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室内空气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77879发布日期:2018-09-07 23:40阅读:25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室内空气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技术往往是利用扩散式气体检测仪对检测区域里的空气进行检测,一般会因内部的人员走到或者窗开着的原因,环境中的气体流动性较大,使得检测的数值波动较大,不易得到精准的检测结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室内空气检测装置,能将室内的空气兜住并密封在外筒中,从而避免了空气的流动,增加了检测的精准度。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室内空气检测装置,包括扩散式气体检测仪、外筒和内筒,所述外筒左侧密封,右侧开口,内筒左侧开口,右侧密封,外筒的左侧面上设有一条形口,条形口的大小与扩散式气体检测仪横截面的大小相同,扩散式气体检测仪的显示端设置于外界,检测端穿过条形口延伸至外筒内部,条形口与扩散式气体检测仪之间的缝隙中固定安装一橡胶圈,外筒内部固定安装一圆环,圆环上孔的直径与内筒内部的直径相同,内筒的开口朝左,从右向左的插入外筒中,直至与外筒内部的圆环相抵。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扩散式气体检测仪的上下端面上均固定安装一固定块,固定块的右侧面上均嵌入式安装一轴承,轴承的内环上固定安装一螺杆,外筒右侧面正对于螺杆处均固定安装一套筒,螺杆一端插入相对应的套筒中,并均与套筒螺纹连接,螺杆位于外界的一段上均固定安装一旋转块,旋转块均呈圆形结构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内筒的右侧面上固定安装一手柄。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外筒和内筒均由透明塑料材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将室内的空气兜住并密封在外筒中,从而避免了空气的流动,增加了检测的精准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室内空气检测装置,包括扩散式气体检测仪1、外筒9和内筒10,所述外筒9左侧密封,右侧开口,内筒10左侧开口,右侧密封,外筒9的左侧面上设有一条形口7,条形口7的大小与扩散式气体检测仪1横截面的大小相同,扩散式气体检测仪1的显示端设置于外界,检测端穿过条形口7延伸至外筒9内部,条形口7与扩散式气体检测仪1之间的缝隙中固定安装一橡胶圈,增加了密封性,外筒9内部固定安装一圆环8,圆环8上孔的直径与内筒10内部的直径相同,内筒10的开口朝左,从右向左的插入外筒9中,直至与外筒9内部的圆环8相抵。

扩散式气体检测仪1的上下端面上均固定安装一固定块3,固定块3的右侧面上均嵌入式安装一轴承2,轴承2的内环上固定安装一螺杆5,外筒9右侧面正对于螺杆5处均固定安装一套筒6,螺杆5一端插入相对应的套筒6中,并均与套筒6螺纹连接,螺杆5位于外界的一段上均固定安装一旋转块4,旋转块4均呈圆形结构设置,由于扩散式气体检测仪是通过螺纹连接的,从而能将其拆下。

内筒10的右侧面上固定安装一手柄11;外筒9和内筒10均由透明塑料材料制成,减轻了重量,也能看见内部的情况。

工作原理:通过手柄将内筒从外筒中拉出,在空中静置一段时间后,快速的插回外筒中,在插回外筒的过程中,能有效的将空气兜住,进入外筒内部后位于内筒中的空气就会扩散在外筒中,通过外筒的保护避免了空气的流动,增加了检测时的精准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将室内的空气兜住并密封在外筒中,从而避免了空气的流动,增加了检测的精准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