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及方法

文档序号:6635166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及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及方法,所述的交易系统包括信息发布终端、应用服务器、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智能终端以及数据服务器,数据服务器与所述应用服务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应用服务器中产生的交易数据。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信息交易装置与方法,建立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信息交易体系,用户发布的相关信息由电信运营商的统一审核并且发布,信息交易的一方在整个过程中无法接触到信息交易的另一方,本发明依托技术手段杜绝了交易双方用户信息的泄露。
【专利说明】
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阿里巴巴、淘宝等电子商务网站的兴起,通过互联网进行实体商品交易的手段已经日趋成熟。但是对于以信息或者知识为代表的虚拟商品的交易,目前还缺少非常成熟有效的支付体系。从现有的信息交易或者知识交易的专利来看,大多数技术方案基本采用类似淘宝的模式,建立一个中间平台,通过中间服务商来达到知识以及货币的交换,信息支付也多借用支付宝体系或者直接通过银行帐号等方式实现。如在一篇申请号为“201210056356.8”的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中公开了一种信息交易系统,用户通过网络平台注册用户信息获取用户编码信息并自行维护发布要约信息,然后通过建立网站、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等,用户可随时获取要约答复信息,其中最关键的信息支付采用支付宝等方式实现。在另外一篇申请号为“200610033960.3”的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中公开了一种以互联网、移动终端(手机)和数字电视为交易平台,供应方将信息发布给基于互联网、移动终端(手机)和数字电视之上建立的交易平台,需求方通过搜索,寻找到所需信息,中间方(建立交易平台的一方)按点击次数、交易次数、按时间段或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费用的新方法。其中的支付是借鉴支付宝的思路,由平台提供商作为中间方,“需求方将费用划到中间方的账号;中间方提取佣金后,费用返还信息提供方。”
[0003]上述已有技术的共同点是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平台,信息提供方和信息需求方通过该平台进行信息的交换。信息交换中涉及到的货币交换问题,则通过传统的支付宝或者银行账号打款给中间平台的方式实现。
[0004]现有技术的存在如下的缺陷:
[0005]现在各类网站鱼目混珠,钓鱼网站层出不穷,而已有的技术方案均需要用户在平台上登记自己的银行账号或者支付宝账号,在完成交易时甚至需要输入这些帐号的密码,具体非常大的信息安全隐患,很难得到用户的信任及认可,因此基本不具备实际的应用意义。
[0006]另外,目前技术方案的信息交易范畴限于交易的一方提供信息,交易的另外一方获取信息并且支付一定的金额。在实际生活中,信息的提供方也可能支付给信息的消费方一定的金额,比方说广告信息提供者可能会给看广告信息的用户一定的金额补偿,目前的技术无法实现这种模式。
[0007]综上所述,现有的信息交易或者知识交易技术方案存在一定的缺陷。


【发明内容】

[0008]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安全可靠的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及方法。_9] 用于解决问题的方案
[0010]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创造提供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包括:
[0011]包括信息发布终端、应用服务器、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智能终端,其中,
[0012]所述信息发布终端,用于发起方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信息及发布内容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0013]所述应用服务器,用于管理所述发起方和/或接收方信息,审核发起方的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和/或接收方信息发送至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进行核查,以及
[0014]用于根据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的反馈结果,将合格的发布内容进行发布;
[0015]所述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用于核查发起方和/或接收方是否满足交易需求,并将结果反馈给所述应用服务器;
[0016]所述智能终端,用于获取接收方信息,并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以及
[0017]用于接收并显示应用服务器发布的内容,以及
[0018]用于接收并记录用户信息订购指令并生成信息订购关系,并将信息订购关系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0019]所述应用服务器还用于根据所述信息订购关系,生成所述发起方的计费清单和所述接收方的计费清单。
[0020]优选地,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还包括数据服务器,与所述应用服务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应用服务器中产生的交易数据。
[0021]优选地,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所述信息发布终端为智能手机,所述智能终夂而为智能手机。
[0022]本发明同时提供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3]步骤A、信息发布终端将发布内容及发起方信息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0024]步骤B、应用服务器将步骤A中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数据库服务器中;
[0025]步骤C、应用服务器审核发起方的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信息发送至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进行核查;
[0026]步骤D、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获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发起方信息,
[0027]在发起方的话费额度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合格结果反馈应用服务器,
[0028]在发起方的话费额度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0029]步骤E、应用服务器根据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反馈的合格结果,批准发布内容;
[0030]步骤F、智能终端获取接收方信息并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接收并显示应用服务器发布的内容;
[0031]步骤G、智能终端接收并记录用户信息订购指令并生成信息订购关系,并将信息订购关系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0032]步骤H、应用服务器根据所述信息订购关系,生成所述发起方的计费清单和所述接收方的计费清单。
[0033]优选地,所述步骤D包括以下步骤:
[0034]步骤D10、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调用电信运营商的密码验证服务和话费查询服务接口,对发起方的手机账号进行密码验证以及话费余额查询;
[0035]步骤D20、在发起方的密码验证通过的情况下,转至步骤D30,在发起方的密码验证不通过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0036]步骤D30、在发起方话费额度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合格结果反馈应用服务器;在发起方话费额度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0037]优选地,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接收方信息,包括接收方密码验证信息、话费余额信肩、O
[0038]有益.效果
[0039]1、提供一种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信息交易装置与方法,建立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信息交易体系,重点是对支付手段进行了创新,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0040]2、用户发布的相关信息由电信运营商的统一审核并且发布,信息交易的一方在整个过程中无法接触到信息交易的另一方,本方案依托技术手段杜绝了交易双方用户信息的泄露。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41]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042]图2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0043]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44]图4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5]下面对本发明创造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创造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创造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创造保护的范围。
[0046]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包括信息发布终端、应用服务器、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智能终端,其中,所述信息发布终端,用于发起方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信息及发布内容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所述应用服务器,用于管理所述发起方和/或接收方信息,审核发起方的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和/或接收方信息发送至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进行核查,以及用于根据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的反馈结果,将合格的发布内容进行发布;所述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用于核查发起方和/或接收方是否满足交易需求,并将结果反馈给所述应用服务器;所述智能终端,用于获取接收方信息,并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以及用于接收并显示应用服务器发布的内容,以及用于接收并记录用户信息订购指令并生成信息订购关系,并将信息订购关系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所述应用服务器还用于根据所述信息订购关系,生成所述发起方的计费清单和所述接收方的计费清单。
[0047]如图2所示,为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的另一实施例。在该系统中,还包括数据服务器,与所述应用服务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应用服务器中产生的交易数据。
[0048]举例说明如下:
[0049]信息交易主体:信息交易主体包含信息发起人(发起方)和信息响应人(接收方)两大类,信息发起人是指主动发起信息请求,信息响应人是对该信息进行响应的人。信息发起人并不一定是?目息提供者,也可以是彳目息需求人,同理,?目息响应人也不一定是?目息需求人,也可以是信息提供者。信息交易主体需要是电信运营商的客户,即拥有可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
[0050]信息交易可以通过硬件、软件、app应用等形式完成。例如,可以通过信息交易APP,该信息交易APP是可以安装在基于安卓、10S、WindowS等操作系统智能终端,用来支持信息交易主体双方进行信息交易的一个应用。信息交易APP通过应用服务器来提供相应功倉泛。
[0051]应用服务器:信息交易主体可以使用信息交易,通过无线公众网络调用应用服务器的相关服务,从而完成信息交易过程。应用服务器同时屏蔽外围的无关访问,避免对内部服务器造成影响。应用服务器可以为app应用服务器.
[0052]应用服务器负责管理信息交易的整个过程。交易发起人通过在服务器注册登记,并经过管理员的审核,即可在服务器上发布自己的交易信息,当交易信息通过管理员的审核之后,则手机用户则可在手机终端看到该交易信息,并选择订阅自己感兴趣的交易信息。
[0053]应用服务器可以为手机用户登陆提供动态安全的验证码,用于登陆鉴权,并从数据库中取出用户请求的信息交易相关数据,按交易逻辑完成交易过程,同时向数据库服务器提交交易结果,并将结果状态返回给客户端,展示给用户,保证交易数据同步。
[0054]应用服务器同时会按照手机用户订阅的交易信息,周期式的为手机用户生成对应的信息,通过用户确定之后完成交易,并计算相关的费用,并向数据库记录交易结果,同时根据交易结果信息给交易信息发起人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0055]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用来存放信息交易的相关数据,包含用户注册信息,用户访问信息,信息交易的主体内容,信息交易的属性信息等。应用服务器需要调用数据库服务器上的相关数据,转换成手机终端可解析的格式,用来展示交易的状态、结果、信息的内容,交易产生的费用等。
[0056]数据库服务器记录交易发起人以及交易信息的审核结果,以及管理员对发起人的反馈信息。同时,保存手机终端用户对交易信息的访问记录,以及交易的状态和结果、产生的费用,并且记录手机终端用户反馈给系统管理员在使用中的疑问或者问题。
[0057]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接口模块:应用服务器通过连接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接口机,调用电信运营商的话费余额转赠服务和话费余额查询服务以及用户密码验证服务。
[0058]当交易信息发起人发起交易时,服务器会调用话费余额查询接口验证发起人注册的手机号的余额是否满足当前交易信息的需要,不满足时,会反馈给发起人,重新更正交易信息或者补充手机号码的余额。
[0059]当实际手机用户登陆终端时,服务器会调用短信接口向用户登录时所用的手机号发送随机的动态密码的短信,以保证终端的安全性。
[0060]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相关服务:用户密码验证服务验证用户的密码是否为电信运营商处设定的密码,即验证注册用户是否为机主本人;话费余额查询服务可以给通过密码验证的用户提供特定手机号码的话费余额情况;话费转赠服务可以将通过密码验证的的手机号码A的部分话费转赠给手机号码B。
[0061]在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中,所述信息发布终端为智能手机,所述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
[0062]如图3所示,为本发明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63]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A、信息发布终端将发布内容及发起方信息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步骤B、应用服务器将步骤A中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数据库服务器中;步骤C、应用服务器审核发起方的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信息发送至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进行核查;步骤D、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获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发起方信息,在发起方的话费额度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合格结果反馈应用服务器,在发起方的话费额度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步骤E、应用服务器根据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反馈的合格结果,批准发布内容;步骤F、智能终端获取接收方信息并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接收并显示应用服务器发布的内容;步骤G、智能终端接收并记录用户信息订购指令并生成信息订购关系,并将信息订购关系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步骤H、应用服务器根据所述信息订购关系,生成所述发起方的计费清单和所述接收方的计费清单。
[0064]优选地,所述步骤D包括以下步骤:步骤D10、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调用电信运营商的密码验证服务和话费查询服务接口,对发起方的手机账号进行密码验证以及话费余额查询;步骤D20、在发起方的密码验证通过的情况下,转至步骤D30,在发起方的密码验证不通过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步骤D30、在发起方话费额度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合格结果反馈应用服务器;在发起方话费额度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0065]优选地,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接收方信息,包括接收方密码验证信息、话费余额信肩、O
[0066]如图4所示,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0067]信息交易主体各方通过开放的APP网站下载智能手机终端信息交易APP进行安装,并且利用本机号码进行注册,支付账号默认为注册的手机号码,并且APP使用密码必须与该手机号码在电信运营商处登记的密码相同。
[0068]作为信息交易主体之一的信息发起人A通过密码验证之后,可以通过已经下载且安装好的智能手机信息交易APP或者APP配套网站新增需要发布的交易信息,并且需要明确信息类型以及信息交易金额n,以方便信息交易的另一方主体方便查询,此处信息交易金额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如果信息交易金额是正数,说明交易信息属于收费类型的,即其他信息交易主体需要付费η元给信息发起人A ;如果为负数,说明交易信息属于赠费类型的,其他信息交易主体查看信息后可以获得A提供的η元费用奖励。
[0069]APP应用服务器将步骤2中信息交易主体提交的相关信息记录在APP数据库服务器中,以方便交易主体后续进行增删改查。
[0070]由APP提供商(一般为电信运营商)对A提交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内容审核通过,则调用电信运营商的密码验证服务和话费查询服务接口,对信息发起人A的手机账号进行密码验证以及话费余额查询,如果密码通过验证并且话费余额能够覆盖所应该支付的信息交易金额,则对该信息正式发布,否则信息发布失败,结束流程并且反馈相关信息给信息发起人A。
[0071]对于批准的信息交易内容,交易信息在信息交易APP的相关页面进行展示,展示可以按照分类、报价高低等方式进行排序。
[0072]信息需求人B通过用户密码验证之后,登陆到信息交易APP的首页主动浏览已经发布到信息交易APP的各种信息交易内容,发现了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信息发起人A登记的信息内容。信息需求人B选择响应。
[0073]信息需求人B点击响应按钮之后,APP自动弹出信息发起人A填报的相关介绍信息,B浏览之后可以选择订购或者不订购。
[0074]信息需求人B选择订购之后,如果A登记的信息为赠费信息,则APP调用话费转赠服务,将A支付帐号中的话费转赠一定的金额到B的支付帐号;如果为付费信息,则将B支付帐号中的话费转赠一定的金额到A的支付帐号。
[0075]至此,信息交易的流程结束。
[0076]现有技术,需要用户在平台上登记自己的银行账号或者支付宝账号,在完成交易时需要输入这些帐号的密码,具体非常大的信息安全隐患,在各类网站鱼目混珠,钓鱼网站层出不穷的现状下,很难得到用户的信任及认可,因此基本不具备实际的应用意义。
[0077]另外,现有的技术方案的信息交易范畴限于交易的一方提供信息,交易的另外一方获取信息并且支付一定的金额。在实际生活中,信息的提供方也可能支付给信息的消费方一定的金额,比方说广告信息提供者可能会给看广告信息的用户一定的金额补偿,目前的技术无法实现这种模式。
[0078]相比较而言,本发明通过建立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信息交易体系,使得用户可以依赖于电信运营商这个中间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易,并且采用手机话费余额作为支付帐号,减少了用户银行卡信息泄露的风险,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技术方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本方案不仅仅支持付费订阅信息的模式,还支持通过订阅信息获得赠费的模式,对于广告发布者而言是一个新的广告途径。手机用户可以主动进行订购该平台上已经发布的自己感兴趣的广告,并获得广告发布者提供的话费赠送,在一定程度该平台可以将垃圾信息转化为广告信息,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垃圾短信泛滥的现状。
[0079]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创造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创造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信息发布终端、应用服务器、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智能终端,其中, 所述信息发布终端,用于发起方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信息及发布内容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所述应用服务器,用于管理所述发起方和/或接收方信息,审核发起方的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和/或接收方信息发送至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进行核查,以及 用于根据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的反馈结果,将合格的发布内容进行发布; 所述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用于核查发起方和/或接收方是否满足交易需求,并将结果反馈给所述应用服务器; 所述智能终端,用于获取接收方信息,并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以及 用于接收并显示应用服务器发布的内容,以及 用于接收并记录用户信息订购指令并生成信息订购关系,并将信息订购关系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所述应用服务器还用于根据所述信息订购关系,生成所述发起方的计费清单和所述接收方的计费清单。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数据服务器,与所述应用服务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应用服务器中产生的交易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发布终端为智能手机,所述智能终端为智能手机。
4.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A、信息发布终端将发布内容及发起方信息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步骤B、应用服务器将步骤A中的相关信息记录在数据库服务器中; 步骤C、应用服务器审核发起方的发布内容,并将发起方信息发送至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进行核查; 步骤D、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获取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发起方信息, 在发起方的话费额度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合格结果反馈应用服务器, 在发起方的话费额度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步骤E、应用服务器根据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反馈的合格结果,批准发布内容;步骤F、智能终端获取接收方信息并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接收并显示应用服务器发布的内容; 步骤G、智能终端接收并记录用户信息订购指令并生成信息订购关系,并将信息订购关系传送到所述应用服务器; 步骤H、应用服务器根据所述信息订购关系,生成所述发起方的计费清单和所述接收方的计费清单。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D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D10、电信运营商服务调用模块,调用电信运营商的密码验证服务和话费查询服务接口,对发起方的手机账号进行密码验证以及话费余额查询; 步骤D20、在发起方的密码验证通过的情况下,转至步骤D30,在发起方的密码验证不通过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步骤D30、在发起方话费额度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合格结果反馈应用服务器;在发起方话费额度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失败结果返回应用服务器并通知发起方。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智能终端的信息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获取接收方信息,包括接收方密码验证信息、话费余额信息。
【文档编号】G06Q20/32GK104361497SQ201410669828
【公开日】2015年2月1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20日
【发明者】秦晓飞 申请人:秦晓飞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