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57820阅读:21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液体流速测量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



背景技术:

旋浆式流速仪的后端尾翼上需要设计平衡调节机构来调节平衡位置,目前,现有的尾翼调节机构通常在尾翼叶片上设有可左右调节位置的调节块,所述调节块需裸露在尾翼叶片外才方便调节位置。但是采用上述外置式的平衡调节机构时,不仅破坏了流速仪的整体流线型,增加了水阻,导致检测不准确,而且容易缠挂水草,进而影响正常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其减小了水阻,避免了外置式平衡机构缠挂水草的情况。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包括尾柱、尾翼和平衡螺杆,所述尾柱的左端向内开设有安装槽,尾柱的右端向内开设有螺纹槽,所述尾翼固定装设于所述尾柱右端,所述平衡螺杆装设于所述尾柱的螺纹槽内,且平衡螺杆的右端面开设有调节槽。

优选的,所述尾柱具有左右两端连接在一起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所述安装槽从左至右开设于所述第一安装部内,所述螺纹槽从右至左开设于所述第二安装部内,且所述尾翼固定装设于所述第二安装部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安装部上从上至下贯穿开设有于所述安装槽相连通的固定槽。

优选的,所述平衡螺杆具有第一平衡杆和第二平衡杆,所述第一平衡杆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平衡杆的直径,且第二平衡杆与所述螺纹槽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的尾柱的左端开设有安装槽,且平衡螺杆可调位置的装设于所述尾柱的螺纹槽内,用于调节流速仪的平衡,其相对于平衡机构外置式的流速仪,具有阻力较小的优点,且能快速通过调节平衡螺杆的位置来找准平衡,同时避免了平衡机构外置出现的缠挂水草的情况。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各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尾柱—1、安装槽—1a、螺纹槽—1b、第一安装部—1c、第二安装部—1d、固定槽—1e、尾翼—2、平衡螺杆—3、调节槽—3a、第一平衡杆—3b、第二平衡杆—3c。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构造特征、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详予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请参阅图1,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包括尾柱1、尾翼2和平衡螺杆3。所述尾柱1的左端向内开设有安装槽1a,用于与流速仪轭架连接固定。尾柱1的右端向内开设有螺纹槽1b,所述尾翼2固定装设于所述尾柱1右端,所述平衡螺杆3装设于所述尾柱1的螺纹槽1b内,用于调节流速仪的整体平衡,且平衡螺杆3的右端面开设有调节槽3a,用于卡持调节平衡螺杆3的位置。

具体的,所述尾柱1具有左右两端连接在一起的第一安装部1c和第二安装部1d,所述安装槽1a从左至右开设于所述第一安装部1c内,所述螺纹槽1b从右至左开设于所述第二安装部1d内,且所述尾翼2固定装设于所述第二安装部1d上。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安装部1c上从上至下贯穿开设有于所述安装槽1a相连通的固定槽1e,可通过螺栓或螺钉穿过固定槽1e与流速仪安装固定。

具体的,所述平衡螺杆3具有第一平衡杆3b和第二平衡杆3c,所述第一平衡杆3b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平衡杆3c的直径,且第二平衡杆3c与所述螺纹槽1b螺纹连接。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平衡杆3c位于右侧,且直径较大,以便于快速调节找准流速仪的平衡位置。

综上所述,所述一种内置平衡机构的流速仪尾翼的尾柱1的左端开设有安装槽1a,且平衡螺杆3可调位置的装设于所述尾柱1的螺纹槽1b内,用于调节流速仪的平衡,其相对于平衡机构外置式的流速仪,具有阻力较小的优点,且能快速通过调节平衡螺杆3的位置来找准平衡,同时避免了平衡机构外置出现的缠挂水草的情况。

根据上述说明书的揭示和教导,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还可以对上述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面揭示和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一些修改和变更也应当落入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此外,尽管本说明书中使用了一些特定的术语,但这些术语只是为了方便说明,并不对本实用新型构成任何限制,采用与其相同或相似的其它装置,均在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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