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结构包括:
夹座;
与所述夹座结合的夹持组件,所述夹持组件包括第一夹持件及第二夹持件,所述夹座、所述第一夹持件、及所述第二夹持件共同限定用于放置待夹持件的安装空间,所述第一夹持件包括第一夹持部,所述第二夹持件包括第二夹持部,所述夹座位于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之间,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能够相对移动且同步联动;其中:
当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同步背向移动时,所述安装空间能够增大直至容纳所述待夹持件;
当所述待夹持件放置在所述安装空间内时,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自动同步相向移动以夹紧所述待夹持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结构还包括:
设置在所述夹座上的卡合组件,所述卡合组件用于选择性地锁定或解锁所述第一夹持件与第二夹持件,以使所述第一夹持部及所述第二夹持部能够被锁定并保持在预设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设位置包括完全展开位置、完全关闭位置、及多个不同的部分展开位置中的至少一个。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持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结构还包括:
设置在所述夹座上的卡合组件,所述卡合组件用于在所述待夹持件放置在所述安装空间内时,由所述待夹持件抵持并使得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同步自动同向移动以夹紧所述待夹持件。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组件包括:
第一卡合部件,所述第一卡合部件用于选择性地锁定或解锁所述第一夹持件;及
第二卡合部件,所述第二卡合部件用于选择性地锁定或解锁所述第二夹持件,所述第一夹持件与所述第二夹持件位于所述第一卡合部件与所述第二卡合部件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部件包括:
收容在所述夹座内的第一卡合件,所述第一卡合件能够与所述第一夹持件卡合以锁定所述第一夹持件;及
第一致动件,所述第一致动件与所述第一卡合件连接;其中:
在所述第一致动件受到外力时,所述第一致动件推动所述第一卡合件朝远离所述第一夹持件的方向移动以解锁所述第一夹持件;
在所述第一致动件受到的外力减小或消失时,所述第一致动件带动所述第一卡合件朝接近所述第一夹持件的方向移动以锁定所述第一夹持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件的移动方向与所述第一夹持部的移动方向垂直。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一夹持部延伸的第一驱动部;所述第一卡合件包括:
第一主体部;及
自所述第一主体部延伸的第一卡合部,所述第一卡合部能够与所述第一驱动部卡合,以锁定所述第一夹持件;所述第一致动件位于所述第一主体部与所述第一驱动部之间并与所述第一卡合部间隔,所述第一致动件与所述第一主体部相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件包括多个所述第一卡合部,多个所述第一卡合部彼此间隔,所述第一致动件位于所述间隔内。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件包括两个所述第一卡合部,两个所述第一卡合部彼此间隔,所述第一致动件位于所述间隔内,所述第一致动件与所述第一主体部相接形成第一相接处,两个所述第一卡合部关于所述第一相接处对称。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部包括齿,所述第一驱动部包括多个齿,所述第一卡合部的齿与所述第一驱动部的不同齿配合,以将所述第一驱动部锁定在不同的预设位置。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部包括第一面、第二面、及倾斜连接所述第一面及所述第二面的斜面,所述第一卡合部的第一面与所述第一卡合部的第二面相背,所述第一卡合部的第一面较所述第一卡合部的第二面更靠近所述第一夹持部,所述第一卡合部的第一面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一卡合部的第二面的长度。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致动件包括:
第一按钮,所述第一按钮的一部分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第一按钮的另一部分从所述夹座露出;
第一弹性体,所述第一弹性体用于将所述第一按钮弹性连接在所述夹座上;及
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按钮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卡合部转动连接,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二端相背。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第一按钮包括:
第一按钮本体,所述第一弹性体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一按钮本体内,所述第一弹性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按钮本体结合,所述弹性体的第二端与所述基座结合;
设置在所述第一按钮本体侧壁的第一卡合臂,所述第一卡合臂设置有第一卡合槽,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一端能够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第一卡合槽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本体及设置在所述基座本体上的第一导柱;所述第一弹性体套设在所述第一导柱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还包括多个第二导柱,多个所述第二导柱穿设在所述第一按钮本体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二导柱环绕所述第一导柱均匀分布。
1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部设置有第二卡合槽,所述第一连杆的第二端能够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第二卡合槽内。
1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部件包括:
收容在所述夹座内的第二卡合件,所述第二卡合件能够与所述第二夹持件卡合以锁定所述第二夹持件;及
第二致动件,所述第二致动件与所述第二卡合件连接;其中:
所述第二致动件在受到外力时推动所述第二卡合件朝远离所述第二夹持件的方向移动以解锁所述第二夹持件;
在所述第二致动件受到的外力减小或消失时,所述第二致动件带动所述第二卡合件朝接近所述第二夹持件的方向移动以锁定所述第二夹持件。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件的移动方向与所述第二夹持部的移动方向垂直。
21.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二夹持部延伸的第二驱动部;所述第二卡合件包括:
第二主体部;及
自所述第二主体部延伸的第二卡合部,所述第二卡合部能够与所述第二驱动部卡合,以锁定所述第二夹持件;所述第二致动件位于所述第二主体部与所述第二驱动部之间并与所述第二卡合部间隔,所述第二致动件与所述第二主体部相接。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件包括多个所述第二卡合部,多个所述第二卡合部彼此间隔,所述第二致动件位于所述间隔内。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件包括两个所述第二卡合部,两个所述第二卡合部彼此间隔,所述第二致动件位于所述间隔内,所述第二致动件与所述第二主体部相接形成第二相接处,两个所述第二卡合部关于所述第二相接处对称。
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部包括齿,所述第二驱动部包括多个齿,所述第二卡合部的齿与所述第二驱动部的不同齿配合,以将所述第一驱动部锁定在不同的部分展开位置。
25.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卡合部包括第一面、第二面、及倾斜连接所述第一面及所述第二面的斜面,所述第二卡合部的第一面与所述第二卡合部的第二面相背,所述第二卡合部的第一面较所述第二卡合部的第二面更靠近所述第二夹持部,所述第二卡合部的第一面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卡合部的第二面的长度。
26.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致动件包括:
第二按钮,所述第二按钮的一部分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第二按钮的另一部分从所述夹座露出;
第二弹性体,所述第二弹性体用于将所述第二按钮弹性连接在所述夹座上;及
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按钮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卡合部转动连接,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二端相背。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第二按钮包括:
第二按钮本体,所述第二弹性体部分收容在所述第二按钮本体内,所述第二弹性体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按钮本体结合,所述弹性体的第二端与所述基座结合;
设置在所述第二按钮本体侧壁的第二卡合臂,所述第二卡合臂设置有第一卡槽,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一端能够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第一卡槽内。
28.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本体及设置在所述基座本体上的第一导杆;所述第二弹性体套设在所述第一导杆上。
29.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还包括多个第二导杆,多个所述第二导杆穿设在所述第二按钮本体上。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第二导杆环绕所述第一导杆均匀分布。
31.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主体部设置有第二卡槽,所述第二连杆的第二端能够转动地安装在所述第二卡槽内。
32.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结构还包括:
联动件,所述联动件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联动件连接所述第一夹持件与所述第二夹持件;其中:
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中的任意一个沿第一方向移动带动所述联动件,且所述卡合组件解锁所述夹持组件时,所述联动件带动所述第一夹持部与所述第二夹持部中的另一个沿第二方向移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反。
33.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联动件包括:
联动本体,所述联动本体能够转动地安装在所述基座上;
第一联动部,所述第一联动部设置在所述联动本体上并与所述第一夹持件的第一驱动部活动连接;及
第二联动部,所述第二联动部设置在所述联动本体上并与所述第二夹持件的第二驱动部活动连接。
34.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联动部与所述第二联动部关于所述联动本体的中心对称。
35.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联动部开设有条形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驱动部上设置有第一突柱,所述第一突柱伸入所述第一通孔内;或
所述第一联动部上设置有第一突柱,所述第一驱动部开设有条形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一突柱伸入所述第一通孔内。
36.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联动部开设有条形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驱动部上设置有第二突柱,所述第二突柱伸入所述第二通孔内;或
所述第二联动部上设置有第二突柱,所述第二驱动部开设有条形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二突柱伸入所述第二通孔内。
37.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一夹持部延伸的第一驱动部,所述第一驱动部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第一驱动部上设置有第一导引部;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本体,所述基座本体上设置有第一配合部,所述第一导引部与所述第一配合部配合,以使所述第一夹持件能够沿着所述第一导引部或所述第一配合部移动。
38.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导引部包括导轨,所述第一配合部包括导槽;或
所述第一导引部包括导槽,所述第一配合部包括导轨。
39.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一夹持部延伸的第一导向部,所述第一导向部与所述第一驱动部间隔,所述基座本体上设置有第一导轨,所述第一导向部与所述第一导轨配合以能沿着所述第一导轨滑动。
40.根据权利要求39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向部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一驱动部的延伸方向平行。
41.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二夹持部延伸的第二驱动部,所述第二驱动部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第二驱动部上设置有第二导引部;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本体,所述基座本体上设置有第二配合部,所述第二导引部与所述第二配合部配合,以使所述第二夹持件能够沿着所述第二导引部或所述第二配合部移动。
42.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导引部包括导轨,所述第二配合部包括导槽;或
所述第二导引部包括导槽,所述第二配合部包括导轨。
43.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二夹持部延伸的第二导向部,所述第二导向部与所述第二驱动部间隔,所述基座本体上设置有第二导轨,所述第二导向部与所述第二导轨配合以能沿着所述第二导轨滑动。
44.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向部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第二驱动部的延伸方向平行。
4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结构还包括:
收容在所述夹座内的连接组件,所述连接组件用于弹性连接所述第一夹持件与所述夹座、及弹性连接所述第二夹持件与所述夹座。
46.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包括:
第一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用于弹性连接所述第一夹持件与所述夹座;及
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二连接件用于弹性连接所述第二夹持件与所述夹座。
47.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一夹持部延伸的第一驱动部,所述第一驱动部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第一驱动部上设置有第一结合部;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本体,所述基座本体上设置有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连接件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一结合部连接,所述第一连接件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一连接部连接,以弹性连接所述第一夹持件与所述夹座。
48.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夹持件还包括自所述第二夹持部延伸的第二驱动部,所述第二驱动部收容在所述夹座内,所述第二驱动部上设置有第二结合部;所述夹座包括基座,所述基座包括基座本体,所述基座本体上设置有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件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结合部连接,所述第二连接件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连接部连接,以弹性连接所述第二夹持件与所述夹座。
49.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二连接件平行。
50.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第二连接件均位于所述第一夹持件的第一驱动部与所述第二夹持件的第二驱动部之间。
51.根据权利要求46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连接件包括弹簧;和/或
所述第二连接件包括弹簧。
52.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座包括:
基座;及
盖体,所述盖体能够拆卸地安装在所述基座上并与所述基座形成收容腔,所述第一夹持件、所述第二夹持件、及所述卡合组件均部分收容在所述收容腔内。
53.一种云台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云台;及
权利要求1-52任意一项所述的夹持结构,所述夹持结构安装在所述云台上。
54.一种可移动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移动平台本体;及
权利要求53所述的云台设备,所述云台设备安装在所述可移动平台本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