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相关设备、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66375阅读:158来源:国知局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相关设备、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相关设备、系统。



背景技术:

在现实生活的消费场景中,例如顾客在商场或餐厅消费后,需进行支付时,常用的线下收单的支付方式是顾客前往收银台,通过现金支付、刷卡或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或者服务员去需要买单的顾客的座位处完成收银过程。这样的方式需要顾客找到收银台的位置,花费时间较长;然而让服务员去完成收银过程,会增加商家的人力成本,当处于顾客量大的消费高峰时间时,服务员常常收银不及时,造成顾客等待,耗费时间,进而导致顾客的消费体验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相关设备、系统,可节省支付时间,并可降低人力成本。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其中,所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订单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终端;

所述第一终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所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

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具体包括:

所述第一终端扫描预设的二维码以获得所述第二终端的身份信息,并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或者,

所述第一终端接收所述第二终端播放的声波以获得所述第二终端的身份信息,并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包括:

所述服务器验证所述账号信息和所述数据转移权限;

若所述账号信息和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为合法,则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数据量和子订单明细。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第一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到第二终端,以使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其中,所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所述第一终端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所述第一终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以使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进行数据转移;其中,所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本发明实施例第三方面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第二终端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数据转移请求;其中,所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并将所述订单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终端;

所述第二终端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反馈的所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所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本发明实施例第四方面公开了一种终端,包括:

发送单元,用于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到第二终端,以使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其中,所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终端发送的所述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确认单元,用于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订单信息的确认信息,以使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进行数据转移;其中,所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发送单元,包括:

扫描子单元,用于扫描预设的二维码以获得所述第二终端的身份信息;第一发送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扫描预设的二维码获得的身份信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

接收子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第二终端播放的声波以获得所述第二终端的身份信息;

第二发送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接收声波而获得的身份信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数据量和子订单明细。

本发明实施例第五方面公开了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数据转移请求;其中,所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查询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订单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终端;

第二接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反馈的所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所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转发单元,用于将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使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订单信息包括数据量和子订单明细。

本发明实施例第六方面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系统,包括以可通信方式连接的第一终端、第二终端和服务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为第四方面公开的所述的终端,所述第二终端为第五方面公开的所述的终端;

所述服务器,用于验证用户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当所述账号信息和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为合法时,根据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发明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其中,所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所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订单信息发送至所述第一终端;所述第一终端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所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所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账号信息、所述数据转移权限以及所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所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可在线下收单支付的消费场景中,使商家的工作人员和顾客不需要面对面即可以完成支付过程,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并且节省时间,进而可以提高顾客的消费体验。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要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数据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份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相关设备、系统,可在支付发生前使用户确认订单信息,防止支付金额的错误。以下分别进行详细说明。

请参阅图1,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其中,图1所描述的方法适用于线下收单支付的场景。如图1所示,该数据处理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101、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其中,上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终端可为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掌上电脑、平板电脑、个人数字助理(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PDA)、销售终端(Point of Sales,POS)等,本发明实施例后续不作复述。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可为用户使用的终端设备,与之相对应,上述第二终端为商户的收银终端。而上述数据转移请求也可以被称为支付请求,用户的识别标识可以为用户的个人名称、在现实消费场景中的桌台号、商家为用户标明的排队号等。

举例来说,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用户需要向商家付款时,可以利用用户终端扫描商家的二维码以获得商家的身份信息(即商户的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

也可以利用声波信息替代二维码来实现该过程,用户利用用户终端接收商户的声波信息,通过解析该声波信息得到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

102、第二终端根据上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户的消费记录。该消费记录可以包括消费明细、优惠明细、优惠金额和最终的消费金额等信息。

举例来说,收银终端可以根据用户的桌台号查询到该用户的消费记录,并把该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进行确认。

103、第二终端将该订单信息发送至第一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二终端可以通过无线通信链接将上述订单信息发送至第一终端。用于建立上述无线通信链接的方式可以为WIFI、NFC、蓝牙或红外等无线通信协议,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收银终端通过WIFI通信协议建立的通信链接,将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终端,用以使用户对消费的内容和金额进行确认。

104、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该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上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与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可为用户对于消费记录的确认信息,而上述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上述数据转移权限,则可以被称为支付权限许可。

上述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可以为银行卡的卡号,也可以为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账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财付通、安付通、上海快线、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等,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若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进行支付,则用户利用用户终端向商户的收银终端发送包含支付宝账号和支付权限许可的确认信息,用以使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

105、第二终端将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还可以被称为消费记录中的消费金额,为用户在此次消费中,最终需要支付给商户的金额。举例来说,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来进行支付,则商户的收银终端将收到的用户的支付宝账号、支付授权许可和消费金额发送至支付宝的服务器,用以使服务器完成对该账号的扣费。

106、服务器根据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上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举例来说,支付宝的服务器验证了该账号和支付授权许可为合法后,对该账号进行扣费以完成支付。

举例来说,在餐厅的支付场景中,顾客利用智能手机扫描餐厅预先设置的二维码,向餐厅的收银终端发起支付请求;餐厅的收银终端接收到该支付请求后,利用支付请求中携带的顾客的桌台号查询到顾客的消费记录,并把该消费记录发送到顾客的智能手机;顾客核对消费记录的内容无误后,利用智能手机向餐厅的收银终端发送确定信息;收银终端将该确定信息中携带的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支付授权许可和支付金额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核实上述账号和支付授权许可的合法性后,完成对该账号的扣款。

在图1所描述的方法中,商户的收银终端将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便于用户进行确认,当确认消费记录的信息无误后,用户授权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因此,实施该方法,使商家的工作人员和用户不需要面对面即可以完成支付过程,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并且节省用户的时间,消费体验更好。

请参阅图2,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其中,图2所描述的方法适用于线下收单支付的场景。如图2所示,该数据处理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201、第一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到第二终端,以使第二终端根据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其中,上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上述身份识别标识;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可为用户使用的终端设备,与之相对应,上述第二终端为商户的收银终端。而上述数据转移请求也可以被称为支付请求,用户的识别标识可以为用户的个人名称、在现实消费场景中的桌台号、商家为用户标明的排队号等。

举例来说,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用户需要向商家付款时,可以利用用户终端扫描商家的二维码以获得商家的身份信息(即商户的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

也可以利用声波信息替代二维码来实现该过程,用户利用用户终端接收商户的声波信息,通过解析该声波信息得到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户的消费记录。该消费记录可以包括消费明细、优惠明细、优惠金额和最终的消费金额等信息。

举例来说,收银终端可以根据用户的桌台号查询到该用户的消费记录,并把该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进行确认。

202、第一终端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二终端可以通过无线通信链接将上述订单信息发送至第一终端。用于建立上述无线通信链接的方式可以为WIFI、NFC、蓝牙或红外等无线通信协议,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用户终端通过WIFI通信协议建立的通信链接,接收商户的收银终端发送的消费记录,用以使用户对消费的内容和金额进行确认。

203、第一终端向第二终端发送上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以使第二终端将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上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进行数据转移;其中,上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上述账号信息和上述数据转移权限。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与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可为用户对于消费记录的确认信息,而上述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上述数据转移权限,则可以被称为支付权限许可。

上述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可以为银行卡的卡号,也可以为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账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财付通、安付通、上海快线、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等,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若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进行支付,则用户利用用户终端向商户的收银终端发送包含支付宝账号和支付权限许可的确认信息,用以使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

在图2所描述的方法中,用户可以利用用户终端接收商户发送的消费记录,在确认消费记录的内容无误后发送确认信息给商户的收银终端,授权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操作。由此可见,实施该方法,商家的工作人员和用户不需要面对面即可以完成支付过程,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并且节省用户的时间,消费体验更好。

请参阅图3,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又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其中,图3所描述的方法适用于线下收单支付的场景。如图3所示,该数据处理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301、第二终端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数据转移请求;其中,上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可为用户使用的终端设备,与之相对应,上述第二终端为商户的收银终端。而上述数据转移请求也可以被称为支付请求,用户的识别标识可以为用户的个人名称、在现实消费场景中的桌台号、商家为用户标明的排队号等。

举例来说,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用户需要向商家付款时,可以利用用户终端扫描商家的二维码以获得商家的身份信息(即商户的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商户的收银终端接收该支付请求,利用支付请求中的个人名称等信息,查询到用户的消费记录。

也可以利用声波信息替代二维码来实现该过程,用户利用用户终端接收商户的声波信息,通过解析该声波信息得到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商户的收银终端接收该支付请求,利用支付请求中的个人名称等信息,查询到用户的消费记录。

302、第二终端根据上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并将上述订单信息发送至第一终端。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户的消费记录。该消费记录可以包括消费明细、优惠明细、优惠金额和最终的消费金额等信息。

举例来说,收银终端可以根据用户的桌台号查询到该用户的消费记录,并把该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进行确认。

303、第二终端接收第一终端反馈的上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上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与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可为用户对于消费记录的确认信息,而上述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上述数据转移权限,则可以被称为支付权限许可。

上述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可以为银行卡的卡号,也可以为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账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财付通、安付通、上海快线、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等,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若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进行支付,则用户利用用户终端向商户的收银终端发送包含支付宝账号和支付权限许可的确认信息,用以使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

304、第二终端将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使服务器根据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上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还可以被称为消费记录中的消费金额,为用户在此次消费中,最终需要支付给商户的金额。举例来说,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来进行支付,则商户的收银终端将收到的用户的支付宝账号、支付授权许可和消费金额发送至支付宝的服务器,用以使服务器完成对该账号的扣费。

在图3所描述的方法中,商户的收银终端将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便于用户进行确认,当确认消费记录的信息无误后,用户授权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因此,实施该方法,使商家的工作人员和用户不需要面对面即可以完成支付过程,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并且节省用户的时间,消费体验更好。

请参阅图4,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其中,图4所示的终端可以为第一终端,用于执行上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中,图4所描述的终端适用于线下收单支付的场景。如图4所示,该终端可以包括:

发送单元401,用于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到第二终端,以使第二终端根据上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本终端(即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其中,上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可为用户使用的终端设备,与之相对应,上述第二终端为商户的收银终端。而上述数据转移请求也可以被称为支付请求,用户的识别标识可以为用户的个人名称、在现实消费场景中的桌台号、商家为用户标明的排队号等。

举例来说,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用户需要向商家付款时,可以利用用户终端扫描商家的二维码以获得商家的身份信息(即商户的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发送单元401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

也可以利用声波信息替代二维码来实现该过程,用户利用用户终端接收商户的声波信息,通过解析该声波信息得到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发送单元401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

接收单元402,用于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本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接收单元402可以通过无线通信链接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上述订单信息。用于建立上述无线通信链接的方式可以为WIFI、NFC、蓝牙或红外等无线通信协议,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接收单元402通过WIFI通信协议建立的通信链接,接收商户的收银终端发送的消费记录,用以使用户对消费的内容和金额进行确认。

确认单元403,用于向第二终端发送订单信息的确认信息,以使第二终端将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上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进行数据转移;其中,上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与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可为用户对于消费记录的确认信息,而上述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上述数据转移权限,则可以被称为支付权限许可。

上述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可以为银行卡的卡号,也可以为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账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财付通、安付通、上海快线、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等,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若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进行支付,则终端的确认单元403向商户的收银终端发送包含支付宝账号和支付权限许可的确认信息,用以使收银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

在图4所描述的终端中,用户可以利用该终端接收商户发送的消费记录,在确认消费记录的内容无误后发送确认信息给第二终端,授权第二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操作。由此可见,利用该终端,商家的工作人员和用户不需要面对面即可以完成支付过程,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并且节省用户的时间,消费体验更好。

请参阅图5,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另一种终端的结构示意图。其中,图5所示的终端可以为第二终端,用于执行上述的数据处理方法。其中,图5所描述的终端适用于线下收单支付的场景。如图5所示,该终端可以包括:

第一接收单元501,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数据转移请求;其中,上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可为用户使用的终端设备,与之相对应,本终端(即第二终端)可为商户的收银终端。而上述数据转移请求也可以被称为支付请求,用户的识别标识可以为用户的个人名称、在现实消费场景中的桌台号、商家为用户标明的排队号等。

举例来说,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用户需要向商家付款时,可以利用用户终端扫描商家的二维码以获得商家的身份信息(即商户的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第一接收单元501接收该支付请求,之后查询单元502利用支付请求中的个人名称等信息,查询到用户的消费记录。

也可以利用声波信息替代二维码来实现该过程,用户利用用户终端接收商户的声波信息,通过解析该声波信息得到收银终端的身份信息,利用该身份信息向收银终端发送包含其个人名称、桌台号或排队号等的支付请求。第一接收单元501接收该支付请求,之后查询单元502利用支付请求中的个人名称等信息,查询到用户的消费记录。

查询单元502,用于根据上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终端对应的订单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户的消费记录。该消费记录可以包括消费明细、优惠明细、优惠金额和最终的消费金额等信息。

举例来说,查询单元502可以根据用户的桌台号查询到该用户的消费记录,并由发送单元503把该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进行确认。

发送单元503,用于将上述订单信息发送至第一终端。

第二接收单元504,用于接收第一终端反馈的上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上述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与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可为用户对于消费记录的确认信息,而上述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也可以被称为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上述数据转移权限,则可以被称为支付权限许可。

上述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可以为银行卡的卡号,也可以为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账号,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财付通、安付通、上海快线、网银在线、首信易支付等,本发明实施例不作限定。

举例来说,若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进行支付,则第二接收单元504接收用户发送的包含支付宝账号和支付权限许可的确认信息,用以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

转发单元505,用于将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以使服务器根据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上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还可以被称为消费记录中的消费金额,为用户在此次消费中,最终需要支付给商户的金额。举例来说,用户利用支付宝的账号来进行支付,则转发单元505将收到的用户的支付宝账号、支付授权许可和消费金额发送至支付宝的服务器,用以使服务器完成对该账号的扣费。

在图5所描述的终端中,该终端可将消费记录发送给用户以便于用户进行确认,当确认消费记录的信息无误后,用户授权该终端完成后续的支付过程。因此,利用该终端,商家的工作人员和用户不需要面对面即可以完成支付过程,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并且节省用户的时间,消费体验更好。

请参阅图6,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一种数据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该数据处理系统可以包括第一终端601、第二终端602和服务器603,其中,第一终端601和第二终端602间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建立通信连接,第二终端602与服务器603间通过互联网建立通信连接,其中:

第一终端601,用于向第二终端发送数据转移请求;其中,上述数据转移请求包括用户的身份识别标识;

第二终端602,用于根据上述身份识别标识查询得到第一终端601对应的订单信息;

第二终端602,还用于将上述订单信息发送给第一终端601;

第一终端601,还用于向第二终端602发送上述订单信息对应的确认信息;其中,该确认信息包含用于进行数据转移的账号信息和数据转移权限;

第二终端602,还用于将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发送给服务器603;

服务器603,用于根据上述账号信息、数据转移权限以及订单信息所携带的数据量,对与上述账号信息绑定的数据进行转移。

举例来说,在餐厅的支付场景中,顾客利用智能手机扫描餐厅预先设置的二维码,向餐厅的收银终端发起支付请求;餐厅的收银终端接收到该支付请求后,利用支付请求中携带的顾客的桌台号查询到顾客的消费记录,并把该消费记录发送到顾客的智能手机;顾客核对消费记录的内容无误后,利用智能手机向餐厅的收银终端发送确定信息;收银终端将该确定信息中携带的用于支付的账号的账号标识、支付授权许可和支付金额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核实上述账号和支付授权许可的合法性后,完成对该账号的扣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终端和系统实施例中,所包括的各个单元只是按照功能逻辑进行划分的,但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划分,只要能够实现相应的功能即可;另外,各功能单元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另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各方法实施例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相应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上述提到的存储介质可以是只读存储器,磁盘或光盘等。

以上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实施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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