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互联网上的互联网广告的方法及所用主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26065阅读:1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代理互联网上的互联网广告的方法及所用主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在互联网上做广告,更具体地讲,涉及一种代理互联网上的互联网广告的方法及所用主机。
现在,大多数互联网广告是通过广告客户与发行人之间的广告中间商代理的。结果,大多数广告没有高的代理成功率。没有足够的广告中间商在数百万网站和众多的希望为他们的产品和/或服务做广告的广告客户之间从事代理业务。此外,如果一个小规模网站操作者经营一个希望每月从广告收入100美元左右的网站,那么显然既没有中间商也没有广告客户有兴趣在这个网站上做广告。
此时,大多数当前网站都是小规模网站。因此,如果能够为小规模网站操作者提供一个召来广告的机会,那么对于小规模互联网站操作者与小规模广告客户发展它们的事业都是有帮助的。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要提供一个通过互联网代理互联网广告的主机。
为了达到本发明的上述目的,提供了一种用于在至少一个广告客户与至少一个网站操作者之间代理至少一件互联网广告的方法,该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包括步骤(a)提供一个允许广告客户或主机操作者在其中发布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并且允许网站操作者将任何互联网广告采纳到他或她的网站上的广告代理主机;(b)网站操作者根据他或她本人的意愿将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公布在他或她的网站上;和(c)存储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这个互联网广告效用的数据是从选择公布在网站操作者的网站上的互联网广告得到的。
步骤(a)优选提供一个推荐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以及对应于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指导信息的广告代理主机。
如果所述网站操作者选择了显示在所述广告代理主机中的至少一个广告,那么步骤(b)优选以代码形式将选定的广告提供给所述网站操作者的互联网浏览器。
步骤(c)优选将观看浏览器信息(cookie)形式的互联网广告的使用者的ID存储在数据库中,以便确定同一个使用者是否点击了同一标志广告或同一站点中的一个标志广告超过了预定的次数,从而防止由于非法反复点击互联网广告而支付累计的广告费。
还提供了一种用于代理至少一个广告客户与至少一个网站操作者之间的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包括一个用于存储每个互联网广告、对应于每个互联网广告的网站操作者标识符、和有关每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的数据库,其中广告代理主机提供一个用于公布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并且使得一个网站操作者能够将任何互联网广告采纳到他或她的网站上的网页,并把从选择公布在网站操作者的网站上的互联网广告获得的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
在多个互联网广告的情况下,优选使用网站操作者标识符和互联网广告号来标识每个互联网广告和有关每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
优选以能够连同一个对应的网站操作者标识符和一个对应的广告号一起取得每个互联网广告的方式提供广告代理主机。
优选通过广告代理主机来指派操作者的标识符,即,发行人的标识符。也可以将发行人的域地址或IP地址用作操作者的标识符。
广告代理主机优选提供一个用于推荐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以及对应的广告指导信息的网页。
广告代理主机优选能够通过广告指导信息经过至少一个网页进行搜索。
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最好存储在广告代理主机中。
如果所述网站操作者选择了显示在所述广告代理主机中的至少一个广告,那么优选以代码形式将选定的广告提供给所述网站操作者的互联网浏览器。
权利要求18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中所述代码优选是超文本标示语言(HTML)代码。
优选以浏览器信息形式将观看互联网广告的使用者的ID存储在数据库中,并且如果同一使用者点击和展示同一标志广告超过了预定的次数,那么不用支付对应于该多次选择的广告费。
为了清楚地说明,假设网站操作者和发行人是利用本发明提供的广告代理主机将广告装载到他们的网站上的人。因此,为了简便,将网站操作者和发行人都称为发行人。


图1示意性地表示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广告代理系统的方框图。在图1中,参考号101~10M代表广告客户的计算机,20代表互联网通信网,30代表一个广告代理主机,32代表一个建立在广告代理主机中的数据库,和401~40N代表发行人的计算机。
广告代理主机30代理广告客户计算机101~10M与发行人计算机401~40N之间的互联网广告。广告代理主机30使得一个广告客户能够经过互联网20将一个或更多的广告装载到主机30的一个网页上。发行人经过互联网20下载装载在网站或主机30的网页上的广告,并且将广告公布在他或她的网站上,以进行广告宣传。广告代理主机30可以经过其它通信单元接收来自广告客户的一个或更多的广告。也就是说,经过互联网在广告代理主机30和发行人的计算机401~40N之间传送互联网广告的有关信息,是根据本发明的主机30能够在广告客户计算机101~10M与发行人计算机401~40N之间代理互联网广告的基本条件。
在本实施例中,广告代理主机30中的数据库32包括用于存储有关一个广告代理业务的信息,即,有关广告客户的信息、有关发行人的信息、有关广告的信息、和有关一个广告的效用的信息的表(或子数据库)。有关广告客户的信息可以包括广告客户的公司、姓名、联系点、e-mail地址、标识符、和付广告费的信息。有关广告客户的信息进一步包括广告总价格信息。有关发行人的信息可以包括发行人的公司、姓名、联系点和e-mail地址、标识符、银行账号和收取广告费用的信息。在一些情况下,广告费可以独立地计算。有关广告的信息包括广告本身或广告的统一资源定位器(URL),广告的目的URL,广告指导信息,广告号,和广告客户的标识符。在这里,广告目的URL涉及一个互联网站上的一个对应的广告,例如,广告客户经营的一个电子商场。有关广告效用的信息包括广告号、发行人的标识符、和广告被点击和/或展示的次数。广告可以视频、音频、或包括一个图形标志的文本,它们可以是单独的或组合的。广告指导信息包括广告条件,例如放置一个广告的价格,广告持续时间和广告区域,和广告类别和说明,以及ALT(备选条文)。ALT是一个用于把一个图像插入到HTML(超文本标示语言)文件中的IMG(图像)标志的属性,用于指定显示文本来代替图像。测量一个广告被点击和展示的次数,以计算广告费用。这种测量可以包括用鼠标点击一个广告的次数。广告客户标识符和广告号是在广告代理主机30中自动地指定的,或是由主机操作者指定的。发行人标识符是由广告代理主机30指定的。否则,可以使用发行人的域地址或IP地址,包括被称为IPng或IPv6下一代IP地址,作为发行人的标识符。
广告代理主机30为广告客户提供了一个界面(未示出)。界面使得广告客户可以经过互联网把一个广告或多个广告装载到广告代理主机30上,并且可以被实现为一个或多个与数据库32链接的网页。在这种情况下,装载到网页上的有关广告客户的信息被立即记录在表或构成数据库32的子数据库的对应区中。优选把广告代理主机30实现为能够使广告客户同时将大量广告装载到广告代理主机30中。在这种情况下,优选将界面实现为能够使广告客户同时将广告内容和广告指导信息全都装载到广告代理主机30中。
广告代理主机30为连接到他们自己的网站的发行人提供了要由发行人通过网页选择的广告。发行人广告包括广告和有关广告的信息中的广告指导信息。在发行人经过一个广告标志或一个广告选择按钮选择了任何一个发行人广告的情况下,广告代理主机30向发行人的计算机提供一个HTML代码,以使发行人能够将广告装载到他或她的网页上。HTML代码包括广告号,发行人标识符,和目标URL。HTML可以包括用于广告的图形URL或图形文件的文本。HTML代码进一步包括用于ALT的句子。可以使用一种将一个对应于选择的广告的HTML代码自动转换成文件形式或e-mail形式的方法,或一种用于如果选择了一个广告那么指导选择一个HTML代码因而使得发行人能够选择HTML代码的方法的方法,以便将HTML代码提供到发行人的计算机。
可以如此设计数据库32和网页,从而使广告代理主机30能够在发行人选择了希望的广告之后经过一个独立的程序将所有选择的广告提供到发行人,这使得发行人能够同时得到大量的广告。
在广告代理主机30中,发行人的网页是根据目录方法构造的,以便使发行人能够有效地访问彼此相关的广告。图2中示出了网页的一个例子。图2中所示的网页屏幕显示了两个具有广告和广告指导信息的发行人广告110和120。AD FIND HOME>CAMPAIGN>GIFT>MEMBERSUBSCRIPTION的目录路径101表示,图2的广告是属于由目录路径确定的一个类的商业性活动广告。搜索按钮103使得发行人能够如同在YAHOO这样的目录搜索引擎中一样通过整个目录或目录路径101搜索。广告代理主机30可以在广告的说明、有效日期或价格,ALT内容,以及标题(未示出),目录方面提供广泛的搜索功能。由于广告代理主机30中提供的搜索功能的实现对于普通的专业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因而省略了它的详细说明。
参考号111和121是发行人广告110和120的广告图像,即,广告标志。参考号113和123是广告指导信息。参考号115和125是用于选择对应的广告110和120的广告选择按钮。在图2所示的广告指导信息中,每次访问的广告费代表广告单位价格,事件期限代表广告的持续时间。ALT是当把鼠标放在广告标志111上时浏览器显示的文本,以便向一个获得访问发行人计算机401~40N的使用者显示广告文本。每个广告可以有一个标题或其它信息,尽管在图2中没有示出。
在一个发行人利用他或她的计算机401~40N的网页浏览器访问广告代理主机30的网站的情况下,广告代理主机30将图2中所示的发行人广告提供到发行人浏览器。因此,由于在发行人根据广告指导信息查阅了标志的适用性以及广告价格之后,他们可以选择一个对应的广告,因此他们可以免于代理人/广告客户的单方面的广告分配,这种单方面的广告分配在标志交换站点可以是经常发生的。
在已经选择了图2中所示的广告的广告标志111的情况下,广告代理主机30用来向发行人的浏览器提供广告的HTML代码的例子如下<A HERF=httpadfind.co.kr/click.asp?banner=″advertisement number″&referee=″publisher′s identifier″><IMG SRC=http//adfind.co.kr/show.asp?banner=″advertisement number″&referee=″publisher′s identifier″BORDER=0 alt=″Take one billion″></A>
在上面的HTML代码中,程序,httpadfind.co.kr/show.asp?banner=″advertisement number″&referee=″publisher′s identifier″,是要使标志图像源能够被提供到一个发行人的计算机。广告代理主机30将广告选择记录在数据库32中,然后将一个图像发送到发行人。
因此,只有在发行人适当地下载了从广告代理主机30提供到他或她的计算机的HTML代码时,才能够显示一个互联网广告。
一旦经过一个访问一个包含互联网广告的发行人的网站的使用者的浏览器展示了一个广告,该使用者的浏览器计算机就将选择的广告的广告号和发行人的标识符传送到广告代理主机30。广告代理主机30根据广告的展示量更新数据库32中的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如果一个访问发行人网站的使用者通过用一个鼠标按钮在他或她的网页浏览器上点击选择的一个广告,那么选择的广告的广告号和发行人的标识符就被传送到广告代理主机30,并且主机30将使用者的浏览器与选择的广告的目的URL连接。接收了信息的广告代理主机30更新数据库32中的有关对应于从发行人的计算机发送的广告号和发行人标识符的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例如,在选择或点击了具有上述例子的HTML代码的广告的广告标志的情况下,参数“标志(banner)”和“公断人(referee)”允许将对应的广告号和发行人的标识符发送到广告代理主机30,并且允许更新记录在数据库32中的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然后,广告代理主机30更新数据库32中的对应于更新的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的信息,和用于广告费计算的信息。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只不过是一个标志的展示次数,或从计算经过鼠标点击选择广告标志的次数得到的结果。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广告内容可以是由超过一个单一屏幕的不同页构成的,可以计算有关广告的效用的数据,使其包括与广告被选择的次数一同显示的广告页的数量。也可以根据点击和由于点击出现的页数以独立的合同或电子商务之类的各种不同形式计算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广告费计算为交易量的预定百分比。如上所述,广告费是根据广告的展示和选择广告的次数计算的。但是,可以将广告费作为商务交易量的预定百分比存储。例如,如果经过发行人的站点在一个商务站点进行交易,那么可以根据总交易量计算广告费。在这里,优选是仅在广告客户的站点上计算总交易量。
此外,广告代理主机30可以包括用于防止由于使用者的非法行为而累计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的系统。系统判断是否故意地连续选择广告,从而收集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例如,定期地检查一个其使用者点击一个标志广告的计算机的IP地址,可以使系统容易地确定是否同一使用者反复地选择了同一标志广告。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将ID以浏览器信息形式存储在数据库中,如果从同一个计算机点击和展示同一标志广告超过了预定的次数,那么不用为对应于多次选择的广告付费。但是,在一个使用者利用移动电话或电话得以访问互联网的情况下,每次使用者访问互联网时IP地址改变。为了防止由于一个从移动电话或电话访问互联网的使用者反复地点击同一标志广告而累计广告费,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包括一个用于防止如果一个使用者经过一个特定站点点击同一标志广告造成的广告费的支付的常规重复点击检查系统。在这个实施例中,考虑到一个使用者即使是通过不同的站点也很少点击同一标志广告两次以上,因而当同一使用者连续地点击同一标志广告时,不支付广告费,即使是通过不同的站点。因此,广告费计算数据库十分简单。此外,由于在同一站点的同一个人很少点击一个广告超过预定的次数,在一个使用者的确点击该广告或其它广告超过预定次数的情况下,不用为对应于多次选择的广告费支付费用,从而防止了不适当的数据累计。此外,由于在这个实施例中,展示次数和点击次数是一同存储的,点击次数相对于展示次数的比率超过一个预定比率时,被认为是不适合的点击,因而不用支付相应的广告费。
广告代理主机30优选经过一个广告客户可以访问的网页提供用于计算有关每个广告的广告费的发行人广告费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广告客户可以在检查广告花费的同时确定一个广告的单位价格或广告持续时间。广告客户也可以拒绝不适合的发行人。此外,广告代理主机30优选向发行人提供广告的广告费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立即根据广告费更换要装载到他们的站点上的广告。
本发明是参考其广告装载到网站上并且又支付了广告费的广告客户说明的。但是,熟悉本领域的人员应当知道,一个代替广告客户的代理人可以将一个广告或多个广告装载到广告代理主机上,并且根据互联网广告的效用支付费用,这也包括在本发明的范围内。工业实用性如上所述,在本发明的广告代理主机的情况下,一个发行人可以不管广告客户收到有关显示在他或她的网站上的所有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收入。广告客户也可以不管采纳并装载广告到他们的网站上的发行人而支付广告服务费用。更具体地讲,本发明使得一个具有少量访问者的发行人可以不必经过广告客户的同意而装载一个广告或多个广告。结果,本发明鼓励了小规模广告。此外,由于可以通过广告代理主机来计算广告费,因而大量的广告客户和发行人可以根据他们的意愿参与广告活动。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代理至少一个广告客户与至少一个网站操作者之间的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方法,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包括步骤(a)提供一个广告代理主机,以使广告客户或主机操作者能够在其中公布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并且使一个网站操作者能够将任何互联网广告采纳到他或她的网站上;(b)一个网站操作者根据他或她的意愿在他或她的网站上公布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和(c)存储有关由选择公布在网站操作者的网站上的互联网广告产生的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网站操作者的标识符和广告号,使每个收集的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与公布广告的网站和广告客户相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操作者标识符是由所述广告代理主机指定的,或利用所述网站操作者的标识符的域地址或IP地址指派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提供了一个推荐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以及对应于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指导信息的广告代理主机。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a)提供了一个推荐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以及对应于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指导信息的广告代理主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可以把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存储在广告代理主机或网站操作者的计算机中。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有关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是存储在广告代理主机中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网站操作者选择了显示在所述广告代理主机中的至少一个广告,所述步骤(b)则把选择的广告以代码形式提供到所述网站操作者的浏览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代码是超文本标示语言(HTML)代码。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c)将观看互联网广告的使用者的ID以浏览器信息形式存储在一个数据库中,以便确定同一个标志广告是否被同一个使用者不适当地点击,从而防止由于非法地重复点击互联网广告造成的广告费支付。
11.一种用于代理至少一个广告客户与至少一个网站操作者之间的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包括一个用于存储每个互联网广告、对应于每个互联网广告的网站操作者标识符、和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的数据库,其中广告代理主机提供一个用于公布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并且使得网站操作者能够将任何互联网广告采纳到他或她的网站上的网页,并且把从选择公布在网站操作者的网站上的互联网广告而获得的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代理主机是以一种能够将每个互联网广告与对应的网站操作者标识符和对应的广告号一同采用的方式提供的。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站操作者标识符是由所述广告代理主机指定的,或是利用所述网站操作者的标识符的域地址或IP地址指派的。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代理主机提供用于推荐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以及对应的广告指导信息的网页。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代理主机提供用于推荐至少一个互联网广告以及对应的广告指导信息的网页。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代理主机可以通过广告指导信息经过至少一个网页进行搜索。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是存储在广告代理主机中。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如果所述网站操作者选择了显示在所述广告代理主机中的至少一个广告,那么将所述选择的广告以代码形式提供到所述网站操作者的浏览器。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代码是超文本标示语言(HTML)代码。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其特征在于将观看互联网广告的使用者的ID以浏览器信息形式存储在数据库中,并且如果同一标志广告被同一使用者点击和展示超过一个预定的次数,那么不用支付对应于多个选择的广告费。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经过互联网代理一个广告客户与一个单独的网站操作者之间的多个互联网广告的互联网广告代理主机。主机包括用于存储每个互联网广告标识符、对应于每个互联网广告的每个网站操作者标识符、和有关一个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的数据库。主机提供了用于公布互联网广告和对应的广告指导信息,从而使一个广告客户能够装载他或她的广告,并且使一个网站操作者能够将任何互联网广告采纳到他或她的网站上的网页。一个网站操作者或一个发行人可以不管广告客户接收有关显示在他或她的网站上的所有互联网广告的效用的数据的广告收入。广告客户也可以不管将广告采纳和装载到他们的网站上的发行人支付广告服务费用。允许一个具有少量访问者的发行人不必经过广告客户的同意而装载一个广告或多个广告。结果,鼓励了小规模的广告。此外,由于可以在一个广告代理主机中计算广告费,因而可以使大量广告客户和发行人根据他们的意愿参与到广告活动中。
文档编号G06Q30/00GK1411584SQ00817387
公开日2003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00年10月27日 优先权日1999年11月19日
发明者俞镇宇 申请人:林克普拉斯株式会社, 俞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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