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连接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
背景技术:
空调连接管,是指连接空调器室外机与室内机之间的管子,其作用主要为空调室内机和室外机之间制冷剂循环的通道。目前所使用的空调连接管,其长度大多是固定不变,每种不同的型号的空调使用连接管的长度均不一样,这使得空调在维修时,对于连接管的更换带来很多不便。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包括外套管、第一内管和第二内管,所述第一内管和第二内管均位于外套管的内部,且第一内管上焊接有第一环形固定块,外套管的一端内壁上开设有环形槽,且环形槽的内部设有密封圈和环形板,密封圈和环形板之间设有第一弹簧,第一内管的一端穿过第一环形固定块,且第一内管的另一端依次穿过第一环形固定块、环形板和密封圈并延伸至外套管的外部,第一弹簧套设在第一内管上,且第一内管上套设有第二弹簧,且第二弹簧位于环形板和第一环形固定块之间,第一环形固定块的一侧设有平行设置的第二环形固定块和第三环形固定块,第二环形固定块和第三环形固定块分别与外套管的内壁焊接,且外套管远离环形槽的一端焊接有异径管,且第二内管的一端穿过异径管延伸至异径管的外部,且第一内管和第二内管相互远离的一端均为T形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二环形固定块和第三环形固定块与外套管的内壁滑动连接,且第二环形固定块和第三环形固定块上均开设有第二通孔。优选的,所述第一内管与第一环形固定块滑动连接,且第一环形固定块上开设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位于第一内管的一侧。优选的,所述密封圈为T形结构。优选的,所述第一内管和第二内管的两端均套有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的内部均开设有内螺纹。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外套管、第一内管、第一弹簧、第二弹簧、第一环形固定块、第二环形固定、第三环形固定块和密封圈相互配合,使得在连接管长度不够,可以对第一内管进行向外拉伸,使得连接管的长度增长,该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合各种不同规格的空调,从而便于连接管的维修更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的结构局部示意图。
图中:1外套管、2第一内管、3第二内管、4异径管、5第一环形固定块、6第二弹簧、7环形板、8密封圈、9第一弹簧、10第一套筒、11环形槽、12第一通孔、13第二环形固定块、14第二通孔、15第三环形固定块、16第二套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方便进行长短调节的空调连接管,包括外套管1、第一内管2和第二内管3,第一内管2和第二内管3均位于外套管1的内部,且第一内管2上焊接有第一环形固定块5,外套管1的一端内壁上开设有环形槽11,且环形槽11的内部设有密封圈8和环形板7,密封圈8和环形板7之间设有第一弹簧9,第一内管2的一端穿过第一环形固定块5,且第一内管2的另一端依次穿过第一环形固定块5、环形板7和密封圈8并延伸至外套管1的外部,第一弹簧9套设在第一内管2上,且第一内管2上套设有第二弹簧6,且第二弹簧6位于环形板7和第一环形固定块5之间,第一环形固定块5的一侧设有平行设置的第二环形固定块13和第三环形固定块15,第二环形固定块13和第三环形固定块15分别与外套管1的内壁焊接,且外套管1远离环形槽11的一端焊接有异径管4,且第二内管3的一端穿过异径管4延伸至异径管4的外部,且第一内管2和第二内管3相互远离的一端均为T形结构。第二环形固定块13和第三环形固定块15与外套管1的内壁滑动连接,且第二环形固定块13和第三环形固定块15上均开设有第二通孔14,第一内管2与第一环形固定块5滑动连接,且第一环形固定块5上开设有第一通孔12,第一通孔12位于第一内管2的一侧,密封圈8为T形结构,第一内管2和第二内管3的两端均套有第一套筒10和第二套筒16,第一套筒10和第二套筒16的内部均开设有内螺纹。
工作原理:首先通过第一内管2和第二内管3相互远离的一端分别与空调的两个接口进行连接,第一套筒10和第二套筒16通过螺纹与两个接口处螺纹连接,从而使得连接管得到固定,当连接杆的长度不够时,是先将第二内管3连接固定,然后拉伸第一内管2使得第二弹簧6被压缩,同时环形板7挤压第一弹簧9使得密封圈8更加紧固,使得外套管1与第一内管2之间间隙密封的效果更好,该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合各种不同规格的空调,从而便于连接管的更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