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压设备漏电报警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85234发布日期:2018-11-27 22:20阅读:4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压设备漏电报警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高压设备漏电报警装置。



背景技术:

以往的高压开关柜、高压变压器、现场高压电机设备一旦出现漏电的情况,自身的保护如不动作或没有达到动作的上限,就会造成工作人员在未知的情况下进入带电区域,造成人员触电伤害。因此本发明就是在高压设备漏电的情况下,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提示人员设备漏电故障,避免人员触电危险。

现有中国专利文件201621302222.X公布了一种漏电报警电路,其主要技术方案为:一种漏电报警电路,包括电源电路、报警电路、以及漏电信号处理电路;其特征是:所述电源电路包括交流电源降压电路、电源整流电路、电源限压滤波电路、电源稳压电路、以及稳压滤波电路,按输入输出顺序,交流电源降压电路、电源整流电路、电源限压滤波电路、电源稳压电路、稳压滤波电路依序头尾相连;报警电路包括报警信号输出电路、以及报警通断控制电路,按输入输出顺序,报警信号输出电路和报警通断控制电路依序头尾相连,报警信号输出电路与稳压滤波电路相连;漏电信号处理电路包括信号整流电路、信号限流限压电路、分压防干扰电路、以及光电隔离电路,按输入输出顺序,信号整流电路、信号限流限压电路、分压防干扰电路、光电隔离电路依序头尾相连,光电隔离电路与报警通断控制电路相连。与本实用新型方案不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一种适用性强、结构简单、安全方便的高压设备漏电报警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高压设备漏电报警装置,包括电源模块及与其依次连接的光电驱动模块及漏电检测模块,所述光电驱动模块连接报警器,所述电源模块用于将外接AC220V电源转换变DC24V电源,为光电驱动模块及漏电检测模块提供供电电源;所述光电驱动模块用于接收漏电检测模块发出的信号,并驱动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所述漏电检测模块电连接感应电极,并通过感应电极接收设备的漏电信号,并传送给光电驱动模块,所述报警器用于当设备漏电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进一步的,本装置安装于距离高压设备≤150mm的范围内。

进一步的,所述电源模块为AC220/DC24V电源模块。

作为优选,所述报警器为光电报警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装置适用性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过安装本高压漏电报警装置,高压开关柜、10KV变压器柜、现场高压设备等一旦有漏电情况发生,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发出报警信号,解决了因现场高压设备、高压柜在漏电的情况下,因工作人员误入带电区域,而造成的触电伤害,可在有高压设备的所有行业厂矿、变电站可以进行大力推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安装使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2所示的一种高压设备漏电报警装置,包括电源模块1及与其依次连接的光电驱动模块2及漏电检测模块3,所述光电驱动模块2连接报警器4,所述漏电检测模块3电连接感应电极5,并通过感应电极5接收设备的漏电信号并传送给光电驱动模块2。

电源模块1:主要是把外接AC220V电源转换变DC24V电源,为光电驱动模块2和漏电检测模块3提供供电电源。

光电驱动模块2:主要用于接收漏电检测模块3发出的信号,从而驱动报警器4发出报警信号。

漏电检测模块3:主要用于通过安装在距离设备≤150mm的感应电极5,来接收设备的漏电信号,并传送给光电驱动模块2。

报警器4:主要用于当设备漏电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

本实用新型是在高压设备运行中,如果突然发生漏电情况,而设备本身的保护又没有动作的情况下,安装在高压设备≤150mm的范围内的感应电极5就会检测到设备漏电信号,并将这一感应信号传回到漏电检测模块3,漏电检测模块3将这一信号转换为光信号,致使光电驱动模块2动作,光电驱动模块2输出信号给报警器4,发出报警信号,提示人员设备漏电故障。

本装置适用性强、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通过安装这款高压漏电报警装置,高压开关柜、10KV变压器柜、现场高压设备等一旦有漏电情况发生,它就会在第一时间发出报警信号,解决了因现场高压设备、高压柜在漏电的情况下,因工作人员误入带电区域,而造成的触电伤害,可在有高压设备的所有行业厂矿、变电站可以进行大力推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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