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全息广告风扇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人们对物体的三维立体视觉是由双眼视差产生的,一切能使人眼产生双眼视差的光学装置或结构就能产生三维立体视觉。全息广告风扇屏就是利用偏振技术使得人们观察到的图示是三维立体的。
现有技术中的全息广告风扇屏,通常情况下都是采用长条型的灯条,长条型的灯条上分布了许多LED灯珠,当电机驱动灯条转动时产生的3D图形清晰度不高,导致视觉效果差。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全息广告风扇屏播放出的3D图像视觉效果差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其包括:
底座,所述底座内设置有一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有一传动轴,所述传动轴端部设置有灯条;
所述灯条为S型灯条,所述S型灯条包括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所述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内设置有一控制板,所述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的上表面皆设置有多个与控制板电连接的LED灯珠;
所述控制板包括微处理器、分别与微处理器电连接的用于读取图片和视频的数据读取模块、SD卡读取模块。
优选地,所述微处理器还电连接有用于检测S型灯条旋转时LED灯珠发光处位置的光电传感器。
优选地,所述微处理器还电连接有NB-IOT通信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内设置有一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有一传动轴,所述传动轴端部设置有灯条;所述灯条为S型灯条,所述S型灯条包括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所述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内设置有一控制板,所述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的上表面皆设置有多个与控制板电连接的LED灯珠;所述控制板包括微处理器、分别与微处理器电连接的用于读取图片和视频的数据读取模块、SD卡读取模块,通过S型灯条上的LED灯珠,使得图片或视频在播放时具有真正的3D效果,提高了视觉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较佳实施例的第一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较佳实施例的第二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的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较佳实施例的部分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其包括:底座100,所述底座100内设置有一驱动电机200,所述驱动电机200的输出轴连接有一传动轴201,所述传动轴201端部设置有灯条300;所述灯条300为S型灯条,所述S型灯条包括左弧形叶片301和右弧形叶片302,所述左弧形叶片301和右弧形叶片302内设置有一控制板400,所述左弧形叶片301和右弧形叶片302的上表面皆设置有多个与控制板400电连接的LED灯珠303;所述控制板400包括微处理器401、分别与微处理器401电连接的用于读取图片和视频的数据读取模块402、SD卡读取模块403。
具体实施时,通过SD卡将所需要播放的图片或视频通过SD卡读取模块403发送微处理器401,所述微处理器401经过数据读取模块402读取该图片或视频数据,并通过微处理器401发送至LED灯珠303显示出来,通过驱动电机200驱动灯条300,使得灯条300上显示的图片或照片具有立体感,使图片或视频具有真正的3D效果。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微处理器401还电连接有用于检测S型灯条旋转时LED灯珠发光处位置的光电传感器404。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较佳实施例中,所述微处理器401还电连接有NB-IOT通信模块405。
具体实施时,所述NB-IOT通信模块405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将图片或视频发放至微处理器401,这样就不需要通过SD卡将图片或视频发送至微处理器401。所述底座100两侧对称设置有一安装耳101。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扇叶呈S型的全息广告风扇屏,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内设置有一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有一传动轴,所述传动轴端部设置有灯条;所述灯条为S型灯条,所述S型灯条包括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所述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内设置有一控制板,所述左弧形叶片和右弧形叶片的上表面皆设置有多个与控制板电连接的LED灯珠;所述控制板包括微处理器、分别与微处理器电连接的用于读取图片和视频的数据读取模块、SD卡读取模块,通过S型灯条上的LED灯珠,使得图片或视频在播放时具有真正的3D效果,提高了视觉效果。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