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60153发布日期:2020-04-03 15:16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内衬管安装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



背景技术:

城市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铺设时,为防止管网人为因素破坏、自然因素破坏、美观考虑,基本采取埋地铺设为主。为节约成本,埋地管网修复技术逐渐由地面开挖向非开挖技术领域过渡。

地下管网非开挖技术中涉及到一种穿插内衬法,所使用的内衬管一般为塑料、尼龙等材质。内衬管在穿插过程中,需使用牵引装置将内衬管从一端阀井室牵引至另一端阀井室。

现有技术的缺点:

在牵引过程中,随着管道的增长,阻力变大,牵引力变大,容易导致牵引力超过材料本身的拉伸强度或内衬管与内衬管对焊处的焊接强度,导致整个工程失败,采用一端牵引的技术更容易导致内衬管破损。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包括前牵引头、牵拉杆、后牵引杆、后推板,所述前牵引头包括前拉杆、撑杆、外夹板、内夹板,所述前拉杆与撑杆固定连接,前拉杆两端分别开有轴孔,一端轴孔插接有销轴,所述撑杆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有内夹板,所述内夹板和外夹板通过螺栓夹紧内衬管,所述牵拉杆包括挂钩、内撑杆、销轴,所述挂钩挂接于前拉杆一端的销轴上,所述后牵引杆的杆身表面设有螺纹,后牵引杆一端的挂钩挂接于牵拉杆的销轴上,另一端穿过后推板通过螺栓固定,所述后推板设置在内衬管末端,后推板的直径不小于内衬管的直径,所述内撑杆穿过牵拉杆,内撑杆两端通过螺栓与牵拉杆夹紧。

优选的,所述内撑杆垂直于牵拉杆,长度等于内村管的内径。

优选的,所述牵拉杆设置在内衬管空腔内,每个牵拉杆上设有成十字形分布的两个内撑杆。

优选的,所述前拉杆与撑杆成十字形分布。

优选的,所述牵拉杆的数量根据内衬管的长度进行调整。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牵引机构牵引前牵引头的同时,由于牵拉杆受力带动后挡板可以产生向前推的效果,同时可根据需要,可以使用推力装置直接作用于后挡板上向前推,解决了随着内衬管的增长,阻力变大,牵引力变大,容易导致牵引力超过材料本身的拉伸强度或内衬管与内衬管对焊处的焊接强度,从而导致整个工程失败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内衬管牵拉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前牵引头结构示意图;

图3为前牵引头侧视图;

图4为牵拉杆结构示意图;

图5为牵拉杆侧视图。

图中,1、内衬管2、前牵引头3、牵拉杆4、后牵引杆5、后推板6、销轴7、挂钩21、前拉杆22、撑杆23、外夹板24、内夹板31、内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下面结合附图对其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内衬管牵引装置,包括前牵引头2、牵拉杆3、后牵引杆4、后推板5,所述前牵引头2包括前拉杆21、撑杆22、外夹板23、内夹板24,所述前拉杆21与撑杆22固定连接,前拉杆21两端分别开有轴孔,一端轴孔插接有销轴6,所述撑杆22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有内夹板24,所述内夹板24和外夹板23通过螺栓夹紧内衬管1,所述牵拉杆3包括挂钩7、内撑杆31、销轴6,所述挂钩7挂接于前拉杆21一端的销轴6上,所述后牵引杆4的杆身表面设有螺纹,后牵引杆4一端的挂钩挂接于牵拉杆3的销轴6上,另一端穿过后推板5通过螺栓固定,所述后推板5设置在内衬管1末端,后推板5的直径不小于内衬管1的外径,所述内撑杆31穿过牵拉杆3,内撑杆31两端通过螺栓与牵拉杆3夹紧。

所述内撑杆31垂直于牵拉杆3,长度等于内村管1的内径,可以起到支撑内衬管1和牵拉杆3的作用。

所述牵拉杆3设置在内衬管1空腔内,每个牵拉杆3上设有成十字形分布的两个内撑杆31,使得支撑更加牢靠。

所述前拉杆21与撑杆22成十字形分布。

所述牵拉杆3的数量根据内衬管1的长度进行调整,根据工程的需要可以调节牵拉杆3的数量来达到施工要求。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前牵引头与内衬管用夹板通过螺栓固定好,再将牵拉杆与内撑杆通过螺栓组装好,放入内衬管中,将牵拉杆挂钩与前拉板的销轴挂接,再将后牵引杆的挂钩与牵拉杆的销轴挂接,后牵引杆的另一端穿过后盖板通过螺栓拧紧,再使用牵引机构通过牵引牵拉杆,实现牵拉内衬管的目的,同时由于牵拉杆受力带动后挡板可以产生向前推的效果,同时可根据需要,可以使用推力装置直接作用于后挡板上向前推,解决了随着内衬管的增长,阻力变大,牵引力变大,容易导致牵引力超过材料本身的拉伸强度或内衬管与内衬管对焊处的焊接强度,从而导致整个工程失败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推广。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构思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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