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43121发布日期:2019-02-12 21:43阅读:292来源:国知局
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道接头,尤其涉及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



背景技术:

管接头是液压术语,是液压系统中连接管路或将管路装在液压元件上的零件,这是一种在流体通路中能装拆的连接件的总称。

直角管接头用于液压系统中直角连接,现有的直角管接头一般在钢管一端开槽或螺纹,卡合或拧入管道接头中,这样的设计很复杂,且钢管容易松动。连接管道的端部也要绞制管螺纹。这给施工中带来不便,要专用工具和支架进行绞制螺纹,还要一定的工作场所。有时由于管道安装场所的限制安装不方便。另外,管螺纹连接受环境温度变化会热胀冷缩,严重时可能使接头产生崩裂,造成事故。此外,由于流过的液体压强大,容易腐蚀接头,造成松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包括筒状的接头本体,所述接头本体顶端设置有第一连接口,所述第一连接口的为内侧壁光滑,接头本体内设置有密封圈固定槽,所述密封圈固定槽设置在第一连接口的末端,所述有密封圈固定槽设置在接头本体的内壁,所述密封圈固定槽为垂直接头本体设置的环形,向接头本体外侧凹陷;所述密封圈固定槽对应的接头本体外壁上设有环形的凹槽;

所述接头本体底部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二连接口,第二连接口为带有螺纹的圆孔,第二连接口垂直接头本体的长方向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连接口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两个螺纹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通孔上部设置有圆锥面,方便螺丝拧入。

进一步地,所述螺纹通孔以接头本体长方向的中线为中心对称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接头本体外壁上对称设置有四个平面。

进一步地,所述接头本体的横截面为正六边形。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一端待连接的钢管可以通过第一连接口插入直角管接头组件,另一个钢管可以通过螺纹固定在第二连接口,形成直角连通;或者,第二连接口还可以连接带螺纹的附加组件,实现其他的管道连接方式。接口侧壁的螺纹通孔可以拧入紧固螺丝,将钢管固定,更方便快捷,避免了在钢管上设置螺纹的麻烦;密封圈固定槽用于固定密封圈,防止发生漏液,密封圈可以承载压力,防止水流腐蚀连接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直角管接头组件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直角管接头组件纵截面的示意图。

图3为附加连接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附加连接件的纵截面示意图。

图5为直角管接头组件与附加连接件组合示意图。

图中:1、接头本体;2、第一连接口;3、第二连接口;4、螺纹通孔;5、密封圈固定槽;6、连接件本体;7、连接件连接口;8、螺纹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2所示的一种直角管接头组件,包括筒状的接头本体1,所述接头本体1顶端设置有第一连接口2,所述第一连接口2的内侧壁光滑,第一连接口2侧壁上设置有两个螺纹通孔4,螺纹通孔4上部设置有圆锥面,方便螺丝拧入,所述螺纹通孔4以接头本体1长方向的中线为中心对称设置。

接头本体1内设置有密封圈固定槽5,密封圈固定槽5设置于第一连接口2的末端,有密封圈固定槽5设置在接头本体1的内壁,密封圈固定槽5为垂直接头本体1设置的环形,向接头本体1外侧凹陷;密封圈固定槽5对应的接头本体1外壁上设有环形的凹槽;

接头本体1底部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二连接口3,第二连接口3为带有螺纹的圆孔,第二连接口3垂直接头本体1的长方向设置,

接头本体1外壁上对称设置有四个平面,方便扳手固定。

使用时,待连接的钢管可以通过第一连接口2插入直角管接头组件,另一个钢管可以通过螺纹固定在第二连接口3,形成直角连通;或者,第二连接口3还可以连接带螺纹的附加连接件。

该附加连接件如图3、4所示,包括连接件本体6,连接件本体6顶端设置有螺纹接头8,螺纹接头8外侧设置有与第二连接口3相适应的螺纹。连接件本体6外壁上对称设置有四个平面,方便扳手固定。螺纹接头8与连接件本体6之间通过锥形面相连。

连接件本体6的底端设置有连接件连接口7,连接件连接口7内侧壁光滑,连接件连接口7侧壁上设置有四个螺纹通孔4,螺纹通孔4上部设置有圆锥面,方便螺丝拧入,螺纹通孔4以接头本体1长方向的中线为中心对称设置。

连接件本体6内设置有密封圈固定槽5,密封圈固定槽5设置于连接件连接口7的末端的连接件本体6的内壁,密封圈固定槽5为垂直连接件本体6设置的环形,向连接件本体6外侧凹陷。

如图5所示,上述附加连接件的螺纹接头8介入第二连接口3的螺纹接头8,形成直角接头结构,两端待连接钢管均可通过螺纹通孔4的螺丝固定。

上述实施方式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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