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665192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网络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



背景技术: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在实际的操作环境中一般使用网络安全控制器来对网络进行安全保护。

现有的网络安全控制器安装不方便,当需要固定在墙面时由于很难在悬空的条件下对正,导致安装精度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包括控制器主体,所述控制器主体为长方体结构,控制器主体的顶部开设有截面为矩形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内部的底部两端均安装有第二固定轴,所述第二固定轴上转动连接有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远离第二固定轴的一端设有圆柱状的第一滑块,第一连杆的侧边连接有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远离第一连杆的一端两侧均设有圆柱状的第二滑块,第一凹槽的内壁上开设有矩形的滑槽,且第二滑块位于滑槽内,第二滑块与滑槽滑动连接,两组第二连杆上的第二滑块之间连接有弹簧,第一连杆远离控制器主体的一侧设有第二安装轨,且第二安装轨呈长条形,所述第二安装轨的侧边开设有的通孔,且通孔沿第二安装轨的长度方向布置,第一滑块位于通孔内,第一滑块与通孔滑动连接,第二安装轨的两端均设有第一安装孔,控制器主体上与第一凹槽相邻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内壁上安装有第一固定轴,所述第一固定轴上安装有第一安装轨,且第一安装轨呈弧形,所述第一安装轨的两端均开设有第二安装孔。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杆和第一滑块为一整体结构,第二连杆和第二滑块为一整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二连杆与第一连杆通过销轴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二凹槽的横截面呈月牙形。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杆、第二连杆、第一安装轨和第二安装轨均采用铝合金制作。

优选的,所述第一固定轴和第二固定轴分别与控制器主体焊接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控制器主体、第一安装轨、第一固定轴、第二固定轴、第二安装轨、第一连杆、第一滑块、第二连杆、第二滑块和弹簧,可以在水平和竖直方向将控制器主体移动到指定的位置,提高了安装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的第一安装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控制器主体、2第一安装轨、3第一固定轴、4第二固定轴、5第二安装轨、6第一连杆、7第一滑块、8第二连杆、9第二滑块、10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计算机网络安全控制器,包括控制器主体1,控制器主体1为长方体结构,控制器主体1的顶部开设有截面为矩形的第一凹槽,第一凹槽内部的底部两端均安装有第二固定轴4,第二固定轴4上转动连接有第一连杆6,第一连杆6远离第二固定轴4的一端设有圆柱状的第一滑块7,第一连杆6的侧边连接有第二连杆8,第二连杆8远离第一连杆6的一端两侧均设有圆柱状的第二滑块9,第一凹槽的内壁上开设有矩形的滑槽,且第二滑块9位于滑槽内,第二滑块9与滑槽滑动连接,两组第二连杆8上的第二滑块9之间连接有弹簧10,第一连杆6远离控制器主体1的一侧设有第二安装轨5,且第二安装轨5呈长条形,第二安装轨5的侧边开设有的通孔,且通孔沿第二安装轨5的长度方向布置,第一滑块7位于通孔内,第一滑块7与通孔滑动连接,第二安装轨5的两端均设有第一安装孔,控制器主体1上与第一凹槽相邻的两侧均开设有第二凹槽,第二凹槽的内壁上安装有第一固定轴3,第一固定轴3上安装有第一安装轨2,且第一安装轨2呈弧形,第一安装轨2的两端均开设有第二安装孔,第一连杆6和第一滑块7为一整体结构,第二连杆8和第二滑块9为一整体结构,第二连杆8与第一连杆6通过销轴转动连接,第二凹槽的横截面呈月牙形,第一连杆6、第二连杆8、第一安装轨2和第二安装轨5均采用铝合金制作,第一固定轴3和第二固定轴4分别与控制器主体1焊接连接。

工作原理:操作时,首先将第二安装轨5通过螺钉固定在墙面上,通过改变第一滑块7的位置来移动控制器主体1,使得控制器主体1在水平方向移动到指定的位置,再利用弹簧10的弹力,在竖直方向将控制器主体1移动到指定的位置,然后通过螺栓将第一安装轨2通过螺栓固定在墙面上,这样,控制器主体1即可准确的固定在墙面的指定位置。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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