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蜗轮蜗杆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24675阅读:563来源:国知局
一种蜗轮蜗杆传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传动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安装方便而且稳定性好的蜗轮蜗杆传动装置。



背景技术:

涡轮蜗杆转动被广泛使用在机械领域,涡轮蜗杆传动由于传动比大、传动平稳、自锁效果好的优点,所以实用性非常的强;由于蜗杆一般连接在输出端,所以对其连接的稳定性要求很高,现有的蜗杆一般都是通过蜗杆两端的六角形连接端与输出端连接的,这种连接在机械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磨损,严重时会产生打滑现象,尽管有些是通过键进行锁定的,但是这样装配比较麻烦,效果不好。

另外,一些塑料制成的蜗杆在使用的过程中,蜗杆上的螺旋齿,特别是螺旋齿的边缘会出现断裂的现象,容易造成机器卡死,影响使用。

蜗轮也会由于连接的问题,容易出现松动、打滑的现象,使用效果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蜗杆装配繁琐,容易产生打滑现象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装配简单,使用寿命长的蜗轮蜗杆传动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蜗轮蜗杆传动装置,包括蜗轮和蜗杆,所述蜗轮与所述蜗杆啮合,所述蜗杆包括蜗杆轴,所述蜗杆轴的一侧设有螺旋齿,另一端设有六边形圆柱状的安装部,所述安装部为六边形圆柱状,所述安装部旁设有以旋转轴为轴线对称设有两个定位孔,所述定位孔的深度小于所述蜗杆轴直径的1/2;所述蜗轮包括蜗轮体,所述蜗轮体外围设有蜗轮齿,所述蜗轮体的内侧设有通孔,所述通孔成正六边形;所述通孔的一侧外围设有与所述通孔对应的正六边形的凸起,所述凸起上设有至少一个连接孔。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定位孔的深度为所述蜗杆轴直径的1/3。

进一步的,所述螺旋齿包括起始端、中间部以及终端,所述终端以及起始端处的螺旋齿厚度大于所述中间部螺旋齿厚度的2/5。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作为优选的,所述连接孔的数量为两个,且以通孔的中心为对称点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是:该蜗杆通过在蜗杆轴上设置定位孔,动力装置上通过定位杆插入其中,实现蜗杆与动力装置的固定连接,这样能够将蜗杆和动力装置牢牢的连接在一起,而且装配简单;另外,通过将蜗杆上的终端以及起始端处的螺旋齿厚度设置成大于中间部螺旋齿厚度的2/5,由于厚度大,所以强度就好,这样蜗杆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不会出现断裂的现象,能够有效的提高蜗杆的使用寿命;蜗轮使用六边形的通孔进行连接输出轴,这样长期使用不会出现由于磨损出现打滑的现象,另外利用凸起是设置通孔进行纵向固定,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蜗杆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蜗轮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蜗轮蜗杆传动装置,包括蜗杆1以及与之啮合的蜗轮2,其中如图2所示,蜗杆1包括蜗杆轴101,在蜗杆轴101的一侧设有螺旋齿102,另一端设有六边形圆柱状的安装部105。在蜗杆轴101上安装部105的一侧以旋转轴为轴线对称设有两个定位孔103和104,定位孔103和104的深度小于蜗杆轴101直径的1/2,在本实施例中,将定位孔103和104的深度设置成蜗杆轴101直径的1/3,该蜗杆通过在蜗杆轴上设置定位孔,动力装置上通过定位杆插入其中,实现蜗杆与动力装置的固定连接,这样能够将蜗杆和动力装置牢牢的连接在一起,而且装配简单。

螺旋齿102包括起始端121、中间部122以及终端123,为了解决螺旋齿102断裂的问题,该蜗杆将螺旋齿的终端123以及起始端121处的螺旋齿厚度大于所述中间部螺旋齿122厚度的2/5,在本实施例中,将终端123的最后一圈螺旋齿以及起始端123的最后一圈螺旋齿的厚度设置为中间部122的螺旋齿厚度的1/2,这样由于厚度大,所以强度就好,这样蜗杆在工作的过程中,就不会出现断裂的现象,能够有效的提高蜗杆的使用寿命。

如图3所示,蜗轮2包括蜗轮体201,蜗轮体201外围设有蜗轮齿202,蜗轮体202的内侧设有通孔203,通孔203成正六边形;通孔203的一侧外围设有与通孔203对应的正六边形的凸起204,在所述凸起204的周边设有以通孔的中心为对称点对称的两个连接孔205,六边形的通孔203进行连接输出轴,这样长期使用不会出现由于磨损出现打滑的现象,另外利用凸起204上设置通孔205,通过销子之类的连接件与输出轴做进一步的固定,这样固定效果更好,在转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滑动现象,而且加工简单,能够有效的延长传动装置的使用寿命。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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