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流量测量系统校准的精密校准试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48973阅读:950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气流量测量系统校准的精密校准试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检测装置的空气流量测量系统的校准。



背景技术: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日常进行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检测过程中,依据GB/T 7106—2008《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的规定,所用检测仪器空气流量测量系统的校准周期不大于六个月,而且当空气流量误差超过5%需要修正。用现有的校准板进行校准时发现当偏差发生时,不同开孔数量间出现一个较大的不确定区间。即便使用内插法来确定其具体修正值,也因偏差区间过大导致校准数据的误差颇大,直接影响校准结果的准确性。而且用现有校准板校准时,要用塑料胶带对板上流量孔进行密封,不仅耗费材料,也不利于节能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以上的不足,涉及一种缩短校准区间,提高精度,更高效、更环保的校准,提高校准工作的准确率,避免因校准误差或矫枉过正错判试件的气密性等级,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的空气流量测量系统校准的精密校准试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空气流量测量系统校准的精密校准试件,包括安装框和校准试件,所述校准试件安装在安装框上,在所述校准试件上开有第一透气槽孔和多个第二透气槽孔,在所述第一透气槽孔和第二透气槽孔的后端设有密封滑块,所述密封滑块与校准试件通过密封圈密封,在所述密封滑块上设有卡板,在所述卡板上设有一组内螺纹柱,在所述内螺纹柱上通过防滑螺丝连接有压紧扣件。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在所述第一透气槽孔和第二透气槽孔的外侧标有刻度表。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在所述校准试件上纵向开有一条第一透气槽孔,横向开有四条第二透气槽孔。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第一透气槽孔的尺寸为10mm*200mm,所述第二透气槽孔的尺寸为50mm*200mm。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的优点:

缩短校准区间,提高精度克服现有方法误差偏大缺陷,使校准过程更高效、更环保的校准,提高校准工作的准确率,避免因校准误差或矫枉过正错判试件的气密性等级,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密封滑块与压紧扣件的安装示意图;

图3为密封滑块的安装示意图;

图中标号:1-安装框、2-校准试件、3-1-第一透气槽孔、3-2-第二透气槽孔、4-密封滑块、5-卡板、6-内螺纹柱、7-防滑螺丝、8-压紧扣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3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种空气流量测量系统校准的精密校准试件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安装框1和校准试件2,所述校准试件2安装在安装框1上,在所述校准试件2上开有第一透气槽孔3-1和多个第二透气槽孔3-2,在所述第一透气槽孔3-1和第二透气槽孔3-2的后端设有密封滑块4,所述密封滑块4与校准试件2通过密封圈密封,在所述密封滑块4上设有卡板5,在所述卡板5上设有一组内螺纹柱6,在所述内螺纹柱6上通过防滑螺丝7连接有压紧扣件8;在所述第一透气槽孔3-1和第二透气槽孔3-2的外侧标有刻度表;在所述校准试件2上纵向开有一条第一透气槽孔3-1,横向开有四条第二透气槽孔3-2;所述第一透气槽孔3-1的尺寸为10mm*200mm,所述第二透气槽孔3-2的尺寸为50mm*200mm。

在板体上的5条预开孔槽尺寸为1条10mm*200mm和4条50mm*200mm,孔槽的长度为200mm,其中前半段100mm的位置上下均刻有精确到1mm的刻度且相互对应,只要上下刻度对其,就能保证密封滑块与孔槽垂直。后半段100mm主要作为滑块移动后固定的作用。通过1条10mm*200mm和4条50mm*200mm预开孔槽里滑块的开启大小的组合,可以精确得到精度为0.1cm2,范围为0~210 cm2的不同大小开气孔的组合。

利用校准试件上的密封滑块对应其标尺,利用密封滑块的滑动可精确控制空气流量,在校准中发生偏差时,可利用控制透气槽口的开合量,正对偏差出现点的前后位置进行加密校准,缩短需修正的误差区间,在校准过程中无需再用塑料胶带进行封口,利用在密封滑块内侧加用橡胶条,通过紧固装置控制其滑动或密封,简化了实验步骤,避免材料的耗费。

本实用新型缩短校准区间,提高精度克服现有方法误差偏大缺陷,使校准过程更高效、更环保的校准,提高校准工作的准确率,避免因校准误差或矫枉过正错判试件的气密性等级,保证实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申请人又一声明,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实施例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现方法及装置结构,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即不意味着本实用新型必须依赖上述方法及结构才能实施。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了,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改进,对本实用新型所选用实现方法等效替换及步骤的添加、具体方式的选择等,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和公开的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采用和本实用新型相似结构及其方法来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所有方式,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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