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惯性导航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8377发布日期:2018-11-23 19:53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航空航天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组合惯性导航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为了满足未来航空航天导航技术发展的需要,高精度,高集成度及抗高过载成为MEMS惯性传感器的发展趋势,基于MEMS惯性技术的小型微组合惯性测量系统成为研究热点,并开始逐步应用于无人机、火箭、卫星等飞行器,提高了航空航天产品的智能化程度。

目前国内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已经着手微组合惯性测量系统的研究,部分公司也在实时跟踪国外研究成果,陆续开展设计、制造及产品输出,已有初步试验结果,由于航空航天环境恶劣,小体积和高抗过载能力十分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组合惯性导航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组合惯性导航装置抗过载能力较弱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组合惯性导航装置,包括:全向天线、壳体、电压变换电路、惯性测量单元电路、卫星接收机、导航微计算机和底盖;所述全向天线连接所述壳体,使整个装置呈圆台形,所述壳体内壁形成有四个环形台阶,所述电压变换电路、惯性测量单元电路、卫星接收机和导航微计算机各自的电路板分别固定在所述四个环形台阶上,所述底盖盖住所述壳体底部。

其中,所述惯性测量单元电路包括:主控芯片及与所述主控芯片连接的双轴磁强计、单轴磁强计、加速度计、倾角仪和三个陀螺仪,所述单轴磁强计在惯性测量单元电路的电路板上立放,双轴磁强计平放;其中两个陀螺仪平放,一个陀螺仪立放,以使得三个陀螺仪形成三轴测量结构。

其中,所述电压变换电路、惯性测量单元电路、卫星接收机和导航微计算机各自的电路板边缘均设有用于引线穿过的通孔。

其中,还包括将电路板的边缘紧压在所述环形台阶上的压紧圈。

本实用新型的组合惯性导航装置有效的提高了装置的抗过载能力,高的抗过载能力是使得在应用环境中能够保持结构的稳定,没有较强的变形,提高了可靠性,而且整个装置体积小,能够适应航天器内狭小的空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组合惯性导航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组合惯性导航装置的外形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施例的组合惯性导航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全向天线1(即卫星接收机全向天线,包括透波罩)、壳体2、电压变换电路3、惯性测量单元电路4、卫星接收机5、导航微计算机6和底盖7。全向天线1连接壳体2,使整个装置呈圆台形,全向天线1底部的螺栓和壳体2顶部的螺纹孔连接。壳体2内壁形成有四个环形台阶,电压变换电路3、惯性测量单元电路4、卫星接收机5和导航微计算机6各自的电路板分别固定在四个环形台阶上,可通过螺钉固定,底盖7盖住壳体2的底部。各个电路板两面均设有元器件8,以减小电路板的面积。

在有限元分析软件中,对导航系统的结构进行抗过载能力仿真。仿真条件如下:

①体积107立方厘米;

②总重量250g;

③壳体材料铝7075-T7651;

④载荷条件20000G(G为重力加速度)。

仿真结论:

定义安全系数为屈服强度/最大应力,通过仿真得到安全系数最小值为3.1,满足强度要求。

本实施例的组合惯性导航装置有效的提高了装置的抗过载能力,高的抗过载能力是使得在应用环境中能够保持结构的稳定,没有较强的变形,提高了可靠性,而且整个装置体积小,能够适应航天器内狭小的空间。

本实施例中,惯性测量单元电路4包括:主控芯片及与主控芯片连接的双轴磁强计、单轴磁强计、加速度计、倾角仪和三只陀螺仪,所有的惯性器件布局于同一块电路板上。单轴磁强计在惯性测量单元电路4的电路板上立放(即垂直于电路板),双轴磁强计平放,其中两个陀螺仪平放,一个陀螺仪立放,以使得三个陀螺仪形成三轴测量结构。

电压变换电路3、惯性测量单元电路4、卫星接收机5和导航微计算机6各自的电路板边缘均设有用于引线穿过的通孔10,引线用于各电路板之间元器件的连接,避免引线从环形台阶和电路板边缘的缝隙穿过。

还包括将电路板的边缘紧压在所述环形台阶上的压紧圈9,压紧圈9增加了电路板与环形台阶连接处的刚性,同时也将电路板更紧地压在环形台阶上。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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