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支付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1584273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保费支付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保费支付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话销售系统中,当人工坐席确认用户有投保的意向时,保险公司根据人工坐席和用户的沟通内容制作投保单,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当用户确认投保单无误,支付与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后,保险系统生成与该投保单对应的保单,再将保单配送给用户,完成整个投保过程。其中,保费的支付一般仅支持现金或者刷电子支付卡,支付方式单一。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用户在通过电商购买商品时,电商一般会返回一定比例的消费积分,该消费积分可用于购买或兑换商品等。然而,该消费积分一般无法用于支付保费。

因此,如何将消费积分引入保费支付中,使用户能够结合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来完成保费的支付,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保费支付方法和装置,旨在解决现有的消费积分不能和电子支付卡支付保费的方式相结合,一起用于支付保费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一种保费支付方法,所述保费支付方法包括:

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

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

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优选地,所述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确定用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

所述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抵扣规则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计算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优选地,所述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的步骤之前,还包括:

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

所述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的步骤包括:

基于所述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优选地,所述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确认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所扣取的保费;

当接收到用户确认扣取保费的确认指令时,执行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的步骤。

优选地,所述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的步骤之后,还包括:

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此外,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保费支付装置,所述保费支付装置包括:

生成模块,用于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

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

扣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优选地,所述确定模块还用于确定用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

所述扣取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抵扣规则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计算剩余待扣取的保费;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优选地,所述保费支付装置还包括:

设置模块,用于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

所述扣取模块还用于基于所述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优选地,所述保费支付装置还包括:

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确认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所扣取的保费;

所述扣取模块还用于当接收到用户确认扣取保费的确认指令时,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优选地,所述保费支付装置还包括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本发明通过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实现了在通过人工坐席和用户达成投保协议后,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在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通过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增加了支付保费的支付方式,同时也扩大了消费积分的使用范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保费支付方法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保费支付方法的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保费支付装置的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保费支付装置的第二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本发明目的的实现、功能特点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做进一步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发明提供一种保费支付方法。

参照图1,图1为本发明保费支付方法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费支付方法包括:

步骤s10,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当人工坐席通过电话销售系统与用户达成投保协议时,保险系统获取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所达成的投保协议,并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需要说明的是,在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通过所述电话销售系统达成所述投保协议过程中,所述人工坐席会将用户的投保信息,投保人的信息,受益人等信息录入所述保险系统中,形成投保协议。所述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所述投保单中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保险标的的名称和存放地点、投保的险别、保险责任的起讫、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10之后,还包括: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可将所述投保单通过线上的方式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内容的正确性。若用户认为所述投保单内容有误,可和所述人工坐席联系,修改所述投保单,直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当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之后,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的页面中输入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的确认指令。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所述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投保单所对应的保费。

步骤s20,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投保单后,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并确定用户的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其中,所述预设账户为用户存储有消费商品后商家所返的消费积分,所述消费积分可以作为金钱使用,能用来购买商品,支付费用等。在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万里通账户作为所述预设账户来帮助理解,但所述预设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所述万里通账户。所述万里通可以兑换成麦当劳、星巴克、全家等全国200多个城市的50万家线下实体商户商品,还可以畅通兑换成中国国航、南航、携程、天猫、支付宝、芒果网等积分来消费。

可以理解的是,在所述预设账户中,并不是所有的消费积分都可以用来抵扣所述保费的。因为有些消费积分限制了使用商品的种类,如某些消费积分只能用于购买零食,购买电器等,有些消费积分也限制了使用方法,如某些消费积分只能用于兑换特定的商品,而不能用消费积分作为金钱来购买商品等。因此,所述保险系统在使用所述消费积分扣取所述保费之前,需要先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以防止在使用所述消费积分扣取所述保费过程中扣取失败。

步骤s30,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投保单确定用户所需支付的保费,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提供可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其中,所述电子支付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和信用卡,所述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所述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

当用户接收到提示提供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的提示信息时,用户可以通过具备ivr(interactivevoiceresponse,交互式语音应答)功能的终端将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所对应的账号发送至所述保险系统,所述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具备ivr功能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账号获取所述电子支付卡的账户。

步骤s40,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获取到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预设账户的消费积分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进一步地,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所述保单又称为保险单,所述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险系统实现了在线生成投保单,在用户在线支付保费后,生成保单。避免了保险公司在生成投保单后,需要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让用户确认并支付保费,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配送成本,同时由于不需要配送投保单,提高了生成保单的效率,从而提高了承保时效。

进一步地,所述的保费支付方法还包括:

步骤a,确定用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后,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其中,所述抵扣规则为所述保险系统根据需要而设置,或者由所述保险系统和各电商协商确定。如确定多个消费积分可以抵扣多少保费,各类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价额。如2个消费积分可以抵扣1元的保费,5个食品类的消费积分可以抵扣1元的保费,而2个办公用品类的消费积分可以抵扣1元的保费等。

所述步骤s40包括:

步骤b,根据所述抵扣规则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计算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步骤c,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抵扣规则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并计算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所需扣取的剩余待扣取的保费。当所述保险系统计算得到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需要说明的是,当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的数额为零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的保费的金额为零。进一步地,所述保险系统也可以设置所述保费一定要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保费,如当所述消费积分可以完全抵扣所述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可以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1元保费,除所述1元保费外的其它保费,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

本实施例通过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实现了在通过人工坐席和用户达成投保协议后,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在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通过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增加了支付保费的支付方式,同时也扩大了消费积分的使用范围。

参照图2,图2为本发明保费支付方法第二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基于本发明保费支付方法的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费支付方法还包括:

步骤s50,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

所述保险系统中预先设置了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如可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为2:3,或者设置为其它比例,该比例可由所述保险系统根据具体情况而设置。

所述步骤s40包括:

步骤s41,基于所述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以及确定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后,所述保险系统基于所述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进一步地,若所述消费积分不足抵扣在所述保费中所占比例时,所述保险系统将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消费积分未扣取的那部分保费。如当需要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200元保费时,而所述消费积分只够扣取80元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将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未能在所述消费积分扣取的120元保费。

进一步地,所述保费支付方法还包括:

步骤d,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确认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所扣取的保费;

当接收到用户确认扣取保费的确认指令时,执行步骤s40。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以及确定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后,所述保险系统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所扣取的保费。当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所扣取的保费时,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界面中输入确认指令。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所述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进一步地,当用户认为需要更改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时,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的界面中输入更改之后的扣取比例,所述保险系统根据用户更改之后的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本实施例通过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以便于更好地实现通过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支付保费。

本发明进一步提供一种保费支付装置100。

参照图3,图3为本发明保费支付装置100的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

需要强调的是,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图3所示模块图仅仅是一个较佳实施例的示例图,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围绕图3所示的保费支付装置100的模块,可轻易进行新的模块的补充;各模块的名称是自定义名称,仅用于辅助理解该保费支付装置100的各个程序功能块,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核心是,各自定义名称的模块所要达成的功能。

可以理解的是,所述保费支付装置100是内置于所述保险系统中的。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费支付装置100包括:

生成模块10,用于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

当人工坐席通过电话销售系统与用户达成投保协议时,保险系统获取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所达成的投保协议,并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需要说明的是,在所述人工坐席与用户通过所述电话销售系统达成所述投保协议过程中,所述人工坐席会将用户的投保信息,投保人的信息,受益人等信息录入所述保险系统中,形成投保协议。所述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所述投保单中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保险标的的名称和存放地点、投保的险别、保险责任的起讫、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保费支付装置还包括:

发送模块,用于将所述投保单发送给用户,以供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的正确性。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可将所述投保单通过线上的方式发送给所述用户,以供所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内容的正确性。若用户认为所述投保单内容有误,可和所述人工坐席联系,修改所述投保单,直到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当用户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之后,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的页面中输入确认所述投保单正确的的确认指令。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所述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投保单所对应的保费。

确定模块20,用于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投保单后,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并确定用户的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其中,所述预设账户为用户存储有消费商品后商家所返的消费积分,所述消费积分可以作为金钱使用,能用来购买商品,支付费用等。在本实施例中,可以通过万里通账户作为所述预设账户来帮助理解,但所述预设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所述万里通账户。所述万里通可以兑换成麦当劳、星巴克、全家等全国200多个城市的50万家线下实体商户商品,还可以畅通兑换成中国国航、南航、携程、天猫、支付宝、芒果网等积分来消费。

可以理解的是,在所述预设账户中,并不是所有的消费积分都可以用来抵扣所述保费的。因为有些消费积分限制了使用商品的种类,如某些消费积分只能用于购买零食,购买电器等,有些消费积分也限制了使用方法,如某些消费积分只能用于兑换特定的商品,而不能用消费积分作为金钱来购买商品等。因此,所述保险系统在使用所述消费积分扣取所述保费之前,需要先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以防止在使用所述消费积分扣取所述保费过程中扣取失败。

获取模块30,用于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

当所述保险系统生成所述投保单之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投保单确定用户所需支付的保费,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提供可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其中,所述电子支付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和信用卡,所述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所述信用卡又叫贷记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账单日时再进行还款。

当用户接收到提示提供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的提示信息时,用户可以通过具备ivr(interactivevoiceresponse,交互式语音应答)功能的终端将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所对应的账号发送至所述保险系统,所述终端包括但不限于具备ivr功能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账号获取所述电子支付卡的账户。

扣取模块40,用于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获取到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预设账户的消费积分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进一步地,当所述保费扣取成功后,所述保险系统生成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单。所述保单又称为保险单,所述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险系统实现了在线生成投保单,在用户在线支付保费后,生成保单。避免了保险公司在生成投保单后,需要将投保单线下配送给用户,让用户确认并支付保费,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配送成本,同时由于不需要配送投保单,提高了生成保单的效率,从而提高了承保时效。

进一步地,所述确定模块20还用于确定用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后,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其中,所述抵扣规则为所述保险系统根据需要而设置,或者由所述保险系统和各电商协商确定。如确定多个消费积分可以抵扣多少保费,各类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价额。如2个消费积分可以抵扣1元的保费,5个食品类的消费积分可以抵扣1元的保费,而2个办公用品类的消费积分可以抵扣1元的保费等。

所述扣取模块40还用于根据所述抵扣规则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计算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所述扣取模块40还用于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消费积分抵扣所述保费的抵扣规则后,所述保险系统根据所述抵扣规则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并计算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所需扣取的剩余待扣取的保费。当所述保险系统计算得到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需要说明的是,当所述剩余待扣取的保费的数额为零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的保费的金额为零。进一步地,所述保险系统也可以设置所述保费一定要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保费,如当所述消费积分可以完全抵扣所述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可以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1元保费,除所述1元保费外的其它保费,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

本实施例通过获取人工坐席与用户达成的投保协议,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确定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以及确定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保费的消费积分;获取用户用于在线支付保费的电子支付卡账户;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实现了在通过人工坐席和用户达成投保协议后,根据所述投保协议生成投保单,在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与所述投保单对应的保费,通过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增加了支付保费的支付方式,同时也扩大了消费积分的使用范围。

参照图4,图4为本发明保费支付装置100第二实施例的功能模块示意图,基于本发明保费支付装置100的第一实施例提出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保费支付装置100还包括:

设置模块50,用于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

所述保险系统中预先设置了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如可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为2:3,或者设置为其它比例,该比例可由所述保险系统根据具体情况而设置。

所述扣取模块40还用于基于所述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以及确定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后,所述保险系统基于所述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进一步地,若所述消费积分不足抵扣在所述保费中所占比例时,所述保险系统将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所述消费积分未扣取的那部分保费。如当需要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200元保费时,而所述消费积分只够扣取80元保费时,所述保险系统将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扣取未能在所述消费积分扣取的120元保费。

进一步地,所述保费支付装置还包括:

输出模块,用于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确认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中所扣取的保费;

所述扣取模块40还用于当接收到用户确认扣取保费的确认指令时,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当所述保险系统确定所述预设账户中可用于抵扣所述保费的消费积分,以及确定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后,所述保险系统输出提示信息,提示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所扣取的保费。当用户确认在所述消费积分中所扣取的保费,以及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所扣取的保费时,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界面中输入确认指令。当所述保险系统接收到所述确认指令时,所述保险系统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进一步地,当用户认为需要更改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时,用户可在所述保险系统指定的界面中输入更改之后的扣取比例,所述保险系统根据用户更改之后的扣取比例在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和所述消费积分中扣取所述保费。

本实施例通过设置在所述消费积分和所述电子支付卡账户扣取所述保费的扣取比例,以便于更好地实现通过消费积分和电子支付卡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支付保费。

上述本发明实施例序号仅仅为了描述,不代表实施例的优劣。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实施例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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