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1582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一种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气密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生产活动对密封装置内部的压力控要求制越来越高,经常要对密封设备内部的压力进行实时检测,压力传感器电缆气密性的保证显得越发重要,传统的传感器电缆密封装置多数采用胶水粘连,气密性不能很好的保证,电缆密封装置一次性只能通过一根压力传输电缆,效率极低,装置的拆装显得十分困难或是不能拆装,不能满足使用者和市场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密封硅胶和电缆气密件的使用,大大的增强了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的气密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包括前连接体、气密材质层、固定连接体、锁紧螺母和后连接体,所述前连接体的左端设置有盲板法兰和第一密封圈,且第一密封圈设置在盲板法兰的右端,所述气密材质层、固定连接体与后连接体的内部设置有应力传输电缆,所述气密材质层设置在前连接体的内表面上,所述前连接体与压紧螺钉通过螺纹紧密连接,所述固定连接体与前连接体通过螺纹紧密连接,所述固定连接体的表面上设置有卡槽,所述固定连接体的内部设置有气密室,所述后连接体与连接端通过锁紧螺母紧密连接,且锁紧螺母内部设置有第三密封圈,所述锁紧螺母与后连接体之间设置有挡块。

优选的,所述气密室与前连接体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盲板法兰的端面上设置有螺纹孔和通孔,且通孔设置在四个螺纹孔的中心。

优选的,所述通孔的内部设置有密封硅胶。

优选的,所述密封硅胶内部设置有电缆密封件和应力传输电缆,且应力传输电缆设置在电缆密封件的内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密封硅胶和电缆气密件的使用,大大的增强了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的气密性,盲板法兰端上通孔的设计,能够一次性通过更多的压力传输电缆,第一密封圈、第二密封圈和第三密封圈的使用,能够更好的对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的气密性进行保证,前连接体、固定连接体和后连接体之间通过螺纹紧密连接,使得拆装更加方便,能够很好的满足使用者和市场的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盲板法兰端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盲板法兰剖视图。

图中:1-应力传输电缆;2-盲板法兰;3-压紧螺钉;4-前连接体;5-卡槽;6-气密室;7-连接端;8-挡块;9-第一密封圈;10-气密材质层;11-第二密封圈;12-固定连接体;13-第三密封圈;14-锁紧螺母;15-后连接体;16-螺纹孔;17-通孔;18-密封硅胶;19-电缆气密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液罐压力试验用应力传感器电缆气密装置,包括前连接体4、气密材质层10、固定连接体12、锁紧螺母14和后连接体15,前连接体4的左端设置有盲板法兰2和第一密封圈9,且第一密封圈9设置在盲板法兰2的右端,气密材质层10、固定连接体12与后连接体15的内部设置有应力传输电缆1,气密材质层10设置在前连接体4的内表面上,前连接体4与压紧螺钉3通过螺纹紧密连接,固定连接体12与前连接体4通过螺纹紧密连接,固定连接体12的表面上设置有卡槽5,固定连接体12的内部设置有气密室6,后连接体15与连接端7通过锁紧螺母14紧密连接,且锁紧螺母14内部设置有第三密封圈13,锁紧螺母14与后连接体15之间设置有挡块8,气密室6与前连接体4之间设置有第二密封圈11,盲板法兰2的端面上设置有螺纹孔16和通孔17,且通孔17设置在四个螺纹孔16的中心,通孔17的内部设置有密封硅胶18,密封硅胶18内部设置有电缆密封件19和应力传输电缆1,且应力传输电缆1设置在电缆密封件19的内部。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固定连接体12穿过密封装置的壳体,通过卡槽5与壳体进行密封和紧密连接,然后将前连接体4与固定连接体12的左端通过螺纹固定连接,后连接体15与设置在固定连接体12右端的连接端7通过锁经螺母14紧密连接,最后将传感器引出来的压力传输电缆1穿过盲板法兰2上的通孔17,在穿过气密材质层10、气密室6和后连接体15的内部接到外部设备上。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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