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媒体互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媒体互动装置,尤指一种可以多媒体互动机构的影音播放单元将影像投射至显示屏上,且由处理单元与感应单元的配合,让使用者以不同的肢体动作对显示屏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功效的装置。
背景技术:
一般建筑物(例如:银行、卖场、车站等公共或私人建筑物)皆是使用透光或不透光的玻璃来作为窗户或帷幕使用。而以现有建筑物观之,一般的商家欲进行宣传、营销的广告信息传达时,通常是以张贴海报或播放电视的方式,提供顾客进行浏览,但是由于缺乏主动性及实用性,因此,容易让顾客忽略该些广告信息,且海报或播放电视仅是以单向沟通的方式进行宣传、营销的广告信息传达,若顾客有疑问或其它需求时,皆无法及时进行交互式的处理,进而导致实际使用时的不便。有鉴于此,本申请案的创作人特针对前述创作问题深入探讨,并藉由多年从事相关产业的研发与制造经验,积极寻求解决之道,经过长期努力的研究与发展,终于成功地开发出本创作「媒体互动装置」,藉以改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媒体互动装置,其可将显示屏作为建筑物的窗户或帷幕使用,并以多媒体互动机构的影音播放单元将影像投射至显示屏上,且可由处理单元与感应单元的配合,让使用者以不同的手部动作对显示屏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的功效。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媒体互动装置,其特点是:该装置包括有显示屏、多媒体互动机构、及感应单元,该多媒体互动机构与显示屏对应,并包含有处理单元及与处理单元连接的影音播放单元,该感应单元与处理单元连接。所述显示屏为变相玻璃。所述显示屏包含有玻璃面板、及活动设于玻璃面板一面上的遮光部。所述玻璃面板配合遮光部,而使其一面上形成有投影面,另一面形成有背光面。所述感应单元设置于显示屏上,或设置于多媒体互动机构上。所述感应单元为红外线感应器或电荷耦合组件感应器。[0009]如此,本装置将显示屏作为建筑物的窗户或帷幕使用,并以多媒体互动机构的影音播放单元将影像投射至显示屏上,且可由处理单元与感应单元的配合,让使用者以不同的手部动作对显示屏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的功效。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方块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标号说明:显示屏l、2a玻璃面板Ila投影面Illa背光面112a遮光部12a多媒体互动机构2处理单元21影音播放单元22感应单元3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阅图1及图2所示,分别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及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方块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媒体互动装置,其至少包含有显示屏I以及多媒体互动机构2所构成。上述所提的显示屏I可为变相玻璃(即该显示屏可为透光或非透光状态)。该多媒体互动机构2与显示屏I对应,其包含有处理单元21、及与处理单元21连接的影音播放单元22。该感应单元3与处理单元21连接并设置于显示屏I上,且该感应单元3可依所需为红外线(Infrared rays)感应器,或为电荷稱合组件(Charge-coupled Device, CO))感应器。如是,藉由上述装置构成全新的媒体互动装置。使用时,可将显示屏I作为建筑物(例如:银行、卖场、车站等公共或私人建筑物)的窗户或帷幕使用,并利用多媒体互动机构2的处理单元21配合影音播放单元22将相关的影像投射至显示屏I上,且更可由显示屏I上的感应单元3与处理单元21相互配合,而让使用者以不同的肢体动作对显示屏I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例如:点选、换页、输入信息等),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的功效;而由于该显示屏I为变相玻璃,因此,于多媒体互动机构2不输出影像时,该显示屏I可为透光状态,然而,当欲进行影像投射时,则可变相使其成为非透光状态,藉以适应实际使用时所需。请参阅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除上述第一实施例所提结构型态之外,亦可依所需为本第二实施例的结构型态,而其所不同之处在于,该感应单元3可设置于多媒体互动机构2上,如此,同样可搭配显示屏I让使用者以不同的手部动作对显示屏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的功效。请参阅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的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用新型除上述第一及第二实施例所提结构型态之外,亦可依所需为本第三实施例的结构型态,而其所不同之处在于,该显示屏Ia包含有玻璃面板11a、及活动设于玻璃面板Ila—面上的遮光部12a,该玻璃面板I Ia配合遮光部12a,而使其一面上形成有投影面11 Ia,另一面形成有背光面112a,而该感应单元3根据所需设于显示屏Ia或多媒体互动机构2上(于本实施例中,是设于多媒体互动机构2上)。而使用时,是利用多媒体互动机构2的处理单元21配合影音播放单元22将相关的影像投射至玻璃面板Ila的投影面Illa上,且亦可由处理单元21与感应单元3的配合,让使用者以不同的手部动作对显示屏I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除达到上述第一实施例所提的功效外,更可使本实用新型符合实际使用时所需。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媒体互动装置可有效改善现有技术的缺点,可将显示屏作为建筑物的窗户或帷幕使用,并以多媒体互动机构的影音播放单元将影像投射至显示屏上,且可由处理单元与感应单元的配合,让使用者以不同的手部动作对显示屏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的功效;进而能产生更进步、更实用、更符合消费者使用时所须,确已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要件,依法提出专利申请。惟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及创作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专利涵盖的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有显示屏、多媒体互动机构、及感应单元,该多媒体互动机构与显示屏对应,并包含有处理单元及与处理单元连接的影音播放单元,该感应单元与处理单元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变相玻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包含有玻璃面板、及活动设于玻璃面板一面上的遮光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面板配合遮光部,而使其一面上形成有投影面,另一面形成有背光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单元设置于显示屏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单元设置于多媒体互动机构上。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单元为红外线感应器。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媒体互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应单元为电荷稱合组件感应器。
专利摘要一种媒体互动装置,其包含显示屏、与显示屏对应的多媒体互动机构,该多媒体互动机构包含有处理单元、与处理单元连接的影音播放单元、以及与处理单元连接的感应单元。藉此,可将显示屏作为建筑物的窗户或帷幕使用,并以多媒体互动机构的影音播放单元将影像投射至显示屏上,且可由处理单元与感应单元的配合,让使用者以不同的肢体动作对显示屏上的影像进行交互式操作,而达到有效进行宣传、营销、信息传达以及增加使用便利性的功效。
文档编号G06F3/01GK203038205SQ20122064291
公开日2013年7月3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29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29日
发明者林沛缇 申请人:林沛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