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淋浴器端部封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85708发布日期:2019-06-13 12:47阅读:2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淋浴器端部封闭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淋浴器产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淋浴器的端部密封结构。



背景技术:

有一种较高档的淋浴器包括有用于储存水的主管,由于主管刚制作好后两端是开口的,为了让其能够储存水,一般工厂在制造时都是将两端采用焊接密封。焊接密封存在以下缺点,第一,焊接操作比较复杂,工艺要求较高,使用时间长了可能发生渗漏,不易维修;第二,焊接密封是永久性的,无法再回收利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实现结构简单、安装方便、无需焊接、便于维修、可回收利用的淋浴器端部封闭结构。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淋浴器端部封闭结构,包括有淋浴器主管,其特征在于:淋浴器主管底端的封闭结构包括有密封圈和底座,淋浴器主管的底部和顶部均设置有螺丝柱,底部的密封圈及底座中均设有螺丝孔,底部的密封圈紧压在淋浴器主管的底端,底座压紧在底部的密封圈底面,采用紧固螺丝穿过底座及底部密封圈的螺丝孔拧紧在淋浴器主管底部的螺丝柱中形成淋浴器主管底端的密封固定结构;淋浴器主管顶端的封闭结构包括有密封圈和顶盖,顶部的密封圈及顶盖中均设有螺丝孔,顶部的密封圈紧压在淋浴器主管的顶端,顶盖压紧在顶部的密封圈上面,采用紧固螺丝穿过顶盖及顶部密封圈的螺丝孔拧紧在淋浴器主管顶端的螺丝柱中形成淋浴器主管顶端的密封固定结构。

进一步地,底部和顶部的密封圈具有相同的结构,在密封圈朝向淋浴器主管的一端均设置有与淋浴器主管端部相配的嵌槽,淋浴器主管的底端和顶端分别插入底部和顶部的密封圈的嵌槽内,这样能使密封圈与淋浴器主管之间形成更好的密封效果。

进一步地,在淋浴器主管上的螺丝柱靠近淋浴器主管的内壁面,在密封圈上与螺母柱相对应的位置设有嵌孔,密封圈盖紧在淋浴器主管的端部后螺丝柱插入在嵌孔内,这样使螺丝没有机会与水接触,避免生锈。

进一步地,在底座上具有一槽盖,底部的密封圈嵌入在底座的槽盖中,这样可以将底座的螺丝孔完全封住,不会与水接触,提高密封效果。

进一步地,顶部的密封圈嵌入在顶盖的内部,这样可以将顶盖的螺丝孔完全封住,不会与水接触,提高密封效果。

优选地,所述密封圈采用橡胶制成。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淋浴器的底端设置由密封圈和底座构成的密封结构,在淋浴器的顶端设置由密封圈和顶盖构成的密封结构,同时密封圈采用嵌槽与淋浴器主管嵌合固定,而螺丝通过螺丝柱及嵌孔完全与水隔离,从而起到非常好的密封效果,整个密封结构简单,无需采用焊接,安装和拆卸方便,便于维护,而且有利于回收利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下端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上端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淋浴器主管,11为螺丝柱,2为密封圈,21为嵌槽,22为嵌孔,23为螺丝孔,3为底座,31为螺丝孔,4为顶盖,5为紧固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施例中,参照图1、图2和图3,所述淋浴器端部封闭结构,包括有淋浴器主管1,淋浴器主管1底端的封闭结构包括有密封圈2和底座3,淋浴器主管1的底部和顶部均设置有螺丝柱11,底部的密封圈2及底座3中均设有螺丝孔23、31,底部的密封圈2紧压在淋浴器主管1的底端,底座3压紧在底部的密封圈2底面,采用紧固螺丝5穿过底座3及底部密封圈2的螺丝孔23拧紧在淋浴器主管1底部的螺丝柱11中形成淋浴器主管1底端的密封固定结构;淋浴器主管1顶端的封闭结构包括有密封圈2和顶盖4,顶部的密封圈2及顶盖4中均设有螺丝孔,顶部的密封圈2紧压在淋浴器主管1的顶端,顶盖4压紧在顶部的密封圈2上面,采用紧固螺丝5穿过顶盖4及顶部密封圈2的螺丝孔拧紧在淋浴器主管1顶端的螺丝柱中形成淋浴器主管1顶端的密封固定结构。

底部和顶部的密封圈2具有相同的结构,在密封圈2朝向淋浴器主管1的一端均设置有与淋浴器主管1端部相配的嵌槽21,淋浴器主管1的底端和顶端分别插入底部和顶部的密封圈2的嵌槽21内,这样能使密封圈2与淋浴器主管1之间形成更好的密封效果。

在淋浴器主管1上的螺丝柱11靠近淋浴器主管1的内壁面,在密封圈2上与螺母柱11相对应的位置设有嵌孔22,密封圈2盖紧在淋浴器主管1的端部后螺丝柱11插入在嵌孔22内,这样使螺丝没有机会与水接触,避免生锈。

在底座3上具有一槽盖,底部的密封圈2嵌入在底座的槽盖中,这样可以将底座3的螺丝孔31完全封住,不会与水接触,提高密封效果。

顶部的密封圈2嵌入在顶盖4的内部,这样可以将顶盖4的螺丝孔完全封住,不会与水接触,提高密封效果。

优选地,所述密封圈2采用橡胶制成,尤其以硅胶为佳。

以上已将本实用新型做一详细说明,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范围,即凡依本申请范围所作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