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太阳能监控装置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22236阅读:388来源:国知局
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太阳能监控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虽然随着科技发展,监控技术已经运用愈发成熟,且与之匹配的监控设备也基本做到了在人流密集区的无处不在,然而,对于一些较偏僻的地方,或者说相对人员稀少的地区,安防监控显得捉襟见肘,尤其像大型矿山、旅游区以及大型种植养殖区,由于其地理位置的影响,虽然有市电提供,但一来市电的布线麻烦,维护成本大,同时,由于其有线传输的局限不便利性,同样造成成本的极大浪费,以及资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太阳能监控装置及系统,以减少市电直连供电麻烦,降低维护成本,同时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太阳能监控装置,所述装置包括供电系统、监控摄像机和控制装置;所述供电系统包括太阳能硅板和蓄电池;所述控制装置包括控制器、电压适配模块和数据存储模块;所述太阳能硅板与所述电压适配模块连接,所述电压适配模块与所述蓄电池电连接;所述蓄电池与所述监控摄像机电连接,以提供电源;所述监控摄像机与所述数据存储模块电连接,所述数据存储模块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进一步地,所述装置还包括远程数据处理器,所述控制器通过无线网络与所述远程数据处理器相连接。进一步地,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数据发送模块,所述数据存储模块与所述数据发送模块电连接,所述控制器通过所述数据发送模块与所述远程数据处理器无线连接。进一步地,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降压器,所述蓄电池与所述监控摄像机之间连接有所述降压器,以使所述蓄电池提供适压电源。进一步地,所述监控摄像机的电压为12V。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太阳能监控系统,包括太阳能采集模块、控制装置、电能存储模块和监控模块,所述控制装置包括控制器、电压适配模块和数据存储模块,所述太阳能采集模块与所述电压适配模块连接,所述电压适配模块与所述电能存储模块电连接;所述电能存储模块与所述监控模块电连接,以提供电源;所述监控模块与所述数据存储模块电连接,所述数据存储模块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进一步地,所述系统还包括远程数据处理模块,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数据发送模块,所述控制器通过所述数据发送模块与所述远程数据处理模块无线连接。进一步地,所述控制装置还包括降压模块,所述电能存储模块通过所述降压模块与所述监控模块相连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通过太阳能的设计,使得监控设备的使用,减少了市电直连供电的麻烦,降低了维护成本,同时实现了资源的合理利用。附图说明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太阳能监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太阳能监控装置,如图1所示,包括供电系统、监控摄像机、控制装置和远程数据处理器,其中,供电系统包括太阳能硅板和蓄电池;控制装置包括控制器、电压适配模块、数据存储模块、降压器和数据发送模块;具体的,太阳能硅板采集电能,通过所连接的电压适配模块将所采集的电能转换为蓄电池所能承载的适配电压,进而为该电压适配模块所连接的蓄电池充电。蓄电池上连接有降压器,以使其所提供的电压符合待连接设备所需电压,降压器上连接有监控所需的监控摄像机,从而为该监控摄像机提供电源。其中,该监控摄像机的使用电压为12V。其中,该监控摄像机通过与其电连接的数据存储模块来存储所拍摄记录的监控视频,该数据存储模块电连接有控制器,该控制器与数据发送模块相连接,通过控制装置中的数据发送模块将所记录的监控视频发送给远程数据处理器进行数据处理,数据发送模块通过无线网络与该远程数据处理器相连接。基于上述装置,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太阳能监控系统,包括太阳能采集模块、控制装置、电能存储模块和监控模块,控制装置包括控制器、电压适配模块和数据存储模块,太阳能采集模块与电压适配模块连接,电压适配模块与电能存储模块电连接;电能存储模块与监控模块电连接,以提供电源;监控模块与数据存储模块电连接。优选地,系统还包括远程数据处理模块,控制装置还包括数据发送模块,控制器通过数据发送模块与远程数据处理模块无线连接。优选地,控制装置还包括降压模块,电能存储模块通过降压模块连接监控模块,提供适压电源。其中,本实用新型装置的各个模块可以集成于一体,也可以分离部署。上述模块可以合并为一个模块,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模块。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附图只是一个优选实施例的示意图,附图中的模块或流程并不一定是实施本实用新型所必须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施例中的装置中的模块可以按照实施例描述进行分布于实施例的装置中,也可以进行相应变化位于不同于本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上述实施例的模块可以合并为一个模块,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模块。上述本实用新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都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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