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3761091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车险理赔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汽车消费已逐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与此同时,城市交通慢慢变得拥堵,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传统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冗长,通常,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会采取以下程式:保留事故现场,等待交警人员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清理事故现场,恢复道路畅通;这样的操作模式既繁琐且效率低下,原本拥挤的道路因此变得更为堵塞。如何快速、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成为当前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及装置,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在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时需要等候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到达现场才能处理而造成交通拥堵、效率低下等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该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包括:

保险服务平台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其中,所述理赔请求中包含有所述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

所述保险服务平台在接收到所述理赔请求后,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并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若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依据所述事故定责信息以及所述事故现场信息对所述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并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受理所述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

可选地,所述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的步骤包括:

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身份信息;

若获取到所述身份信息,则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相同的投保用户信息;

其中,当数据库中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想用的投保用户信息时,判定所述数据库中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可选地,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依据所述事故定责信息以及所述事故现场信息对所述理赔请求进行处理的步骤包括:

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事故现场图像信息;

根据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车险事故进行理赔处理,并生成处理结果信息。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车险事故进行理赔处理,并生成处理结果信息的步骤包括:

对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坏程度;

按照所述车辆的损坏程度,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根据理赔信息的核算结果生成所述处理结果信息。

可选地,所述若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则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依据所述事故定责信息以及所述事故现场信息对所述理赔请求进行处理的步骤之后,所述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还包括步骤:

所述保险服务平台将对所述理赔请求的处理结果信息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该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其中,所述理赔请求中包含有所述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

获取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理赔请求后,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处理模块,用于若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依据所述事故定责信息以及所述事故现场信息对所述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并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受理所述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

可选地,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身份信息;

所述判断模块还用于:若获取到所述身份信息,则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相同的投保用户信息;

以及,当数据库中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想用的投保用户信息时,判定所述数据库中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可选地,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事故现场图像信息;

以及,根据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车险事故进行理赔处理,并生成处理结果信息。

可选地,所述处理模块还包括:

定损单元,用于对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坏程度;

核算单元,用于按照所述车辆的损坏程度,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根据理赔信息的核算结果生成所述处理结果信息。

可选地,所述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还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将对所述理赔请求的处理结果信息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

本发明提出的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及装置,保险服务平台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该理赔请求中包含有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根据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保险服务平台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该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如有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依据接收到的事故定责信息以及事故现场信息对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同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该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这种基于移动终端与保险服务平台之间的移动通讯网络对车辆事故进行理赔的方式,不需要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即可实现远程保险处理,而且对于事故车辆的用户来说,无需在现场等待,只需要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地达成事故定责信息,这样不仅效率高,而且不会造成交通拥堵,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时需要等候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到达现场才能处理而造成交通拥堵、效率低下等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第二实施例中步骤S30的细化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第二实施例中处理模块的的细化功能模块示意图。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参照图1所示,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图。

在本实施例中,该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包括:

步骤S10,保险服务平台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其中,所述理赔请求中包含有所述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

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一保险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可以部署在服务器上,同时提供一款车险理赔应用,该车险理赔应用可以运行用户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上,以下以手机为例进行说明。

用户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其中,该事故现场信息可以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车辆信息、事故类型等,其中事故车辆信息包括事故车辆图片、事故车辆基本信息等。该事故发生时间为事故发生时的本地时间或网络时间,该事故发生时间可通过自动获取的方式采集到。该事故发生地点可以由用户手动输入,也可以通过手机的定位模块进行定位获取。

事故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辆识别码(VIN码)、发动机号、投保公司、驾驶人姓名、驾驶人的手机号码、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事故车辆图片为在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拍摄获得的图片。事故类型包括: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等等,这些事故类型可以预先设定,以方便后续进行选择。

事故定责信息可以是由事故车辆信息的各驾驶员达成一致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由交警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其中,责任类型包括:全责、无责和同责。以事故中有三辆车为例进行说明,若有一辆车经责任认定为全责时,则其他两辆车自动认定为无责;若有一辆车认定为无责,则其他两辆车分别为全责和无责,或者都为同责;当有一辆车认定为同责时,另外两辆事故车辆的责任类型分别为同责或无责,或都为同责。当各个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对于定责能够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车险理赔应用输入先关的责任信息,并生成事故定责信息,或者在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交警为事故定责,并根据交警的定责结果,生成事故定责信息。

在获取到上述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后,基于这些信息生成理赔请求,并将其发送到保险服务平台,以供保险服务平台根据收到的理赔请求进行处理。

步骤S20,所述保险服务平台在接收到所述理赔请求后,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并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保险服务平台接收到所述理赔请求后,根据从其中获取到的车辆信息判断该车辆信息是否在该保险公司已经投保。保险服务平台设置有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存储有所述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用户的信息,也就是说,如果该车辆在该保险公司已经投保,则根据车辆信息,例如车牌号码、投保公司、驾驶人姓名、驾驶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等信息可以数据库中匹配到对应的投保用户信息。在判定该车辆已经投保时,才会对其理赔请求进行处理。

具体地,作为一种实施方式,关于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的方式,参照以下步骤:

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身份信息;

若获取到所述身份信息,则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相同的投保用户信息;其中,当数据库中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想用的投保用户信息时,判定所述数据库中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其中,身份信息可以是用户在投保时使用的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是投保人的信息,例如,驾驶人姓名、驾驶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从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到事故车辆基本信息后,从事故车辆基本信息中获取身份信息,并通过遍历数据库或者搜索数据库的方式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该身份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步骤S30,若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依据所述事故定责信息以及所述事故现场信息对所述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并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受理所述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

若有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对其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

在进行理赔处理时,以事故定责信息以及事故现场信息作为依据,例如,只有在根据事故定责信息判定事故责任人为投保人时,对其进行处理。并且,从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其进行分析,以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然后根据定损结果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并生成处理结果信息。

进一步地,在步骤S30之后,该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还包括:所述保险服务平台将对所述理赔请求的处理结果信息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在保险服务平台成功受理该理赔请求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所述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以告知用户其发送的理赔请求已经成功受理,并对其请求进行处理,在获取到处理结果信息后,将处理结果信息发送给移动终端。

可以理解的是,当保险服务平台在数据库中查找不到与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时,可以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失败的通知消息,并告知所述移动终端该用户不是该保险公司的投保用户,无法进行车辆理赔的受理。

本实施例提出的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保险服务平台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该理赔请求中包含有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根据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保险服务平台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该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如有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依据接收到的事故定责信息以及事故现场信息对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同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该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这种基于移动终端与保险服务平台之间的移动通讯网络对车辆事故进行理赔的方式,不需要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即可实现远程保险处理,而且对于事故车辆的用户来说,无需在现场等待,只需要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地达成事故定责信息,这样不仅效率高,而且不会造成交通拥堵,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时需要等候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到达现场才能处理而造成交通拥堵、效率低下等技术问题。

基于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方法的第二实施例。参照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步骤S30包括以下细化步骤:

步骤S31,所述保险服务平台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事故现场图像信息;

步骤S32,根据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车险事故进行理赔处理,并生成处理果信息。

保险服务平台通过对事故现场信息中的事故现场图像进行图像识别,在本实施例中,事故现场图像可以包括事故现场图像信息或视频信息以及车辆待定损部件的图像信息。对事故车辆的受损程度进行鉴定,进而确定如何理赔。具体地,对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坏程度;按照所述车辆的损坏程度,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根据理赔信息的核算结果生成所述处理结果信息。可以预先在保险服务平台设置定损参考标准,在对事故现场图像进行分析时,按照该参考标准进行定损。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

参照图3所示,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在该实施例中,该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10,用于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其中,所述理赔请求中包含有所述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

可以由保险公司提供一保险服务平台,该服务平台可以部署在服务器上,同时提供一款车险理赔应用,该车险理赔应用可以运行用户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上,以下以手机为例进行说明。

用户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其中,该事故现场信息可以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事故车辆信息、事故类型等,其中事故车辆信息包括事故车辆图片、事故车辆基本信息等。该事故发生时间为事故发生时的本地时间或网络时间,该事故发生时间可通过自动获取的方式采集到。该事故发生地点可以由用户手动输入,也可以通过手机的定位模块进行定位获取。

事故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辆识别码(VIN码)、发动机号、投保公司、驾驶人姓名、驾驶人的手机号码、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事故车辆图片为在事故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拍摄获得的图片。事故类型包括: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等等,这些事故类型可以预先设定,以方便后续进行选择。

事故定责信息可以是由事故车辆信息的各驾驶员达成一致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由交警判定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其中,责任类型包括:全责、无责和同责。以事故中有三辆车为例进行说明,若有一辆车经责任认定为全责时,则其他两辆车自动认定为无责;若有一辆车认定为无责,则其他两辆车分别为全责和无责,或者都为同责;当有一辆车认定为同责时,另外两辆事故车辆的责任类型分别为同责或无责,或都为同责。当各个事故车辆的驾驶员对于定责能够达成一致时,可以通过车险理赔应用输入先关的责任信息,并生成事故定责信息,或者在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交警为事故定责,并根据交警的定责结果,生成事故定责信息。

在获取到上述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后,基于这些信息生成理赔请求,并将其发送到保险服务平台,以供保险服务平台根据收到的理赔请求进行处理。

获取模块20,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理赔请求后,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

判断模块30,用于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保险服务平台接收到所述理赔请求后,判断模块30根据从其中获取到的车辆信息判断该车辆信息是否在该保险公司已经投保。保险服务平台设置有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存储有所述在该保险公司投保的用户的信息,也就是说,如果该车辆在该保险公司已经投保,则根据车辆信息,例如车牌号码、投保公司、驾驶人姓名、驾驶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等信息可以数据库中匹配到对应的投保用户信息。在判定该车辆已经投保时,才会对其理赔请求进行处理。

具体地,作为一种实施方式,获取模块20还用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身份信息;

判断模块30还用于:若获取到所述身份信息,则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相同的投保用户信息;以及,当数据库中有身份信息与从所述车辆信息中获取到的身份信息想用的投保用户信息时,判定所述数据库中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其中,身份信息可以是用户在投保时使用的手机号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是投保人的信息,例如,驾驶人姓名、驾驶人的手机号码或者驾驶人的驾驶证号等。获取模块20从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到事故车辆基本信息后,从事故车辆基本信息中获取身份信息,判断模块30通过遍历数据库或者搜索数据库的方式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该身份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

处理模块40,用于若有与所述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依据所述事故定责信息以及所述事故现场信息对所述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并向所述移动终端发送受理所述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

若有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处理模块40对其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

处理模块40在进行理赔处理时,以事故定责信息以及事故现场信息作为依据,例如,只有在根据事故定责信息判定事故责任人为投保人时,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处理模块40从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其进行分析,以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然后根据定损结果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并生成处理结果信息。

进一步地,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还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将对所述理赔请求的处理结果信息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

在保险服务平台成功受理该理赔请求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所述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以告知用户其发送的理赔请求已经成功受理,并对其请求进行处理,在获取到处理结果信息后,发送模块将处理结果信息发送给移动终端。

可以理解的是,当保险服务平台在数据库中查找不到与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时,可以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失败的通知消息,并告知所述移动终端该用户不是该保险公司的投保用户,无法进行车辆理赔的受理。

本实施例提出的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保险服务平台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理赔请求,该理赔请求中包含有移动终端采集的事故现场信息以及事故定责信息,根据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车辆信息,保险服务平台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与该车辆信息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如有匹配的投保用户信息,则依据接收到的事故定责信息以及事故现场信息对理赔请求进行处理,同时向移动终端发送受理该理赔请求的通知信息,这种基于移动终端与保险服务平台之间的移动通讯网络对车辆事故进行理赔的方式,不需要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即可实现远程保险处理,而且对于事故车辆的用户来说,无需在现场等待,只需要通过移动终端采集事故现场信息并及时地达成事故定责信息,这样不仅效率高,而且不会造成交通拥堵,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在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问题时需要等候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到达现场才能处理而造成交通拥堵、效率低下等技术问题。

基于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车险理赔装置的第二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处理模块40还用于:从所述事故现场信息中获取事故现场图像信息;以及,根据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对车险事故进行理赔处理,并生成处理结果信息。

参照图4所示,处理模块40包括:

定损单元41,用于对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坏程度;

核算单元42,用于按照所述车辆的损坏程度,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根据理赔信息的核算结果生成所述处理结果信息。

保险服务平台通过对事故现场信息中的事故现场图像进行图像识别,在本实施例中,事故现场图像可以包括事故现场图像信息或视频信息以及车辆待定损部件的图像信息。定损单元41对事故车辆的受损程度进行鉴定,进而确定如何理赔。具体地,定损单元41对所述事故现场图像信息进行分析,并确定事故车辆的损坏程度;核算单元42按照所述车辆的损坏程度,对理赔信息进行核算,根据理赔信息的核算结果生成所述处理结果信息。可以预先在保险服务平台设置定损参考标准,在对事故现场图像进行分析时,按照该参考标准进行定损。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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