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9616阅读:1054来源:国知局
一种适用于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框架装置,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在海洋上的活动也更加频繁,开发利用逐渐增多,如海洋钻井平台、跨海大桥、港口码头等,这些结构大多采用混凝土或钢结构,长期浸没或半浸没于海水中使得结构物自身表面被海洋附着生物侵蚀,降低了结构物的耐久性,并对其景观性产生影响。

现有相关的海洋附着生物抑制技术的研究需要开展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然而,海洋环境试验复杂,开放性水域的水体流动性强,要防止试件因冲撞损坏或丢失,需确保试件的完整安全性,且试件应长期处于相对一致的环境下,因此需要开发一种简单有效及可重复使用的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其结构简单,整体稳定性强,能够有效固定试件。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解决方案是:

一种适用于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包括立方体框架,以及设置在立方体框架顶层与底层的数根固定杆。

上述立方体框架包括上框架、下框架和支撑杆,其中,上框架与下框架的结构相同,且平行设置,上框架和下框架均包括两根平行设置的竖杆,以及两根平行设置的横杆,竖杆和横杆的端点首尾连接,组成一个矩形框架;支撑杆设有4根,分别与上、下框架的4个顶角对应,各支撑杆的两端分别连接上、下框架相对应的顶角。

上述支撑杆的外表面贴有防撞橡胶层。

上述支撑杆的侧面连接有侧向限位环。

上述支撑杆的两端开设有进出水孔。

上述固定杆相互平行地设置在上、下框架中,各固定杆的两端分别连接上框架或下框架的两根竖杆,并使上框架中的某一根固定杆与下框架中的某一根固定杆位于同一竖直面中。

上述固定杆上开设有间隔均匀的固定孔,并使上框架中的固定孔与下框架中的固定孔相互对应,所述固定孔上反向绑扎有尼龙扎绳,用于固定试件端部。

上述固定杆的两端分别通过三通连接件与竖杆连接。

上述下框架的4个顶角还设有可拆卸的配重块。

上述立方体框架及固定杆采用PVC管材或钢材。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

(1)装置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保证试件的试验环境相对一致;

(2)尼龙扎绳的设置避免长期试验中试件间相互干扰;

(3)配重块数量可调,满足不同试验环境的需求;

(4)装置可重复多次使用,经济便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适用于海洋附着生物挂板试验的框架装置,用于混凝土挂板试件的固定,所述装置包括立方体框架,以及设置在立方体框架顶层与底层的数根固定杆4,下面分别介绍。

所述立方体框架包括上框架、下框架和支撑杆3,其中,上框架与下框架的结构相同,且平行设置,以上框架为例,包括两根平行设置的竖杆1,以及两根平行设置的横杆2,竖杆1和横杆2的端点首尾连接,组成一个矩形框架,其中,竖杆1的长度可根据所需固定的试件数目决定,但考虑到整体结构的稳定性及有效性,建议长度不超过1000mm;而支撑杆3设有4根,分别与上、下框架的4个顶角对应,各支撑杆3的两端分别连接上、下框架相对应的顶角,从而形成稳定的框架结构;所述支撑杆3的外表面贴有防撞橡胶层31,且支撑杆3的侧面还连接有侧向限位环32,使用时可以将尼龙绳从该侧向限位环32中穿过,从而限制立方体框架的变形,加强整体性;支撑杆3的两端还开设有进出水孔33,用于框架装置在放入海水中及从海水中取出时的进水和排水,从而对框架装置的自重进行调控。

固定杆4相互平行地设置在上、下框架中,固定杆4的具体数目可根据竖杆1的长度以及所需固定的试件数目而确定,各固定杆4的两端分别借助三通连接件连接上框架或下框架的两根竖杆1,并使上框架中的某一根固定杆与下框架中的某一根固定杆位于同一竖直面中。所述固定杆4上开设有间隔均匀的固定孔41,并使上框架中的固定孔41与下框架中的固定孔41相互对应,且相邻固定孔的水平间距不少于100mm;所述固定孔41上反向绑扎有尼龙扎绳42,用于固定试件端部,上下对应的尼龙扎绳42将试件竖直捆绑固定,限制试件的转动,确保试件在海水环境下水平面内的摆动不会与相邻试件发生碰撞。

在本实施例中,下框架的4个顶角还设有可拆卸的配重块5,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减配重块5的数量,进一步增强整体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结构中的所有杆件的材质可根据实际试验需求进行选择,建议使用材料为PVC管材或钢材,若使用其余材料也可实现申请的目的,其宗旨为脱离本专利的思想,应属于本专利的保护范围。

以上实施例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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