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包括:表体、机芯、传动装置、表面盘体、数字时钟盘和指针;
所述机芯设于所述表体内腔底部;
所述传动装置与所述机芯连接;
所述表面盘体固定安装在所述表体上,包括分钟刻度盘和时钟盘显示开口;
所述数字时钟盘同轴设于所述表面盘体内并与所述传动装置连接;
所述指针一端同轴设于表面盘体外并与所述传动装置连接,另一端指向所述分钟刻度盘;
所述指针每小时旋转360°,所述数字时钟盘每小时旋转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包括,第一传动轴、第二传动轴、第一齿轮、第二齿轮、第三齿轮、第四齿轮;
所述第一传动轴底端与所述机芯连接,顶端固定有所述指针;
所述第二传动轴底端与所述第二齿轮固定连接,顶端与所述第三齿轮固定连接;
所述第一齿轮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一传动轴上;
所述第二齿轮与所述第一齿轮啮合;
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啮合;
所述第四齿轮同轴活动连接于所述第一传动轴上并与所述数字时钟盘固定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的齿数比和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齿数比的乘积等于12,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的中心距和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的中心距相等。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齿轮与所述第二齿轮的齿数比为3,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齿数比为4,所述机芯输出角速度为360°/h。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时钟盘上有十二个时钟数字,每个所述时钟数字之间的间隔为3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钟刻度盘上有二十四个第一分钟刻度,二十四个第二分钟刻度,每个所述第一分钟刻度之间的间隔为15°,所述第一分钟刻度之间等分有第二分钟刻度,所述第二分钟刻度与所述第一分钟刻度之间的间隔为7.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单指针手表,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钟盘显示开口为圆形,用于保证同步显示所述数字时钟盘上的时钟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