将折叠钻架1和钻机滑架2进行安装,当安装完毕后进行使用,调遣过程中遇到过桥、跨河高压线等净空高度不够、在海上风浪大,为了安全要降低重心时,可将折叠钻架1与钻机滑架2进行折叠转动,将折叠钻架1与钻机滑架2上穿插的固定螺杆6进行相对转动,使固定螺杆6从钻机滑架2上的第二螺纹孔10进行脱离,钻机滑架2和折叠钻架1通过转轴9进行相对转动,同时使限位座7和限位孔11之间进行脱离,斜撑3对钻机滑架2进行支撑,这就是该船用钻机的折叠钻架的使用过程。

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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