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系统及检查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994745发布日期:2018-07-24 08:2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检查系统,其中,包括:

测量部,其向检查对象体照射光,获得所述检查对象体的图像;

处理部,其针对所述检查对象体的图像,检测所述检查对象体的轮廓;

输出部,其将所述轮廓与基准信息重叠显示;

所述处理部以所述基准信息为基础,对所述轮廓判断良好及不良与否,根据所述良好及不良与否,执行对所述轮廓的图像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

所述基准信息包括用于判断所述检查对象体的高度、宽度及倾斜中至少一者良好或不良的基准值。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

所述输出部包括:第一显示部,其用于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与所述基准信息重叠显示;第二显示部,将用于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分别针对所述基准信息的高度及宽度而与所述基准值一同显示。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

所述基准信息还包括用于判断所述检查对象体的倾斜良好及不良的基准值;

所述处理部在所述轮廓中设置2个基准点,求出经过所述2个基准点的直线的倾斜,比较所述直线的倾斜与所述基准信息,判断所述检查对象体的良好及不良与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

所述输出部包括:第一显示部,其用于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与所述基准信息重叠显示;第二显示部,其用于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分别针对所述基准信息的高度、宽度及倾斜而与所述基准值一同显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检查系统,其中,

所述第一显示部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与所述基准信息重叠,以三维方式显示,所述第二显示部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分别针对所述基准信息的高度、宽度及倾斜而与所述基准值一同以二维方式显示。

7.一种检查方法,作为检查对象体的检查方法,其中,包括:

向检查对象体照射光,获得所述检查对象体的图像的步骤;

针对所述检查对象体的图像,检测所述检查对象体的轮廓的步骤;

以基准信息为基础,判断所述轮廓良好及不良与否,根据所述良好及不良与否,执行对所述轮廓的图像处理的步骤;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与所述基准信息重叠显示的步骤。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检查方法,其中,

所述基准信息包括用于判断所述检查对象体的高度、宽度及倾斜中至少一者良好及不良的基准值。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检查方法,其中,

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与所述基准信息重叠显示的步骤还包括:

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分别针对所述基准信息的高度及宽度而与所述基准值一同显示的步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检查方法,其中,

执行对所述轮廓的图像处理的步骤包括:

在所述检查对象体的轮廓上设置2个基准点的步骤;

求出经过所述2个基准点的直线的倾斜的步骤;

比较所述直线的倾斜与所述基准信息,判断所述检查对象体的良好及不良与否的步骤。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检查方法,其中,

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与所述基准信息重叠显示的步骤还包括:

将所述经图像处理的轮廓,分别针对所述基准信息的高度、宽度及倾斜而与所述基准值一同显示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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