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配套使用于摄影机上的支撑三脚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2964阅读:530来源:国知局
一种配套使用于摄影机上的支撑三脚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支架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配套使用于摄影机上的支撑三脚架。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类似的可收缩脚爪的支撑三脚架很多,但是其还是存在如下缺陷:即脚爪收缩或者展开时不牢固,脚爪容易晃动,给使用者带来极大的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配套使用于摄影机上的支撑三脚架,以克服现有技术中支撑三脚架存在脚爪收缩或者展开时不牢固,脚爪容易松动的缺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配套使用于摄影机上的支撑三脚架包括具有螺丝接口的中心架,所述中心架上设有垂直锁紧旋钮以及脚爪连接套,所述脚爪连接套上环形均布有三个凸耳;还包括三个脚爪,所述脚爪包括主轴、支杆、收纳按钮、防滑垫;所述支杆的一端设有所述主轴,所述支杆的底部设有挡条,所述支杆的脚端设有所述防滑垫,所述支杆的上部穿设有所述收纳按钮,所述收纳按钮包括第一杆,在所述第一杆上伸缩的第二杆,所述第二杆的中部设有阻挡圈,另一端设有按钮;所述凸耳具有相对称的第一凸耳、第二凸耳,所述第一凸耳、第二凸耳底部设有挡块,所述第一凸耳、第二凸耳均设有相对称的主轴孔、上弧度槽、下弧度槽、半圆;所述主轴孔与所述主轴相配,所述收纳按钮在所述脚爪收缩时便滑入所述上弧度槽,所述收纳按钮在所述脚爪展开时便滑入所述下弧度槽,所述半圆与所述阻挡圈接触。

其中,所述防滑垫为吸盘。

其中,所述防滑垫上设有发光元件。

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按压脚爪上的收纳按钮可以牢牢固定脚爪的收缩或者展开动作,使得脚爪不会出现松动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支撑三脚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支撑三脚架即将展开的前部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一种支撑三脚架即将展开的后部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4为一种支撑三脚架展开时的后部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螺丝接口,2-中心架,3-垂直锁紧旋钮,4-脚爪连接套,5-凸耳,6-防滑垫,7-挡条,8-脚爪,9-第一杆,10-第二杆,11-主轴,12-支杆,13-收纳按钮,14-阻挡圈,15-按钮,16-第一凸耳,17-第二凸耳,18-挡块,19-主轴孔,20-上弧度槽,21-下弧度槽,22-半圆,23-发光元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的配套使用于摄影机上的支撑三脚架包括具有螺丝接口1的中心架2,所述中心架上设有垂直锁紧旋钮3以及脚爪连接套4,所述脚爪连接套上环形均布有三个凸耳5;还包括三个脚爪8,所述脚爪包括主轴11、支杆12、收纳按钮13、防滑垫6;所述支杆的一端设有所述主轴,所述支杆的底部设有挡条7,所述支杆的脚端设有所述防滑垫,所述支杆的上部穿设有所述收纳按钮,所述收纳按钮包括第一杆9,在所述第一杆上伸缩的第二杆10,所述第二杆的中部设有阻挡圈14,另一端设有按钮15;所述凸耳具有相对称的第一凸耳16、第二凸耳17,所述第一凸耳、第二凸耳底部连接设有挡块18,所述第一凸耳、第二凸耳均设有相对称的主轴孔19、上弧度槽20、下弧度槽21、半圆22;所述主轴孔与所述主轴相配,所述收纳按钮在所述脚爪收缩时便滑入所述上弧度槽,所述收纳按钮在所述脚爪展开时便滑入所述下弧度槽,所述半圆与所述阻挡圈接触。所述防滑垫为吸盘,便于进一步牢牢固定支撑三脚架于地面。便于夜间寻找,所述防滑垫上设有发光元件23。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管。

本实用新型展开使用时,将脚爪8下压,收纳按钮13便开始从上弧度槽20中滑出,同时按压收纳按钮,由于第二杆10会向第一杆9进行伸缩,因此,阻挡圈14便与半圆22脱离接触,这样,脚爪便可以顺利下压,直到收纳按钮滑入下弧度槽21中,此时,便可以松开收纳按钮,同时,挡条7也会被挡块18挡住脚爪向下的方向。

本实用新型收缩使用时,将脚爪8上压,收纳按钮13便开始从下弧度槽21中滑出,同时按压收纳按钮,由于第二杆10会向第一杆9进行伸缩,因此,阻挡圈14便与半圆22脱离接触,这样,脚爪便可以顺利上压,直到收纳按钮滑入上弧度槽20中,此时,便可以松开收纳按钮。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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