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及发动机罩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26092发布日期:2019-03-02 03:06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一种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及发动机罩盖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及发动机罩盖。



背景技术:

由于对减轻发动机重量的技术要求,目前的发动机罩盖通常为合金或者耐高温塑料制成,也使得发动机罩盖的可塑性较大程度增加,能够适应复杂的机构集成。

但是目前注塑的发动机罩盖存在噪音大的技术问题,由于塑料的发动机罩盖重量较小,在遇到发动机工作时,发动机的振动传递到发动机罩盖,发动机罩盖与发动机本体之间的碰撞产生噪音,发动机罩盖与固定螺栓之间的碰撞产生噪音。现有的减震方法是通过发动机罩盖与发动机本体之间的密封条进行减震,但是发动机罩盖与固定螺栓之间的的噪音仍然存在。

因此,目前需要一种能够较大程度降低噪音的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较大程度降低噪音的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其包括螺栓、套设在所述螺栓上的螺套、套设在所述螺套上部的上减震垫圈和设置在所述螺套下部的下减震垫圈,所述螺套包括管状的螺套本体、自所述螺套本体的上端垂直所述螺套本体向外延伸呈环状的垫片部,以及自所述螺套本体的下端部向外凸起的凸部,所述下减震垫圈的内圈与所述本体部的外表面相配合设置。

优选地,所述螺栓包括螺栓本体、设置在所述螺栓本体上端部的栓帽,以及设置在所述螺栓本体下部且凸出所述螺栓本体的螺纹部。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螺套本体的内壁凸出设置有至少一个凸起。

优选地,所述螺纹部距离所述栓帽的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螺套的长度。

优选地,所述上减震垫圈包括圆环状设置在所述垫片部下方的第一减震部,以及自所述第一减震部的内圈向下延伸成圆管状的第二减震部。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第一减震部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均设置有环形的凸环。

一种发动机罩盖,其采用上述的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

由于本实用新型通过上减震垫圈和下减震垫圈将螺套与发动机罩盖分离,避免了两者的直接接触,从而降低两者碰撞产生的噪音;同时下减震垫圈将螺套的下部卡住,使得螺套预置时不容易脱落。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剖视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示意图;

附图3为附图2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以上附图中:1、发动机罩盖;2、螺栓;21、螺栓本体;22、栓帽;23、螺纹部;3、螺套;31、螺套本体;32、垫片部;33、凸部;34、凸起;4、上减震垫圈;41、第一减震部;42、第二减震部;5、下减震垫圈;6、凸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附图1-2所示,一种预置防脱落的减震螺栓2,其设置发动机罩盖1的固定孔中,其包括螺栓2、套设在所述螺栓2上的螺套3、套设在所述螺套3上部的上减震垫圈4和设置在所述螺套3下部的下减震垫圈5,所述螺套3包括管状的螺套本体31、自所述螺套本体31的上端垂直所述螺套本体31向外延伸呈环状的垫片部32,以及自所述螺套本体31的下端部向外凸起34的凸部33,所述下减震垫圈5的内圈与所述螺套本体31的外表面相配合设置。

参见附图1所示,螺套3穿过发动机罩盖1后将下减震垫圈5穿过凸部33套设在螺套3的下部,使得螺套3预置在发动机罩盖1不会脱落

所述螺栓2包括螺栓本体21、设置在所述螺栓本体21上端部的栓帽22,以及设置在所述螺栓本体21下部且凸出所述螺栓本体21的螺纹部23。所述螺套本体31的内壁凸出设置有至少一个凸起34。所述螺纹部23距离所述栓帽22的距离小于或等于所述螺套3的长度。在螺栓2和螺套3装配时,将螺栓2放入螺套3中,并在螺套本体31上冲压出凸起34,凸起34能够卡住螺栓2上的螺纹部23,使得螺栓2无法充螺套3中滑出。

所述上减震垫圈4包括圆环状设置在所述垫片部32下方的第一减震部41,以及自所述第一减震部41的内圈向下延伸成圆管状的第二减震部42。第一减震部41将垫片部32与发动机罩盖1之间分隔开;第二减震部42套设在螺套3上,使得螺套本体31与发动机罩盖1之间分隔开,从而使得螺栓2、螺套3不直接与发动机罩盖1接触,从而避免了它们之间的碰撞产生的声音。

所述第一减震部41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均设置有环形的凸环6。凸环6的截面为半圆形,在受到压力以后,上下两面的凸环6分别变形并紧贴在螺套3和发动机罩盖1能够起到较好的密封效果。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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