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64178发布日期:2018-06-23 00:09阅读:89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黄油注油工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



背景技术:

现有的普通黄油枪注油嘴,缺点是如果瓜子片内部结构设计紧一点,插入黄油嘴头部后不容易拔出,如果瓜子片内部结构设计松一点,虽然解决了黄油嘴插拔困难,但是在加注黄油时在高压情况下会产生漏油。并且因为插拔在硬力作用下解决,每次操作时黄油嘴和注油枪都要经受一次磨损,多次磨损以后黄油嘴和注油枪头都必须更换,使用寿命较短,且成本也不低。

另外现目前市面上也存在有一些带夹紧装置的黄油枪注油嘴,其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如:单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其在使用时,通过单柄使得夹紧套管活动时,由于夹紧套管会与内部的卡片存在侧向压力,从而导致夹紧套管活动时较为费力,使用不方便,另外现有的夹紧套管其外部形态一般为六角状,不方便空间狭窄的地方进行注油。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现提出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其操作更加省力,同时当当提高了黄油嘴以及注油枪的使用寿命。

(二)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包括枪管、注油嘴、夹紧套管以及双柄握把,所述枪管末端与油管通过卡箍连接固定,所述注油嘴螺纹旋接于枪管的顶端,注油嘴整体为倒圆台状且在其顶端设置有一与枪管贯穿连通的注油口,注油嘴的底部设置有一环状挡肩,环状挡肩的底端设置有一压簧,所述压簧套至于枪管上且其底端与枪管固定连接,环状挡肩的上部环状铰接连接有四个卡片,卡片的顶端设置有内凹卡头,所述夹紧套管套设于卡片的外侧且其底部端面压在压簧顶端,所述双柄握把包括两个对称铰接连接于枪管底部侧面的握把,夹紧套管的两侧对称焊接固定有向下延伸的连杆,所述连杆的末端分别与握把焊接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注油嘴与枪管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

进一步的,所述卡片的外表面的形状为与夹紧套管内表面相匹配的弧形状。

进一步的,所述夹紧套管外部形态为圆柱形。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其利用夹紧套管向下运动,使得卡片张开,从而可以较好的夹紧黄油嘴,避免直接塞入黄油嘴造成的磨损损耗,大大提高了注油枪以及黄油嘴的使用寿命,另外双柄握把的设计可以使得夹紧套管可以轻松下滑从而使得卡片张开,操作更加省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注油嘴伸出状态图。

1-枪管;2-注油嘴;3-夹紧套管;4-双柄握把;5-密封圈;6-压簧;7-卡片;21-注油口;22-环状挡肩;31-连杆;71-内凹卡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包括枪管1、注油嘴2、夹紧套管3以及双柄握把4,所述枪管1末端与油管通过卡箍连接固定,所述注油嘴2螺纹旋接于枪管1的顶端,注油嘴2整体为倒圆台状且在其顶端设置有一与枪管1贯穿连通的注油口21,注油嘴2的底部设置有一环状挡肩22,环状挡肩22的底端设置有一压簧6,所述压簧6套至于枪管1上且其底端与枪管1固定连接,环状挡肩22的上部环状铰接连接有四个卡片7,卡片7的顶端设置有内凹卡头71,所述夹紧套管3套设于卡片7的外侧且其底部端面压在压簧6顶端,所述双柄握把4包括两个对称铰接连接于枪管1底部侧面的握把,夹紧套管3的两侧对称焊接固定有向下延伸的连杆31,所述连杆31的末端分别与握把焊接固定连接,所述连杆31可以采用具有弹性的材料所制而成。

其中,所述注油嘴2与枪管1连接处设置有密封圈5;所述卡片7的外表面的形状为与夹紧套管3内表面相匹配的弧形状;所述夹紧套管3外部形态为圆柱形。

本实用新型提到的一种新型双柄握把式黄油枪注油嘴,其工作原理为:单手握捏位于枪管1末端的双柄握把4,两侧的握把同时通过连杆31带动夹紧套管3向下移动,由于连杆31左右对称设置,夹紧套管3可以很轻松的做缩回运动同时向后压紧压簧6,注油嘴2前端以及卡片7相对于夹紧套管3做伸出运动,由于注油嘴2为倒圆台状,因而随着卡片7的伸出,卡片7顶端张开,如图2所示;此时可以将黄油嘴头部的球形接头插入至注油口21内,然后松开双柄握把4,在压簧6的弹力作用下,夹紧套管3以及卡片7再次复位到原来的位置,此时卡片7前端的内凹卡头71正好可以卡嵌在黄油嘴球形接头后侧的凹槽内,可以牢牢的稳定住黄油嘴进行注油。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内容,已经全部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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