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连接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7223发布日期:2018-07-04 20:09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玻璃连接夹。



背景技术:

目前,用于连接管件的玻璃夹在进行玻璃安装时,经常由于角度的原因无法安装,因此对玻璃夹的安装精度较高;同时,玻璃夹经常发生玻璃夹持不牢固的现象;还经常出现玻璃夹与管件连接不牢固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玻璃连接夹,降低其安装的精度要求,同时提高其夹持的可靠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一种玻璃连接夹,包括

玻璃夹头,其包括玻璃夹底座、左夹头以及右夹头,该左夹头和该右夹头均布置在该玻璃夹底座上端面,所述左夹头与所述右夹头的相对面相互平行,所述左夹头与所述右夹头的间隙形成玻璃夹槽,该玻璃夹槽的底部布置有贯穿至所述玻璃夹头底壁的第一螺纹通孔;

管连接头,其中部水平布置有管通孔,所述管连接头上端面布置有与所述第一螺纹通孔相配合的第二螺纹通孔;以及

旋入所述第一螺纹通孔和所述第二螺纹通孔的调节螺栓。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左夹头和/或所述右夹头布置有贯穿至玻璃夹槽的第三螺纹通孔,该第三螺纹通孔旋有第一紧定螺栓,所述第一紧定螺栓朝向所述玻璃夹槽的端面安装有胶块。采用该结构的技术方案,可以将玻璃卡入玻璃夹槽后,通过旋紧第一紧定螺栓夹紧玻璃,同时,第一紧定螺栓上的胶块可以紧紧夹住玻璃。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管连接头下端面布置有贯穿至所述管通孔的第四螺纹通孔,该第四螺纹通孔旋有第二紧定螺栓。采用该结构的技术方案,可以将钢管套入在管通孔后,从下端面旋紧第二紧定螺栓,提高本实用新型玻璃连接夹与钢管连接的牢固性。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左夹头的上端面和外侧端面的连接处布置过渡圆弧过渡,所述右夹头的上端面和外侧端面的连接处布置过渡圆弧过渡。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管连接头的下端面为圆弧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计调节螺栓将玻璃夹头和管连接头连接起来,可以调整玻璃夹头和管连接头的角度后旋紧调节螺栓,实现角度可调的功能,另一方面,分别通过设计第一紧定螺栓旋入玻璃夹槽,提高玻璃连接夹与玻璃的连接牢固性,设计第二紧定螺栓旋入管通孔,提高玻璃连接夹与钢管的连接牢固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

参照图1,一种玻璃连接夹,包括玻璃夹头1、管连接头2以及调节螺栓6,其中玻璃夹头1包括玻璃夹底座11、左夹头12以及右夹头13,该左夹头12 和该右夹头13均布置在该玻璃夹底座11上端面,左夹头12与右夹头13的相对面相互平行,左夹头12与右夹头13的间隙形成玻璃夹槽,该玻璃夹槽的底部布置有贯穿至玻璃夹头1底壁的第一螺纹通孔;管连接头2中部水平布置有管通孔,管连接头2上端面布置有与第一螺纹通孔相配合的第二螺纹通孔,调节螺栓6先后旋入第一螺纹通孔和第二螺纹通孔将玻璃夹头1与管连接头2连接起来。在使用过程中,可以调整玻璃夹头1和管连接头2的角度后再旋紧调节螺栓6,实现角度可调的功能。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左夹头12和/或右夹头13布置有贯穿至玻璃夹槽的第三螺纹通孔,该第三螺纹通孔旋有第一紧定螺栓3,第一紧定螺栓3 朝向玻璃夹槽的端面安装有胶块4。使用时,先将玻璃卡入玻璃夹槽后,通过旋紧第一紧定螺栓3夹紧玻璃,同时,第一紧定螺栓3上的胶块4可以紧紧夹住玻璃。更进一步的,管连接头2下端面布置有贯穿至管通孔的第四螺纹通孔,该第四螺纹通孔旋有第二紧定螺栓5。使用时,先将钢管套入在管通孔后,从下端面旋紧第二紧定螺栓5,进一步提高玻璃连接夹与钢管连接的牢固性。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左夹头12的上端面和外侧端面的连接处布置过渡圆弧过渡,右夹头13的上端面和外侧端面的连接处布置过渡圆弧过渡。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管连接头2的下端面为圆弧面。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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