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教学用计算机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10806发布日期:2018-08-31 21:46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教学用具,尤其是一种教学用计算机显示器。



背景技术:

在日常的教学中,时常会用计算机显示器播放教学资料。现今的显示器多为直接悬挂在教室前墙的上方,使用时,学生需要抬头观看,且由于其位置固定不变,可能存在光线直射造成的反光而无法观看的问题。此外,现有的显示器悬挂位置较高,更换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教学用计算机显示器,它便于学生直视显示器,且可满足不同角度的使用需求;还便于更换显示器本体。

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下述技术方案:一种教学用计算机显示器,包括显示器本体、横梁、两个底座、两个立柱、两个限位环、两个压簧、两个端面齿轮二、两个端面齿轮一、两个连接杆、两个锁紧旋钮、两个长杆以及四个脚轮,

所述的两个底座、两个立柱以及两个连接杆均为长方体形状,所述的横梁以及两个长杆均为圆柱体形状,所述的两个底座的下表面分别固定有两个脚轮,每个底座上表面中部分别与立柱的下端固定连接,每个所述的立柱均分为上段立柱和下段立柱,所述的下段立柱为上下贯通的中空柱,所述的上段立柱的下端紧密地插入中空柱内,所述的上段立柱的左侧壁以及下段立柱的左右两侧壁分别沿高度方向等间距设置有多个限位通孔,所述的多个限位通孔的中心线均水平设置,下段立柱左侧壁上的多个限位通孔与下段立柱右侧壁上的多个限位通孔一一对应设置,每个上段立柱和下段立柱分别通过穿入相对设置的限位通孔内的长杆固定连接;所述的两个上段立柱相对面的上端与横梁的左右两端固定连接,所述的横梁的左右两端分别由左至右依次套装有端面齿轮一、端面齿轮二、压簧以及限位环,所述的两个限位环以及两个端面齿轮一均与横梁固定套装,所述的端面齿轮一的齿轮面和对应的端面齿轮二的齿轮面咬合连接,所述的压簧的两端分别抵靠在对应的端面齿轮二的非齿轮面和对应的限位环的右侧面上,所述的两个端面齿轮二的外圆周面分别与连接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的两个连接杆的另一端与显示器本体的左右两端通过锁紧旋钮固定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端面齿轮调节显示器本体的使用角度,通过调节上下段立柱调节使用高度,便于学生直视显示器,且可满足不同角度的使用需求;

2、本实用新型通过锁紧旋钮固定显示器本体,更换便利。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显示器的整体结构正视轴测图;

图2是图1所示的显示器的整体结构后视轴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教学用计算机显示器,包括显示器本体10、横梁4、两个底座2、两个立柱3、两个限位环5、两个压簧6、两个端面齿轮二7、两个端面齿轮一8、两个连接杆9、两个锁紧旋钮11、两个长杆12以及四个脚轮1,

所述的两个底座2、两个立柱3以及两个连接杆9均为长方体形状,所述的横梁4以及两个长杆12均为圆柱体形状,所述的两个底座2的下表面分别固定有两个脚轮1,所述的四个脚轮1均为万向轮;每个底座2上表面中部分别与立柱3的下端固定连接,每个所述的立柱3均分为上段立柱3-2和下段立柱3-1,所述的下段立柱3-1为上下贯通的中空柱,所述的上段立柱3-2的下端紧密地插入中空柱内,所述的上段立柱3-2的左侧壁以及下段立柱3-1的左右两侧壁分别沿高度方向等间距设置有多个限位通孔,所述的多个限位通孔的中心线均水平设置,下段立柱3-1左侧壁上的多个限位通孔与下段立柱3-1右侧壁上的多个限位通孔一一对应设置,每个上段立柱3-2和下段立柱3-1分别通过穿入相对设置的限位通孔内的长杆12固定连接;所述的两个上段立柱3-2相对面的上端与横梁4的左右两端固定连接,所述的横梁4的左右两端分别由左至右依次套装有端面齿轮一8、端面齿轮二7、压簧6以及限位环5,所述的两个限位环5以及两个端面齿轮一8均与横梁4固定套装,所述的端面齿轮一8的齿轮面和对应的端面齿轮二7的齿轮面咬合连接,所述的压簧6的两端分别抵靠在对应的端面齿轮二7的非齿轮面和对应的限位环5的右侧面上,所述的两个端面齿轮二7的外圆周面分别与连接杆9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的两个连接杆9的另一端与显示器本体10的左右两端通过锁紧旋钮11固定连接。

当调节显示器本体10的使用角度时,上下推动显示器本体10,通过两个连接杆9带动两个端面齿轮二7转动,端面齿轮二7在力的作用下会向右发生位移,而后在压簧6的力的作用下,向左位移,重新与端面齿轮一8咬合,以此完成显示器本体10使用角度的调节,简单方便,省时省力。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装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条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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