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液力助推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117826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井下液力助推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油气田开发应用的井下工具,尤其是一种井下液力助推器。
【背景技术】
[0002]连续油管冲砂、钻塞、射孔、测井是井下作业常用的一种作业工序,已被国内外石油行业广泛应用。由于连续油管属于挠性管,在水平井中使用时,内受到与井壁之间摩擦力的影响,经常出现螺旋自锁现象而无法下入到井底。现有的增加下深的井下工具,一般使用振荡器,其结构复杂,价格高而且使用寿命比较短。

【发明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以提高连续油管下入深度的井下液力助推器。
[000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外筒,所述外筒上端密封连接有上接头,下端密封连接有下接头,该外筒内部中空形成有内腔,所述内腔的上部直径大于其下部直径,所述外筒外壁上还周向形成有多个反流通道,每个所述反流通道相对于外筒由内向外倾斜向上设置,且每个所述反流通道与内腔交汇的一端处于内腔的变径处。
[0005]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可以利用水流增加连续油管下入过程中的推力,尤其适用于水平井冲砂、钻塞、测井等作业中。另外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不需要额外增加地面设备,通过水压增加钻塞推动力,绿色环保,成本低廉。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井下液力助推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08]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的井下液力助推器包括外筒2,所述外筒2上端密封连接有上接头,下端密封连接有下接头,该外筒2内部中空形成有内腔3,所述内腔3的上部直径大于其下部直径,所述外筒2外壁上还周向形成有多个反流通道4,反流通道的数量大于I,并且沿着外筒2的圆周均匀分布,数量在2-10个之间,每个所述反流通道4相对于外筒2由内向外倾斜向上设置,即反流通道4与内腔3的中心线夹角小于90°,且每个所述反流通道4与内腔3交汇的一端处于内腔3的变径处。
[0009]所述反流通道4能够让水流改变方向,当水流自上而下流动时,由于内腔3面积缩小,水流对液力助推器形成向下的撞击力。当水流受到撞击后,从反流通道流出时,也会对液力助推器形成向下的反作用力。把液力助推器连接在连续油管下部,通过向连续油管内注水,水流动会让液力助推器受向前的推力,从而增加连续油管的推力,本液力助推器可以与现有的水力振动器、螺杆钻等井下工具联合使用,可以提高连续油管的作业效率。
[0010]下面对本发明的使用过程进行详细说明:
[0011]例1:以连续油管钻塞为例,将井下液力助推器连接在连续油管和螺杆钻之间,上接头通过丝扣连接连续油管接头末端,下接头通过丝扣连接钻具上端。通过连续油管下入钻具,钻塞过程中通过连续油管内部注水,一部分水通过空腔3和下接头流入螺杆钻具,驱动螺杆钻工作;一部分水通过反流通道4流出,产生的反作用力推动钻具向前。
[0012]例2:以连续油管射孔为例,将井下液力助推器连接在连续油管和射孔枪之间,上接头通过丝扣连接连续油管接头末端,下接头通过丝扣连接射孔枪上端。通过连续油管下入钻具,下入过程中发现井口负荷降低时,通过向连续油管内部注水,由于射孔枪顶部是死堵,所以水全部通过反流通道4流出,产生更大的反作用力,推动井下工具向前移动。
[001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不局限在上述的实施例中,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指导思想之内提出其他的实施例,但这些实施例都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井下液力助推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筒(2),所述外筒(2)上端密封连接有上接头,下端密封连接有下接头,该外筒(2)内部中空形成有内腔(3),所述内腔(3)的上部直径大于其下部直径,所述外筒(2)外壁上还周向形成有多个反流通道(4),每个所述反流通道(4)相对于外筒(2)由内向外倾斜向上设置,且每个所述反流通道(4)与内腔(3)交汇的一端处于内腔(3)的变径处。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井下液力助推器,其包括外筒,所述外筒上端密封连接有上接头,下端密封连接有下接头,该外筒内部中空形成有内腔,所述内腔的上部直径大于其下部直径,所述外筒外壁上还周向形成有多个反流通道,每个所述反流通道相对于外筒由内向外倾斜向上设置,且每个所述反流通道与内腔交汇的一端处于内腔的变径处。本实用新型可以利用水流增加连续油管下入过程中的推力,尤其适用于水平井冲砂、钻塞、测井等作业中。另外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不需要额外增加地面设备,通过水压增加钻塞推动力,绿色环保,成本低廉。
【IPC分类】E21B19/22
【公开号】CN204782846
【申请号】CN201520538928
【发明人】王林, 尹光伟, 吕选鹏, 胡永雄, 邹鹏, 谷新江, 熊芸
【申请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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