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氨气钢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59564阅读:1854来源:国知局
一种氨气钢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氨气钢瓶。



背景技术:

氨气,Ammonia,NH3,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密度0.7710,相对密度0.5971(空气=1.00);易被液化成无色的液体,在常温下加压即可使其液化(临界温度132.4℃,临界压力11.2兆帕,即112.2大气压),沸点-33.5℃。氨气的工业用途很广泛,常用于制造肥料、铵盐、氨水、纯碱等,同时氨也可用作制冷剂、生物燃料。为了方便氨气的使用,氨气通常被加压液化后存放在钢瓶内,但是现有的氨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液氨的剧烈汽化造成大量吸热而导致钢瓶瓶体过冷而凝霜结冰,给氨气钢瓶的使用造成了不便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就是钢瓶的支撑脚是由较薄的钢板制成,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碰撞或者使用环境的较差,经常会出现钢瓶支撑脚的变形、损坏,而钢瓶作为压力容量又不可随意修理,因此支撑脚变形损坏失去支撑作用的钢瓶就只能过早地进行报废处理,从而增加了不必要的使用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合理,能够免避免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凝霜结冰,同时能对损坏的支撑脚进行及时更换的氨气钢瓶。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氨气钢瓶,包括瓶身和阀门,所述阀门连接在瓶身的顶部,所述瓶身包括上瓶体和下瓶体,所述上瓶体与下瓶体通过焊接固定,所述阀门的外周设有手把,所述手把与上瓶体固定,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瓶体的底部设有连接座,所述连接座上设有使瓶身直立的支撑脚,所述支撑脚与连接座为可拆卸式连接,所述瓶身外表面还设有保温层。

作为优选,所述上瓶体的一侧还设有保证钢瓶安全的泄压片,所述泄压片与上瓶体固定当钢瓶内压力大于钢瓶的承受极限时,泄压片破裂从而将钢瓶内压力释放掉。

作为优选,所述支撑脚设置为钢板折弯而成,便于生产制作。

作为优选,所述手把为钢板折弯而成,便于生产制作。

作为优选,所述上瓶体和下瓶体分别由钢板整体冲压成型,有助于提高钢瓶的结构强度。

作为优选,所述连接座设有三个以上,所述连接座与下瓶体固定,有助于损坏的支撑脚的及时更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由于设置了保温层,钢瓶在使用中不会因为氨气的剧烈汽化而导致瓶体凝霜结冰,提高了钢瓶的使用便捷性和安全性,由于设置了可拆卸的支撑脚,当支撑脚损坏时,可以将支撑脚从钢瓶连接座上拆下来单独进行更换或者维修,而不必将整个钢瓶报废,节约了资源同时也降低了钢瓶的使用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氨气钢瓶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氨气钢瓶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1,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在本实施例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另,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如未特别说明部件之间的连接或固定方式,其连接或固定方式均可为通过现有技术中常用的螺栓固定或焊接固定,或销轴连接等方式,因此,在本实施例中不再详述。

一种氨气钢瓶,包括瓶身1和阀门2(型号QF-11),所述阀门2通过螺纹连接在瓶身1的顶部,所述瓶身1包括上瓶体11和下瓶体12,所述上瓶体11与下瓶体12通过焊接固定,所述阀门1的外周设有手把3,所述手把3与上瓶体11通过焊接固定,所述下瓶体12的底部设有连接座4,所述连接座4与下瓶体12通过焊接固定,所述连接座4设有三个以上且呈等距排列在下瓶体12的底部四周,所述连接座4上设有使瓶身直立的支撑脚5;所述连接座4与支撑脚5通过螺栓固定,有助于钢瓶上损坏的支撑脚5的及时更换或维修;所述瓶身1外表面还铺设有保温层6,所述保温层6为聚氨酯,保温层6可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氨气因剧烈汽化而导致钢瓶凝霜结冰;所述上瓶体11的一侧还设有保证钢瓶安全的泄压片7,所述泄压片7与上瓶体11通过焊接固定,当钢瓶内压力大于钢瓶的安全承受范围时,泄压片7破裂从而将钢瓶内压力释放掉;所述支撑脚5为钢板折弯而成,所述手把3为钢板折弯而成,便于批量化生产制作;所述上瓶体11和下瓶体12分别由钢板整体冲压成型,有助于提高钢瓶的整体结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由于设置了保温层,钢瓶在使用中不会因为氨气的剧烈汽化而导致瓶体凝霜结冰,提高了钢瓶的使用便捷性和安全性,由于设置了可拆卸的支撑脚,当支撑脚损坏时,可以将支撑脚从钢瓶连接座上拆下来单独进行更换或者维修,而不必将整个钢瓶报废,节约了资源同时也降低了钢瓶的使用成本。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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