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器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07619发布日期:2018-10-09 19:55阅读:14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显示器支架,属于置物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计算机已成为重要的办公设备,计算机显示器高度和角度不合适,颈椎容易出现问题,颈椎病已成为办公室人员的职业病之一,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办公环境过于狭小时,工作人员所用的办公平台也有限,虽然目前有些计算机显示器已经具有调节高的功能,但是计算机显示器下面的区域不方便在放置其他的物品,浪费空间;有许多时候需要对他人演示操作计算机上的软件或系统时,需要在会议室操作,但当当观看的人较少时一般直接在计算机前操作,这时候需要旋转显示器调整角度,方便大多数人观看,传统显示器需要整体搬移旋转,显示器附近物品较多时,甚至需要整理桌面才能实现,操作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显示器支架,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显示器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调节架、固定销、支撑架和轴承,所述底座两端开设与调节架下端相配合的调节槽,调节架下端通过固定销设置在调节槽内,调节架的上侧中部设置支撑架,支撑架通过轴承设置在支撑架的中部。

所述底座为倒U型底座。

所述底座的右侧设置笔筒。

所述底座的右侧设置固定座,固定座上开设插口,笔筒上设置安装座,安装座下侧设置与插口相配合的插头,插头插设在插口内。

所述底座的下侧设置抽屉。

所述调节架为倒U型调节架。

所述调节架两端对称开设若杆限位孔,调节槽前侧开设与限位孔相配合的固定孔,固定销依次穿过固定孔、限位孔,使调节架固定在底座上。

所述支撑架包括支柱、放置台和延伸台,支柱下端固定设置在轴承内,支柱上端固定这只放置台,放置台两端均开设与延伸台相配合的延伸槽,延伸台设置在延伸槽内。

所述所述延伸台中部设置散热扇。

所述所述散热扇上设置具有USB接头的电源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显示器支架,根据需要将调节架的高度调整好,根据显示器底座大小来调整支撑架的大小,将显示器放置在支撑架上面,抽屉内可放置一些不常用的小型办公文具,笔筒内可放置常用的笔等物品,底座上侧、调节架下侧的空间可放置书本文件等物品、底座下侧空余地方也可放置书本文件等物品,需要进行演示时,可直接转动支撑架即可;当用作笔记本支撑架时,可将延伸台拉出,将笔记本放置在支撑架上,将散热扇与笔记本的USB接口连接,散热扇工作对笔记本进行散热,防止因长时间使用因温度过高,对笔记本的元器件造成损坏;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高度可调、方向方便调整,方便进行演示操作;充分利用显示器下方的空间,改善办公环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 1.1、调节槽 1.2、固定孔 1.3、固定座 1.3.1、插口 2、调节架 2.1、限位孔 3、固定销 4、支撑架 4.1、支柱 4.2、放置台 4.2.1、延伸槽 4.3、延伸台 4.4、散热扇 5、轴承 6、笔筒 6.1、安装座 6.1.1、插头 7、抽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发明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所述显示器支架,包括底座1、调节架2、固定销3、支撑架4和轴承5,所述底座1两端开设与调节架2下端相配合的调节槽1.1,调节架2下端通过固定销3设置在调节槽1.1内,调节架2的上侧中部设置支撑架4,支撑架4通过轴承5设置在支撑架4的中部。

本实施例中,所述底座1为倒U型底座;所述底座1的右侧设置笔筒6;所述底座1的右侧设置固定座1.3,固定座1.3上开设插口1.3.1,笔筒6上设置安装座6.1,安装座6.1下侧设置与插口1.3.1相配合的插头6.1.1,插头6.1.1插设在插口1.3.1内;所述底座1的下侧设置抽屉7;所述调节架2为倒U型调节架;所述调节架2两端对称开设若杆限位孔2.1,调节槽1.1前侧开设与限位孔2.1相配合的固定孔1.2,固定销3依次穿过固定孔1.2、限位孔2.1,使调节架2固定在底座1上;所述支撑架4包括支柱4.1、放置台4.2和延伸台4.3,支柱4.1下端固定设置在轴承5内,支柱4.1上端固定这只放置台4.2,放置台4.2两端均开设与延伸台4.3相配合的延伸槽4.2.1,延伸台4.3设置在延伸槽4.2.1内;所述所述延伸台4.3中部设置散热扇4.4;所述所述散热扇4.4上设置具有USB接头的电源线。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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