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水处理专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7270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水处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水处理专家系统。



背景技术:

无线水处理专家系统直接采集工程现场各仪表的参数,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将采集到的数据记录至数据库用以分析水质,可以远程对相关设备进行操作,可以做到设备安全化,操作简易化。开发专用电气控制模块,开发配套分装软件,在保证设备质量稳定的前提下降低成本。通过在公司大型服务器,建立数据库,开发专用上位机系统,接收并管理客户设备传回的数据,由专家定期分析判断是否需要对客户设备进行远程干涉,从而使得工程顺利进行,但是目前没有这一系统在市场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水处理专家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水处理专家系统,包括智能手持终端、专家团队模块、PC管理端数据库记录终端、GSM无线网络、现场监测单元、若干现场动力设备、和若干现场仪表,所述现场监测单元通过GSM无线网络与智能手持终端、专家团队模块和PC管理端数据库记录终端无线连接,若干所述现场动力设备均双向电性连接现场监测单元,若干所述现场仪表单向电性输出连接现场监测单元。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基于无线传输的水处理专家系统,利用功能强大、可靠性高的西门子PLC对现场设备进行控制,数据采集,同时综合运用了Internet和先进的移动GPRS网络,解决了用户设备分散和远程传输问题,融合了较先进的现场总线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软件技术,通过在公司服务器建立数据库,实行监控管理客户数据,遇到问题及故障后,由该工程设计人员及时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比传统的工程维护方式节省了很大的人力以及大大缩短了解决问题的时间,使用用户得到最好的服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智能手持终端;2、专家团队模块;3、PC管理端数据库记录终端;4、GSM无线网络;5、现场监测单元;7、现场动力设备;8、现场仪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所示的一种基于无线传输的水处理专家系统,包括智能手持终端1、专家团队模块2、PC管理端数据库记录终端3、GSM无线网络4、现场监测单元5、若干现场动力设备7、若干现场仪表8,所述现场监测单元5通过GSM无线网络4与智能手持终端1、专家团队模块2和PC管理端数据库记录终端3无线连接,若干所述现场动力设备7均双向电性连接现场监测单元5,若干所述现场仪表8单向电性输出连接现场监测单元5,现场监测单元5选用西门子公司的PLC s7-200CPU作为逻辑运算的主要单元,配备200系列AI输入模块及DI输入模块作为现场各类仪表的信号采集,和相关指令的发出,PLC采集完信号后通过GPRS传输模块MD720-3将数据传输至指定用户智能手持终端或数据库,产品特性:S7-200 224CPU(逻辑运算、主控单元),I/0模块(信号采集、指令输出),PRS通信模块(数据链路,双向数据传送),系统的安全性,该模块只发送或者接受指定的客户IP及端口的终端数据,数据库系统:运行环境是一个独立的运行系统,它按照组态结果数据库中用户指定的方式进行各种处理,完成用户组态设计的目标和功能,运行环境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必须与组态结果数据库一起作为一个整体,才能构成用户应用系统,一旦组态工作完成,运行环境和组态结果数据库就可以离开组态环境而独立运行在监控计算机上,实时数据库是相当于一个数据处理中心,同时也起到公用数据交换区的作用,使用自建文件系统中的实时数据库来管理所有实时数据,从外部设备采集来的实时数据送入实时数据库,系统其它部分操作的数据也来自于实时数据库。实时数据库自动完成对实时数据的报警处理和存盘处理,同时它还根据需要把有关信息以事件的方式发送给系统的其它部分,以便触发相关事件,进行实时处理。因此,实时数据库所存储的单元,不单单是变量的数值,还包括变量的特征参数(属性)及对该变量的操作方法(报警属性、报警处理和存盘处理等)。这种将数值、属性、方法封装在一起的数据我们称之为数据对象,实时数据库采用面向对象的技术,为其它部分提供服务,提供了系统各个功能部件的数据共享,为其它数据处理平台提供服务。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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