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43960阅读:433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与制造工艺

本发明涉及网络支付技术领域,特别地,涉及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传统支付方式需要携带纸币,通过纸币进行交易,需要验证真假币和找零,使支付成为交易过程中最耗时的关键环节之一,并且带来安全风险,给交易双方即消费者和商户均带来极大不便。

互联网时代和安全技术的健康发展,各银行机构推行银行卡电子支付和小额免密支付,改善了交易的安全和耗时问题,受到市场的追逐,但该类支付方式必须依据实体银行卡、相应硬件和软件,导致支付成为交易的一个独立环节,无法促进交易和宣传。

现有技术的网络支付方式,主要存在二维码支付和NFC支付,NFC支付对硬件设备具有较高要求,二维码支付凭借灵活、安全和成本低的优点,在网络支付方式中占据较大份额,通过二维码支付,能结合会员和卡券形式进行支付,并且能链接其他信息,给商户和消费者带来更多可能性,随着社交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将二维码支付与社交、宣传、大数据结合的支付方式开始出现,但需要消费者和商户手动建立关联,即关注商户或者成为商户会员,商户对消费者的后续处理没有记录,导致双方时间、成本浪费及商户利益受损,并且商户需要进行安全保障。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网络支付方式存在时间和成本浪费、便捷性较差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节约支付时间和成本、便捷性好的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及系统。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包括:

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

消费者分享商户信息;

商户获取并记录消费者ID;

消费者结账,商户生成支付二维码,消费者扫描支付二维码,消费者享受优惠,完成支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商户记录消费者对分享的商户信息的删除或转发处理。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商户记录的时间段为消费者完成分享商户信息到消费者完成支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在消费者完成支付之前,还包括消费者转发商户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若消费者进行转发,则记录消费者的转发次数和对象。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转发包括再转发和再分享,即消费者转发后,其他消费者再转发或再分享该消费者转发的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记录消费者分享的商户信息的被触发次数,其中,触发的方式包括打开、点赞、转发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商户信息包括商户介绍、营销游戏、卡券派发、会员或粉丝拉取、活动推广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商户从第三方数据平台获取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消费者ID为该消费者在第三方数据平台的唯一标识码。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所述数据信息包括所述消费者ID分享的商户信息被阅览或被分享的次数。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包括

关联模块,用于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

分享模块,用于消费者分享商户信息;

获取模块,用于商户获取并记录消费者ID;

第一支付模块和第二支付模块,用于消费者结账,所述第一支付模块用于商户生成支付二维码,所述第二支付模块用于消费者扫描支付二维码,消费者享受优惠,完成支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跟踪模块,用于商户记录消费者对分享的商户信息的删除或转发处理。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时间模块,用于持续记录消费者完成分享商户信息到消费者完成支付的时间段。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转发模块,用于在消费者完成支付之前,消费者转发商户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转发记录模块,用于消费者进行转发商户信息时,记录消费者的转发次数和对象。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再转发模块和再分享模块,转发包括再转发和再分享,即消费者转发后,所述再转发模块用于其他消费者再转发该消费者转发的商户信息,所述再分享模块用于其他消费者再分享该消费者分享的商户信息。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触发模块,用于记录消费者分享的商户信息的被触发次数,其中,触发的方式包括打开、点赞、转发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商户信息模块,用于商户制作商户信息,商户信息包括商户介绍、营销游戏、优惠券派发、会员或粉丝拉取、活动推广中的一种或多种。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第三方数据平台,用于商户从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获取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消费者ID为该消费者在第三方数据平台的唯一标识码。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还包括ID记录模块,用于对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记录,所述数据信息包括所述消费者ID分享的商户信息被阅览或被分享的次数。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采用在商户和消费者间建立关联和信息通道,并对信息进行获取与记录,在后台进行存储,利于进行交易过程中的时间节约、成本节约和便捷性;

2、通过采用对商户与消费者间特定信息关联记录,如删除、转发和分享的处理,并结合时间段记录,利于支付时的便捷和准确;

3、通过对多种处理方式和多种商户信息进行结合,并记录,为商户和消费者间提供多种交互方式,利于商户产生利益和消费者体验;

4、通过利用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消费者与商户间的信息交互记录和安全验证,利于数据信息的稳定和安全,为商户和消费者均带来保障。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之外,本发明还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将参照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其中: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的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的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本发明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的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所述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

商户与消费者间的关联关系建立于一个网络平台或跨网络平台。

关联关系通常指线上关联关系建立,并且建立的方式有多种,可以包括:

一、消费者和商户均在同一个网络平台注册,如消费者和商户均在支付宝、京东、微信、美团、滴滴等注册,则在消费者和商户于同一网络平台间存在一种关联关系;

二、消费者或商户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并且消费者或商户将部分或全部已注册的网络平台进行关联,即消费者或商户在多个网络平台间存在关联关系,如商户或消费者在支付宝、京东、滴滴和微信等网络平台均注册,并以注册信息或某特定标识建立一种关联,关联关系可以为账户名、邮箱或终端标识均可,而关联的相对应的商户或消费者在其中一个网络平台注册即可;

三、消费者和商户均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并且商户在各个网络平台具有一种关联根基,消费者在各个网络平台具有一种关联根基,所述关联根基可以为注册信息中存在相同内容而形成,也可以为在两个网络平台间授权而形成。如此,消费者和商户间建立一种多样化关联关系,利于商户和消费者之间数据信息交互的方式多样,带来便捷。

S2消费者分享商户信息;

消费者通过终端从网络上浏览到商户信息,将该商户信息进行分享处理,如消费者使用安装于其手机上的微信应用程序操作时,在朋友圈、聊天信息或公众号中浏览到商户信息时,消费者通过分享功能进行分享操作,消费者可以分享给通讯录列表的成员和朋友圈。此处所述分享包括一次分享给多人和一次分享给一个人。

商户信息可以为商户介绍、会员或粉丝拉取、活动推广中的一种或多种,还可以为营销游戏、卡券派发等商户信息,并且可以为上述多种商户信息的结合,利于商户整合多种信息来实现宣传和获得利益。其中,商户信息的宣传方式可以为文字、文字与图形结合、或者H5页面。

S3商户获取并记录消费者ID;

消费者对商户信息进行分享处理时,商户获取到消费者的ID,同时为该ID创建一个数据库,用于记录该消费者ID后续产生的数据信息。

商户获取消费者ID可以为商户数据库直接获取到消费者ID,也可以为商户从第三方数据平台(如微信数据库等)的开放接口获取到该消费者ID。

消费者ID可以为消费者在微信应用程序注册的唯一标识即微信账号,也可以为消费者移动终端的终端标识即IMEI(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国际移动终端标识)号。

商户获取消费者ID后,在商户数据库中为该消费者ID创建一个对应的数据库,该消费者ID的数据库包括于商户数据库中,用于对该消费者ID产生的与该商户相关的数据信息的存储记录。

商户数据库记录该消费者ID的处理至少包括删除处理,其他情况下,也可以包括转发处理,即该消费者ID将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从分享状态进行删除,或该消费者ID将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再进行转发处理,转发处理可以为转发给通讯录列表成员。

商户数据库还对该消费者ID进行时间记录,记录该消费者ID所产生的处理的时间长度和时间点,如在该消费者ID对应的消费者完成支付之前,根据时间,记录该消费者ID是否有进行其他的商户信息处理,如有,则对进行的处理进行记录,在该消费者ID进行支付时,调取相应的处理所对应的优惠。

消费者ID在进行第一次分享和完成支付时间段内,商户数据库记录的该消费者ID产生的处理包括该消费者ID对应的商户信息被触发次数和方式,其中触发的方式包括打开、点赞和转发中的一种或多种,商户数据库记录各类型的触发方式分别被触发的次数和时间点。

S4消费者结账,商户生成支付二维码,消费者扫描支付二维码,消费者享受优惠,完成支付;

在该消费者进行结账时,商户利用其终端设备生成支付二维码,该支付二维码包括商户基本信息,该消费者通过其移动终端的相应于商户的应用程序的扫描功能扫描商户展示的支付二维码,消费者终端通过消费者ID与商户数据库建立数据通信,从商户数据库中获取该消费者ID与该商户间存在的处理,即消费者分享、删除、转发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并且在商户数据库中自动匹配出相应处理所对应的优惠信息,如商户数据库中对分享一次商户信息的消费者ID支付时享受9折优惠等,将优惠信息和对应的处理显示于消费者终端界面,消费者享受其在支付之前一段时间内所有能获得的所有优惠。

消费者查看到支付界面的信息,进行检查后,通过输入密码或免密支付。

请继续参阅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的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所述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

商户与消费者间的关联关系建立于一个网络平台或跨网络平台。

关联关系通常指线上关联关系建立,并且建立的方式有多种,可以包括:

一、消费者和商户均在同一个网络平台注册,如消费者和商户均在支付宝、京东、微信、美团、滴滴等注册,则在消费者和商户于同一网络平台间存在一种关联关系;

二、消费者或商户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并且消费者或商户将部分或全部已注册的网络平台进行关联,即消费者或商户在多个网络平台间存在关联关系,如商户或消费者在支付宝、京东、滴滴和微信等网络平台均注册,并以注册信息或某特定标识建立一种关联,关联关系可以为账户名、邮箱或终端标识均可,而关联的相对应的商户或消费者在其中一个网络平台注册即可;

三、消费者和商户均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并且商户在各个网络平台具有一种关联根基,消费者在各个网络平台具有一种关联根基,所述关联根基可以为注册信息中存在相同内容而形成,也可以为在两个网络平台间授权而形成。如此,消费者和商户间建立一种多样化关联关系,利于商户和消费者之间数据信息交互的方式多样,带来便捷。

S2消费者分享商户信息;

消费者通过终端从网络上浏览到商户信息,将该商户信息进行分享处理,如消费者使用安装于其手机上的应用程序操作时,可以为社交应用程序、浏览应用程序、娱乐应用程序或工具应用程序等,浏览到商户信息时,消费者通过分享功能进行分享操作,消费者可以分享给微信通讯录列表的成员和朋友圈,或其它具有社交和支付功能的应用程序。此处所述分享包括一次分享给多人和一次分享给一个人。

商户信息可以为商户介绍、会员或粉丝拉取、活动推广中的一种或多种,还可以为营销游戏、卡券派发等商户信息,并且可以为上述多种商户信息的结合,利于商户整合多种信息来实现宣传和获得利益。其中,商户信息的宣传方式可以为文字、文字与图形结合、或者H5页面。

S3商户获取并记录消费者ID;

消费者对商户信息进行分享处理时,商户获取到消费者的ID,同时为该ID创建一个数据库,用于记录该消费者ID后续产生的数据信息。

商户获取消费者ID可以为商户数据库直接获取到消费者ID,也可以为商户从第三方数据平台的开放接口获取到该消费者ID,第三方数据平台可以为微信数据库、支付宝数据库等,其中,消费者ID为该消费者在该第三方数据平台的唯一标识码。

若商户从第三方数据平台的开放接口获取到该消费者ID,则商户还获取该消费者ID的该第三方数据平台产生的数据信息,所述数据信息至少包括该消费者ID分享或转发的商户信息被阅览或被分享的次数。

消费者ID可以为消费者在微信应用程序注册的唯一标识即微信账号,也可以为消费者移动终端的终端标识即IMEI(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ty,国际移动终端标识)号。

商户获取消费者ID后,在商户数据库中为该消费者ID创建一个对应的数据库,该消费者ID的数据库包括于商户数据库中,用于对该消费者ID产生的与该商户相关的数据信息的存储记录。

商户数据库记录该消费者ID的处理至少包括删除处理,其他情况下,也可以包括转发处理,即该消费者ID将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从分享状态进行删除,或该消费者ID将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再进行转发处理,转发处理可以为转发给通讯录列表成员。

消费者在进行分享商户信息后,还可以进行转发商户信息处理,在消费者完成分享处理至完成支付之前,消费者均可以对分享后的商户信息进行转发处理。消费者进行的转发处理,记录于商户数据库或相应的网络平台数据库,记录的内容至少包括消费者ID,还记录该消费者ID的转发处理的转发次数和转发对象,转发次数即该消费者ID对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进行的所有转发处理的次数,转发对象指该消费者ID对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进行的转发的接收方,接收方包括网络平台、个人、群组、论坛或圈子等,并且对接收方的数量和传播力进行评定,设定一个评定指数,该指数根据该接收方的受众和受众活跃度进行计算。

所述转发商户信息包括再转发和再分享,即消费者进行分享后,再进行转发后,还存在再转发和再分享,再转发是指其他消费者将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再进行转发,如该消费者ID转发商户信息作为聊天信息,聊天对象觉得该商户信息适合转发,则对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进行再转发,即再转发者转发商户信息作为其发出的聊天信息,再分享是指其他消费者将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再进行分享,如该消费者ID转发商户信息作为聊天信息,聊天对象觉得该商户信息适合转发,则对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进行再分享,即再分享者分享商户信息至朋友圈或社交圈。再转发者和再分享者对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的再转发和再分享均相应记录入该消费者ID的数据库,同时为再转发者和再分享者创建其相应数据库,在该消费者ID进行支付时,调取该消费者ID的数据库。

每一个消费者转发或分享商户信息时,在其进行转发或分享处理时,均将消费者的消费者ID附加入其处理的商户信息中,用于识别对商户信息处理的主体。

商户数据库还对该消费者ID进行时间记录,记录该消费者ID所产生的处理的时间长度和时间点,如在该消费者ID对应的消费者完成支付之前,根据时间,记录该消费者ID是否有进行其他的商户信息处理,如有,则对进行的处理进行记录,在该消费者ID进行支付时,调取相应的处理所对应的优惠。

消费者ID在进行第一次分享和完成支付时间段内,商户数据库记录的该消费者ID产生的处理包括该消费者ID对应的商户信息被触发次数和方式,其中触发的方式包括打开、点赞和转发中的一种或多种,商户数据库记录各类型的触发方式分别被触发的次数和时间点。

S4消费者结账,商户生成支付二维码,消费者扫描支付二维码,消费者享受优惠,完成支付;

在该消费者进行结账时,商户利用其终端设备生成支付二维码,该支付二维码包括商户基本信息,该消费者通过其移动终端的相应于商户的应用程序的扫描功能扫描商户展示的支付二维码,消费者终端通过消费者ID与商户数据库建立数据通信,从商户数据库中获取该消费者ID与该商户间存在的处理,即消费者分享、删除、转发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并且在商户数据库中自动匹配出相应处理所对应的优惠信息,如商户数据库中对分享一次商户信息的消费者ID支付时享受9折优惠等,将优惠信息和对应的处理显示于消费者终端界面,消费者享受其在支付之前一段时间内所有能获得的所有优惠。

消费者查看到支付界面的信息,进行检查后,通过输入密码或免密支付。

请参阅2,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的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所述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1包括关联模块101、商户信息模块102、分享模块103、跟踪模块104、时间模块105、触发模块106、获取模块107、第一支付模块108和第二支付模块109。

所述关联模块101用于将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可以是商户与消费者均在同一网络平台而注册账户,该网络平台通过所述关联模块101实现商户与消费者间建立关联,也可以是商户与消费者在不同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在各网络平台间通过所述关联模块101实现商户与消费者间建立关联,采用授权或接口方式实现各网络平台间的关联。

所述商户信息模块102用于商户制作商户信息,商户信息包括商户介绍、营销游戏、优惠券派发、会员或粉丝拉取、活动推广中的一种或多种,并将商户信息发布于线上。所述商户信息模块102与所述分享模块103连接。

所述分享模块103用于分享商户信息,即消费者利用所述分享模块103将所述商户信息模块102发布的商户信息进行分享。所述分享模块103与所述跟踪模块104连接,所述跟踪模块104对通过所述分享模块103进行分享后的商户信息进行跟踪。

所述跟踪模块104用于商户记录消费者对其分享的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消费者对其分享的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包括删除、转发、收藏等,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跟踪模块104对消费者进行的删除和转发处理进行记录。所述跟踪模块104与所述时间模块105连接。

所述时间模块105用于持续记录消费者完成分享商户信息到消费者完成支付的时间段,与所述跟踪模块104的连接,实现消费者对其分享的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与时间的结合,准确记录时间节点,便于支付金额的核查与准确。所述时间模块105与所述触发模块106连接。

所述触发模块106用于记录消费者分享的商户信息的被触发次数,其中,触发的方式包括打开、点赞、转发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触发模块106对不同的触发方式分别进行次数统计,同时,通过所述时间模块记录每一次通过所述触发模块106进行触发的时间节点。

所述获取模块107用于商户获取并记录消费者ID,其中,通过与所述关联模块101、所述商户信息模块102、所述分享模块103、所述跟踪模块104、所述时间模块105、所述触发模块106连接,从上述各模块中获取该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

所述第一支付模块108用于商户和消费者的结账支付时,生成支付二维码,所述第一支付模块108包括于商户终端,可以为安装于商户终端的应用程序,当消费者进行结账时,商户通过所述第一支付模块108生成支付二维码,供消费者扫描。所述第一支付模块108生成的支付二维码至少包括商户基本信息,即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的基本信息。所述商户终端可以为POS机、平板电脑或其它移动终端设备。

所述第二支付模块109用于扫描商户生成的支付二维码,所述第二支付模块109包括于所述消费者终端,识别支付金额和商户基本信息等,调取出所述第二支付模块109对应的消费者ID,通过与所述获取模块107的连接,获取与该消费者ID、该商户基本信息均相关的数据信息,即消费者对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根据相关的数据信息识别出该数据信息对应的预设的优惠信息,显示于所述第二支付模块109,消费者确认后,完成支付。所述消费者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可穿戴智能设备。

还可以包括第三方数据平台110,商户从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110获取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指该消费者ID产生于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110数据信息,该消费者ID为该消费者在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110的唯一标识码。

还可以包括ID记录模块111,用于对该消费者ID在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110产生的数据信息记录,所述数据信息至少包括该消费者ID分享的商户信息被阅览或被分享的次数。

请参阅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框图。

所述一种基于信息的网络支付系统2包括关联模块201、商户信息模块202、分享模块203、跟踪模块204、时间模块205、触发模块206、转发模块207、转发记录模块208、再转发模块209、再分享模块210、获取模块211、第一支付模块212和第二支付模块213。

所述关联模块201用于将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可以是商户与消费者均在同一网络平台而注册账户,该网络平台通过所述关联模块201实现商户与消费者间建立关联,也可以是商户与消费者在不同网络平台注册账户,在各网络平台间通过所述关联模块201实现商户与消费者间建立关联,采用授权或接口方式实现各网络平台间的关联。

所述商户信息模块202用于商户制作商户信息,商户信息包括商户介绍、营销游戏、优惠券派发、会员或粉丝拉取、活动推广中的一种或多种,并将商户信息发布于线上。所述商户信息模块202与所述分享模块203连接。

所述分享模块203用于分享商户信息,即消费者利用所述分享模块203将所述商户信息模块202发布的商户信息进行分享。所述分享模块203与所述跟踪模块204连接,所述跟踪模块204对通过所述分享模块203进行分享后的商户信息进行跟踪。

所述跟踪模块204用于商户记录消费者对其分享的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消费者对其分享的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包括删除、转发、收藏等,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跟踪模块204对消费者进行的删除和转发处理进行记录。所述跟踪模块204与所述时间模块205连接。

所述时间模块205用于持续记录消费者完成分享商户信息到消费者完成支付的时间段,与所述跟踪模块204的连接,实现消费者对其分享的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与时间的结合,准确记录时间节点,便于支付金额的核查与准确。所述时间模块205与所述触发模块206连接。

所述触发模块206用于记录消费者分享的商户信息的被触发次数,其中,触发的方式包括打开、点赞、转发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触发模块206对不同的触发方式分别进行次数统计,同时,通过所述时间模块205记录每一次通过所述触发模块206进行触发的时间节点。

所述转发模块207用于消费者转发商户信息,转发是指消费者将商户信息发送给通讯录列表的成员或跨平台转发。

所述转发记录模块208用于消费者进行转发商户信息时,对消费者转发的次数和对象进行记录,转发对象指该消费者ID对其分享后的商户信息进行的转发的接收方,接收方包括网络平台、个人、群组、论坛或圈子等,并且对接收方的数量和传播力进行评定,设定一个评定指数,该指数根据该接收方的受众和受众活跃度进行计算。

所述再转发模块209和所述再分享模块210,用于消费者进行分享后,再进行转发后,还存在再转发和再分享。

所述再转发模块209用于其他消费者将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再进行转发,如该消费者ID转发商户信息作为聊天信息,聊天对象觉得该商户信息适合转发,则对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进行再转发,即再转发者转发商户信息作为其发出的聊天信息。

所述再分享模块210用于其他消费者将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再进行分享,如该消费者ID转发商户信息作为聊天信息,聊天对象觉得该商户信息适合转发,则对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进行再分享,即再分享者分享商户信息至朋友圈或社交圈。再转发者和再分享者对该消费者ID转发的商户信息的再转发和再分享均相应记录入该消费者ID的数据库,同时为再转发者和再分享者创建其相应数据库,在该消费者ID进行支付时,调取该消费者ID的数据库。

每一个消费者转发或分享商户信息时,在其进行转发或分享处理时,均将消费者的消费者ID附加入其处理的商户信息中,用于识别对商户信息处理的主体。

所述获取模块211用于商户获取并记录消费者ID,其中,通过与所述关联模块201、所述商户信息模块202、所述分享模块203、所述跟踪模块204、所述时间模块205、所述触发模块206、所述转发模块207、所述转发记录模块208、所述再转发模块209、所述再分享模块210等连接,从上述各模块中获取该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

所述第一支付模块212用于商户和消费者的结账支付时,生成支付二维码,所述第一支付模块212包括于商户终端,可以为安装于商户终端的应用程序,当消费者进行结账时,商户通过所述第一支付模块212生成支付二维码,供消费者扫描。所述第一支付模块212生成的支付二维码至少包括商户基本信息,即商户与消费者建立关联的基本信息。所述商户终端可以为POS机、平板电脑或其它移动终端设备。

所述第二支付模块213用于扫描商户生成的支付二维码,所述第二支付模块213包括于所述消费者终端,识别支付金额和商户基本信息等,调取出所述第二支付模块213对应的消费者ID,通过与所述获取模块211的连接,获取与该消费者ID、该商户基本信息均相关的数据信息,即消费者对商户信息进行的处理,根据相关的数据信息识别出该数据信息对应的预设的优惠信息,显示于所述第二支付模块213,消费者确认后,完成支付。所述消费者终端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可穿戴智能设备。

还可以包括第三方数据平台214,商户从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214获取消费者ID产生的数据信息,指该消费者ID产生于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214的数据信息,该消费者ID为该消费者在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214的唯一标识码。

还可以包括ID记录模块215,用于对该消费者ID在所述第三方数据平台214产生的数据信息记录,所述数据信息至少包括该消费者ID分享的商户信息被阅览或被分享的次数。

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效果:

1、通过采用在商户和消费者间建立关联和信息通道,并对信息进行获取与记录,在后台进行存储,利于进行交易过程中的时间节约、成本节约和便捷性;

2、通过采用对商户与消费者间特定信息关联记录,如删除、转发和分享的处理,并结合时间段记录,利于支付时的便捷和准确;

3、通过对多种处理方式和多种商户信息进行结合,并记录,为商户和消费者间提供多种交互方式,利于商户产生利益和消费者体验;

4、通过利用第三方数据平台对消费者与商户间的信息交互记录和安全验证,利于数据信息的稳定和安全,为商户和消费者均带来保障。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它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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