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2566792发布日期:2022-12-16 21:15阅读:95来源:国知局
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稠油开发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


背景技术:

2.火烧油层(in-situ combustion)又称为火驱开采法(fire-flooding),亦称地下燃烧或层内燃烧,是一种在油层内部产生热量的热力采油技术。原油采收率可高达50%~80%,火驱动技术对原油开采,特别是稠油的开采具有重要意义。
3.在火驱开采过程中,发明人发现在火烧过程中受平面火线波及不均、油井见效程度差异大的矛盾影响,从火驱区带划分来看,生产井处于的区带为冷油带;从生产实践来看,近井区域温度低、粘度大,原油不具备流动性,因此,生产井近井地带冷油无法采出,需要采用生产井辅助蒸汽吞吐引效的措施,加快火线推进速度、调整火线燃烧方向,达到提高见效程度、改善平面见效状况的目的。然而目前技术中无法确定火驱开采过程中生产井的生产状态,进而导致无法确定蒸汽注入强度,如若蒸汽注入强度过大,会导致蒸汽的浪费,火线控制不准确;如若蒸汽注入强度过低,则将无法对近井区域的油带进行改善,无法起到加快火线推进速度、调整火线燃烧方向的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或相关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
5.有鉴于此,根据本技术实施例提出了一种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包括:
6.采集生产井蒸汽驱状态下的第一日采油量;
7.获取生产井在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
8.基于所述尾气量和所述第二日采油量与所述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
9.基于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注入强度。
10.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尾气量和所述第二日采油量与所述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的步骤包括:
11.基于所述尾气量,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
12.基于所述第二日采油量与所述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
13.基于所述火驱燃烧状态和所述火驱见效状态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
14.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尾气量,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的步骤包括:
15.设定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
16.基于所述尾气量与所述第一气量阈值和所述第二气量阈值的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
17.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气量阈值的取值为8000至
9000、所述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为1500至2500。
18.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尾气量与所述第一气量阈值和所述第二气量阈值的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的步骤包括:
19.在所述尾气量大于或等于第一气量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为高温燃烧状态;
20.在所述尾气量小于第一气量阈值,且大于或等于第二气量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为一般燃烧状态;
21.在所述尾气量小于第二气量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为未充分燃烧状态。
22.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二日采油量与所述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的步骤包括:
23.设定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
24.基于所述差值与所述第三阈值和所述第四阈值的比较结果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
25.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六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三阈值的取值为1.5至2.5,所述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为0.5至1。
26.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二日采油量与所述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的步骤包括:
27.在所述差值大于或等于第三阈值,则确定所述火驱见效状态为见效状态;
28.在所述差值小于第三阈值,且大于或等于第四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所述火驱见效状态为一般见效状态;
29.在所述差值小于第四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所述火驱见效状态为未见效状态。
30.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火驱燃烧状态和所述火驱见效状态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的步骤包括:
31.在生产井处于高温燃烧状态和/或所述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则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高温燃烧井;
32.在生产井处于一般燃烧状态和/或所述一般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则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增压受效井;
33.在生产井处于未充分燃烧状态和/或未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则确定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未见效井。
34.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九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基于所述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注入强度的步骤包括:
35.降低所述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注入强度;
36.增加所述火驱增压受效井和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
37.在本技术实施例的第十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38.所述降低所述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的步骤包括:
39.将所述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经由70-90方/米降低至50-60方/米;
40.所述增加所述火驱增压受效井和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的步骤包括:
41.将所述火驱增压受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经由60-80方/米增加到80-90方/米;
42.将所述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经由70-80方/米增加到90-110方/米。
43.相比现有技术,本发明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采集生产井在蒸汽驱状态下的第一日采油量和生产井在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进一步基于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一日采油量与第二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以尾气量和第一日采油量与第二日采油量的差值为参数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使得生产井生产状态的确定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基于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的注入强度,能够确保蒸汽的注入可以实现加快火线推进速度、调整火线燃烧方向,达到提高见效程度、改善平面见效状况的目的,同时可以避免过多蒸汽的损耗,提高火驱吞吐引效采油的产油效率。
附图说明
44.本发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45.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实施例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46.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又一种实施例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的井组结构示意图;
47.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一种实施例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的井组的日产变化图。
具体实施方式
48.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地详细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49.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还可以采用其他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50.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包括:
51.步骤101:采集生产井蒸汽驱状态下的第一日采油量。可以在生产井仅通过蒸汽驱开采的状态下统计生产井的第一日采油量信息,该第一日采油量信息可以表征生产井在蒸汽驱采油作用下的效率。
52.步骤102:获取生产井在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可以在生产井仅通过火驱开采的状态下统计生产井的第一日采油量信息,该第一日采油量信息可以表征生产井在蒸汽驱采油作用下的效率。
53.步骤103:基于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在稠油开采初期,通过生产井向油层注入蒸汽,通过蒸汽的高温可以起到软后稠油的作用,进一步即可利用稠油原油的产出,而随着开采时间的增长,油层中靠近生产井的稠油大多已经被开采,而再经由生产井注入蒸汽,则蒸汽难以作用到距离生产井较远的稠油油层上,因此会导致生产井采油效率低。此时则可以通过注入井向油层内注入空气,进一步在油层内进行燃烧,燃烧产生的热量即可驱动油层运动,进而稠油即可经由生产井产出。而通过统计尾气量即可获知地底油层的燃烧状态,通过计算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即可获知生产井经由蒸汽驱改为火驱的见效状态。进而基于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与第
一日采油量的差值两个参数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是从火驱油层的燃烧状态和火驱开采的见效程度两个方面确定生产状态,使得生产状态的确定更为准确,更具参考价值,使得生产井生产状态的确定标准化、规范化。
54.步骤104:基于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注入强度。通过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注入的强度,通过合理蒸汽强度的确定,确保蒸汽恰好能够对油层起到软化作用,能够确保蒸汽的注入可以实现加快火线推进速度、调整火线燃烧方向,达到提高见效程度、改善平面见效状况的目的,同时可以避免过多蒸汽的损耗,提高火驱吞吐引效采油的产油效率。
5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采集生产井在蒸汽驱状态下的第一日采油量和生产井在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进一步基于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一日采油量与第二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以尾气量和第一日采油量与第二日采油量的差值为参数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使得生产井生产状态的确定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基于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的注入强度,能够确保蒸汽的注入可以实现加快火线推进速度、调整火线燃烧方向,达到提高见效程度、改善平面见效状况的目的,同时可以避免过多蒸汽的损耗,提高火驱吞吐引效采油的产油效率。
56.在一些示例中,基于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的步骤包括:基于尾气量,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基于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基于火驱燃烧状态和火驱见效状态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
57.基于尾气量,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基于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而后再基于火驱燃烧状态和火驱见效状态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从火驱燃烧状态和火驱见效状态两个角度确定生产状态,使得生产状态的确定更为准确,更具参考价值,使得生产井生产状态的确定标准化、规范化。
58.在一些示例中,基于尾气量,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的步骤包括:设定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基于尾气量与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的比较结果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
59.通过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的设置,将尾气量分别与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进行比较,利用简单的比较关系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能够提高确定的效率,使得分析过程更为简单、直观。
60.可以理解的是,尾气量越多则说明火驱燃烧状态越佳。
61.在一些示例中,第一气量阈值的取值为8000至9000、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为1500至2500。
62.第一气量阈值的取值为8000至9000、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为1500至2500,进一步确定了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范围。通过这两个阈值范围的确定,使得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的确定更为精准。
63.更优选地,第一气量阈值的取值为8000;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为2000,能够使火驱燃烧状态的确定更为精准。
64.可以理解的是,尾气量可以为生产井日产尾气总量,单位可以为方/天,而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的阈值的单位与尾气量的单位相同。可以理解的是1方为1立方米。
65.在一些示例中,基于尾气量与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的比较结果确定生产
井的火驱燃烧状态的步骤包括:
66.在尾气量大于或等于第一气量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为高温燃烧状态;
67.在尾气量小于第一气量阈值,且大于或等于第二气量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为一般燃烧状态;
68.在尾气量小于第二气量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火驱燃烧状态为未充分燃烧状态。
69.在该实施例中,进一步提供了基于第一气量阈值和第二气量阈值确定火驱燃烧状态的具体步骤。使得火驱燃烧状态具备高温燃烧状态、一般燃烧状态和充分燃烧状态三种状态,能够充分表征生产井不同的燃烧状态。
70.在一些示例中,基于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的步骤包括:设定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基于差值与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的比较结果确定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
71.通过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的设置,将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分别与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进行比较,利用简单的比较关系确定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能够提高确定的效率,使得分析过程更为简单、直观。
72.在一些示例中,第三阈值的取值为1.5至2.5,第四阈值的取值为0.5至1。
73.第三阈值的取值为1.5至2.5、第四阈值的取值为0.5至1,进一步确定了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的取值范围。通过这两个阈值范围的确定,使得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的确定更为精准。
74.更优选地,第一气量阈值的取值为2;第二气量阈值的取值为1,能够使火驱见效状态的确定更为精准。
75.在一些示例中,基于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火驱见效状态的步骤包括:
76.在差值大于或等于第三阈值,则确定火驱见效状态为见效状态;
77.在差值小于第三阈值,且大于或等于第四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火驱见效状态为一般见效状态;
78.在差值小于第四阈值的情况下,则确定火驱见效状态为未见效状态。
79.在该实施例中,进一步提供了基于第三阈值和第四阈值确定火驱燃烧状态的具体步骤。使得火驱见效状态具备见效状态、一般见效状态和未见效状态,能够充分表征生产井不同的见效状态。
80.在一些示例中,基于火驱燃烧状态和火驱见效状态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的步骤包括:
81.在生产井处于高温燃烧状态和/或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高温燃烧井;
82.在生产井处于一般燃烧状态和/或一般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增压受效井;
83.在生产井处于未充分燃烧状态和/或未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则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未见效井。
84.在该实施例中,在生产井满足高温燃烧状态和见效状态两种状态中的至少一种时,则该生产井的状态优,该生产井为火驱高温燃烧井;在生产井满足一般燃烧状态和一般见效状态,两种状态中的至少一种时,则该生产井的状态较优,该生产井为火驱增压受效井;在生产井满足未充分燃烧状态和未见效状态,两种状态中的至少一种时,则该生产井的状态差,该生产井为火驱未见效井。如此设置即可从基于火驱燃烧状态和火驱见效状态多将生产井划分为火驱高温燃烧井、火驱增压受效井和火驱未见效井。能够准确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
85.可以理解的是,该实施例采用筛选的方式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火驱高温燃烧井的优先等级最高,火驱增压受效井次之,火驱未见效井的优先等级最低。例如,在某一生产井满足了高温燃烧状态和一般见效状态,则因为火驱高温燃烧井的优先等级最高,该生产井应该被认定为火驱高温燃烧井。再例如,在某一生产井满足了未充分燃烧状态和一般见效状态的情况下,因为火驱增压受效井的优先等级高于火驱未见效井,该生产井应该被认定为火驱增压受效井。
86.在一些示例中,基于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注入强度的步骤包括:降低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注入强度;增加火驱增压受效井和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
87.通过对火驱高温燃烧井可以更为节省能源,通过增加火驱增压受效井和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可以提高引效成功率。
88.在一些示例中,降低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的步骤包括:将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经由70-90方/米降低至50-60方/米;增加所述火驱增压受效井和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的步骤包括:将火驱增压受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经由60-80方/米增加到80-90方/米;将火驱未见效井的蒸汽注入强度经由70-80方/米增加到90-110方/米。
89.在该实施例中,进一步提供了确定蒸汽注入强度的方式;发明人发现,被认定为火驱高温燃烧井的原有蒸汽注入强度绝大多介于70-90方/米之间;被认定为火驱增压受效井的原有蒸汽注入强度绝大多介于60-80方/米之间;被认定为火驱未见效井的原有蒸汽注入强度绝大多介于70-80方/米之间。
90.对于火驱高温燃烧井可以认为该生产井的火驱状态较佳,蒸汽注入强度较高,故而将火驱高温燃烧井的蒸汽强度降低至50-60方/米,避免蒸汽注入量过多,而对火线产生破坏,既能够保障原油的顺利产出,同时能够降低能源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91.对于火驱增压受效井可以认为该生产井的火驱状态一般,故而将蒸汽注入强度增加至80-90方/米,能够增加引效成功率,确保生产井尽快见效。
92.对于火驱未见效井,可以认为该生产机的火驱状态较差,应该大幅度提高蒸汽注入强度,故而将蒸汽注入强度增加到90-110方/米,能够增加地层能量,加快见效速度。
93.具体实施例
94.以某油田为例,调控的重点是101个面积井组的生产井,先根据目前生产和监测指标重新判别油井见效程度,在分析井组的主要矛盾,制定针对性调控方案。具体地,如图1所示,该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包括:
95.步骤101:采集生产井蒸汽驱状态下的第一日采油量。
96.步骤102:获取生产井在火驱状态下的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
97.步骤103:基于尾气量和第二日采油量与第一日采油量的差值,确定生产井的生产
状态。
98.步骤104:基于生产井的生产状态确定蒸汽注入强度。
99.该实施例,划分油井的标准优选现场实践中比较直接形象,且容易火驱的的动态生产和监测指标,一个是转驱前单井日产油q1,一个是转驱后单井累积日产油q2,第三个是尾气含量d,用来判断燃烧状态。
100.首先,将尾气量大于或等于8000方/天的生产井认定为高温燃烧状态;尾气量大于或等于2000方/天小于8000方/天的生产井认定为一般燃烧状态;尾气量小于2000方/天的生产井认定为未充分燃烧状态。
101.然后根据油井转驱前后q2-q1的增产量高低判定油井见效程度,q2-q1大于或等于2吨,则认为该生产井为见效状态;q2-q1大于或等于1吨,小于2吨,则认为该生产井为一般见效状态;q2-q1小于1吨则认为该生产井为未见效状态。
102.当某一生产井为高温燃烧状态和/或见效状态,则认定该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高温燃烧井,遵循“空气替蒸汽”提高引效效益,同时减少对火线的破坏,引效蒸汽强度由70-90方/米降低至50-60方/米.
103.当某一生产井为一般燃烧状态和/或一般见效状态,则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增压受效井,通过选注措施,引效蒸汽强度由60-80方/米增加到80-90方/米,增加引效成功率,确保生产井尽快见效.
104.当某一生产井为未充分燃烧状态和/或未见效状态,则确定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未见效井,对此类生产井采取多注,引效蒸汽强度由70-80方/米增加到90-110方/米,增加地层能量,加快见效速度。
105.如图2和图3所示,其中图2中的箭头方向表示尾气的主要排放方向,以某一井组为例,其中该井组包括一个注入井1、7个设置在注入井1周侧的生产井2和一个处于停用状态的生产井3,通过本实施例提供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分析8个生产井的生产状态,最终选择了3口生产井通过本实施例提供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调节蒸汽注入强度,其中一个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高温燃烧井,将其蒸汽注入强度由75方/米降低至55方/米;其中一个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增压受效井,将其蒸汽注入强度由65方/米提高至86方/米;另外一个生产井的生产状态为火驱未见效井,将其蒸汽注入强度由70方/米提高至100方/米。如图3所示,其中图3中的横坐标为日期,纵坐标为日产油量,其中图2中箭头位置(8月1日)为实时本实施例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的日期,通过图2可以看出,该井组整体通过本实施例提供的火驱吞吐引效采油方法日产油量经由18吨/天提高至40吨/天。
106.该实施例不仅考虑了火驱燃烧状态的因素,还考虑了火驱见效程度的因素,依据油井不同生产特点设计注汽强度,相比现有技术,该实施法不仅有效利用蒸汽引效方法提高见效程度、更达到改善平面见效状况的目的。
107.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多个”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术语“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术语“连接”、“安装”、“固定”等均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
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108.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具体实施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发明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实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109.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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