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52666发布日期:2018-12-05 18:38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



背景技术:

油缸缸筒作为油缸、矿用单体支柱、液压支架、炮管等产品的主要部件,其加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产品的寿命和可靠性。油缸缸筒生产加工要求高,对油缸缸筒的内表面粗糙度、缸筒的同轴、耐磨性、内外径的大小都要求严格。现有技术中,对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都是通过人工进行检测。需要检测的数量较多,检测人员长时间重复相同的简单动作,容易疲劳,难免错检、漏检,检测时需要夹具对油缸缸筒进行紧固定位,而现有的紧固装置夹持不牢固,会出现打滑现象,或者磨损油缸表面,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以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包括基座,所述基座的左部固定安装有伸缩气缸,所述基座右部固定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减速器,所述减速器的左端和伸缩气缸的右端均转动连接有转筒,所述转筒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的右侧固定连接有转盘,所述转盘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一螺纹轨和第二螺纹轨,转筒的一侧开设有导向轨,所述导向轨内活动卡接有内卡爪和外卡爪,所述外卡爪与第一螺纹轨相互啮合,所述内卡爪与第二螺纹轨相互啮合,所述转筒的侧壁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

优选的,所述左右两端的转筒对应同轴设置。

优选的,内卡爪、外卡爪和导向轨均设置有四组。

优选的,所述内卡爪与外卡爪的夹持面均固定连接有橡胶垫。

优选的,所述控制面板与电机之间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加单,方便实用,能够通过控制面板控制转盘旋转,在导向轨的限位下内卡爪和外卡爪能够同步分别在第一螺纹轨和第二螺纹轨的作用下对油缸缸筒进行夹持,夹持更加牢固稳定,橡胶垫能够对油缸缸筒起到保护作用,方便快速的检测油缸缸筒两端是否为同轴,测量的准确度高。而且可以用来检测不同长度的油缸缸筒,减少了劳动强度,降低了误差,易于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转筒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中转盘与卡爪的主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转筒的主视图;

其中:1基座、2电机、3减速器、4伸缩气缸、5转筒、6电机、7转盘、 8第一螺纹轨、9第二螺纹轨、10内卡爪、11外卡爪、12导向轨、13橡胶垫、 14控制面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如图1-3所示,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的左部固定安装有伸缩气缸4,所述基座1右部固定安装有电机2,所述电机2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减速器3,所述减速器3的左端和伸缩气缸4的右端均转动连接有转筒5,所述左右两端的转筒5对应同轴设置,所述转筒5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电机6,所述电机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转盘7,所述转盘7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一螺纹轨8和第二螺纹轨9,转筒5的一侧开设有导向轨12,所述导向轨12内活动卡接有内卡爪10和外卡爪11,所述内卡爪10与外卡爪11的夹持面均固定连接有橡胶垫13,所述外卡爪11与第一螺纹轨8相互啮合,所述内卡爪10与第二螺纹轨8相互啮合,所述转筒5的侧壁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14,所述控制面板14与电机6之间电性连接。

实施例2:如图1-4所示,一种油缸缸筒的同轴检测装置,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的左部固定安装有伸缩气缸4,所述基座1右部固定安装有电机2,所述电机2的左侧固定安装有减速器3,所述减速器3的左端和伸缩气缸4的右端均转动连接有转筒5,所述左右两端的转筒5对应同轴设置,所述转筒5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电机6,所述电机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转盘7,所述转盘7的外表面设置有第一螺纹轨8和第二螺纹轨9,转筒5的一侧开设有导向轨12,所述导向轨12内活动卡接有内卡爪10和外卡爪11,内卡爪10、外卡爪11和导向轨12 均设置有四组,所述内卡爪10与外卡爪11的夹持面均固定连接有橡胶垫13,所述外卡爪11与第一螺纹轨8相互啮合,所述内卡爪10与第二螺纹轨8相互啮合,所述转筒5的侧壁固定安装有控制面板14,所述控制面板14与电机6之间电性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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