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氙气耐气候试验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48757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氙气耐气候试验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耐气候试验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氙气耐气候试验机。



背景技术:

在工业加工生产中,为检测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原材料在不同辐射环境、不同温湿度环境下的性能作用,因此构造出了检测零部件的模拟环境,将零部件放置在具有太阳辐射、温湿度不同的环境下进行试验,以检测零部件的使用性能,从而从零部件着手随之增强产品性能,但是,现有的试验设备对于产品零部件的老化测试而言,其模拟环境的仿真性不高,而且环境的调节能力不强,使得试验结果不理想,尤其是对于环境瞬间变化的调节功能不完善,导致了产品检测性能不具备真实性,也影响了产品整体的应用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氙气耐气候试验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氙气耐气候试验机,包括试验机主体、循环风机、控制电机、设备收容仓和加热线圈,所述试验机主体的内部固定有底板,底板下方设有设备收容仓,所述设备收容仓的内部安装有循环风机和控制电机,且循环风机位于控制电机的两侧,所述控制电机的输出轴通过齿轮减速器与旋转轴啮合连接,且旋转轴贯穿底板和加热线圈,所述加热线圈固定在旋转轴上,所述旋转轴的顶端焊接有旋转架,所述旋转架的内端焊接有固定盘,且固定盘的底部焊接有挂钩,所述旋转架的外端固定有加湿器,所述加湿器的出口上安装有加湿管,所述试验机主体的内部顶壁上固定有氙气灯管,且氙气灯管位于旋转架的中间位置。

优选的,所述循环风机通过连杆与循环扇叶啮合连接。

优选的,所述试验机主体的前端安装有控制门,且控制门前端设有可视窗。

优选的,所述控制门通过铰链板与检修门板转动连接,且检修门板位于控制门的下端。

优选的,所述试验机主体的前端镶嵌固定有控制面板,且控制面板位于控制门的右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氙气灯管模拟阳光,通过加湿器模拟实际的雨水和露水,通过加热线圈改变温度,对材料进行实时的检测,材料通过挂钩挂在固定盘上在控制电机的作用下能够360°全方位的接触环境,在温度、阳光、雨水和露水,能够最大化的模拟现实环境,加快耐气候实验进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观示意图。

图中:1-控制面板;2-检修门板;3-铰链板;4-可视窗;5-控制门;6-试验机主体;7-循环风机;8-控制电机;9-设备收容仓;10-齿轮减速器;11-旋转轴;12-底板;13-加热线圈;14-加湿器;15-固定盘;16-挂钩;17-氙气灯管;18-加湿管;19-旋转架;20-循环扇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氙气耐气候试验机, 包括试验机主体6、循环风机7、控制电机8、设备收容仓9和加热线圈13,试验机主体6的内部固定有底板12,底板12下方设有设备收容仓9,设备收容仓9的内部安装有循环风机7和控制电机8,且循环风机7位于控制电机8的两侧,控制电机8的输出轴通过齿轮减速器10与旋转轴11啮合连接,且旋转轴11贯穿底板12和加热线圈13,加热线圈13固定在旋转轴11上,旋转轴11的顶端焊接有旋转架19,旋转架19的内端焊接有固定盘15,且固定盘15的底部焊接有挂钩16,旋转架19的外端固定有加湿器14,加湿器14的出口上安装有加湿管18,试验机主体6的内部顶壁上固定有氙气灯管17,且氙气灯管17位于旋转架19的中间位置。

循环风机7通过连杆与循环扇叶20啮合连接,通过循环风机7使循环扇叶20转动,加快空气流动,达到循环的目的,试验机主体6的前端安装有控制门5,且控制门5前端设有可视窗4能够便于工作人员对内部情况的了解,控制门5通过铰链板3与检修门板2转动连接,且检修门板2位于控制门5的下端,通过检修门2方便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试验机主体6的前端镶嵌固定有控制面板1,且控制面板1位于控制门5的右端,通过控制面板1控制设备运行。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人员从控制门5中将待检测材料放置在挂钩16上,通过氙气灯管17、加热线圈13和加湿器14模拟现实环境,同时底部的循环风机7工作,带动循环扇叶20加速试验机主体6内部的风循环,控制电机8工作,通过齿轮减速器10和旋转轴11控制旋转架19匀速平稳的旋转,带动位于挂钩16上的待检测材料360°全方位的与环境接触,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 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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