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并联管路式储气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74784发布日期:2021-04-14 02:27阅读: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并联管路式储气井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储气井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并联管路式储气井。


背景技术:

2.燃气分装站内的压缩气体,大多通过储气井进行存储。现有技术中存储井大多独立设置,即具有独立的存储空间、充气机构和排污机构。这种方式,虽然保证了相对安全性,但是不便于集中管理。当外部罐体车充气时,需要逐次与相应的储气井连接,操作相对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并联管路式储气井,用于解决对储气井充气集中管理的技术问题。
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5.一种并联管路式储气井,包括充气机构和储气井;充气机构包括充气保护箱体,以及集成安装在充气保护箱体内的充气主管、充气支管和充气支阀门;充气支管并联在充气主管上,充气支管上分别安装所述的充气支阀门;充气支管的出气端分别与所述的储气井连通。
6.进一步的,所述充气主管上设有充气主阀门。
7.进一步的,所述充气保护箱体上设有开关门。
8.进一步的,所述充气主管的进气端设有充气活动端管。
9.进一步的,所述充气活动端管通过充气软管与充气主管连通。
10.进一步的,所述充气软管为冗余结构。
11.进一步的,所述储气井连接有排污机构,排污机构包括排污主管、排污支管以及排污支阀门;排污支管分别与位于储气井内的排污管道连通;排污主管位于充气保护箱体中,排污支管分别通过排污支阀门与排污主管连通。
12.进一步的,所述排污主管的排污端口上设有排污主阀门。
13.进一步的,所述排污主管的排污端通过排污软管连接有排污活动端管。
14.进一步的,所述排污软管为冗余结构。
15.实用新型内容中提供的效果仅仅是实施例的效果,而不是实用新型所有的全部效果,上述技术方案中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
16.本申请技术方案,将多个储气井的进气端以及排污端集中整合,可以通过一个管道分别进行充气和排污处理,能够显著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18.图中:1、储气井;2、充气保护箱体;3、充气主管;4、充气支管;5、充气主阀门;6、充
气支阀门;7、充气活动端管;8、充气软管;9、排污主管;10、排污支管;11、排污主阀门;12、排污支阀门;13、排污活动端管;14、排污软管。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发明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
20.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发明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1.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只是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2.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23.如图1所示,一种并联管路式储气井,包括充气机构、储气井1和排污机构,充气机构用于对多个储气井1进行充气,排污机构用于分别对储气井1进行排污。
24.储气井1设有多个,分别埋设于地面以下。充气机构包括充气保护箱体2,以及集成安装在充气保护箱体2内的充气主管3、充气支管4、充气主阀门5、充气支阀门6以及充气活动端管7。充气保护箱体2上设有开关门,在不使用状态时,开关门处于锁死状态。所述充气支管4并联在充气主管3上,充气支管4上分别安装所述的充气支阀门6;充气支管4的出气端分别与所述的储气井1连通。所述充气主阀门5安装在充气主管3的进气端口,用于控制充气主管3的通断。所述充气活动端管7通过充气软管8与充气主管3的进气端连通,充气软管8采用冗余设计;以方便与外部充气设备对接。所述排污机构包括排污主管9、排污支管10、排污主阀门11、排污支阀门12以及排污活动端管13,排污支管10分别与位于储气井1内的排污管道连通,排污主管9位于充气保护箱体2中,排污支管10分别通过排污支阀门12与排污主管9连通。排污主阀门11安装在排污主管9的排污端口上,排污主管9的排污端通过排污软管14与所述排污活动端管13连通。
25.除说明书所述的技术特征外,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已知技术。
2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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