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食品在线销售平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8668阅读:62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到销售平台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食品在线销售平台。



背景技术: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食品进货、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具体要求工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索证索票,从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相关环节中的行为进行监管。

目前,对于索证索票的具体实施,大多是采用监管部门的人员人工向食品经营者索取与食品进货、生产、销售、运输等相关环节的票证,并对相关票证进行登记检查的方式,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管。

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实现上述监管时,其索证索票涉及的品种很多,数量很大,层层索证索票手续繁琐,加上食品生产经营者点多面广,一般来说其经营场所都较为分散,传统方式的逐户登门索证索票的监管方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来说,工作强度高、难度大、效率低、成本高,难以实时、有效、全面的掌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状况。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食品在线销售平台,其包括若干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物流终端以及用户终端,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物流终端以及用户终端分别设有GPS定位模块与通信模块,所述GPS定位模块用于对自身位置进行定位,所述通信模块用于进行无线通信;

用户终端可以发出订货信息,所述订货信息包括订货日期、数量以及食品类型;所述最接近的分销商终端接收所述订货信息,并将所述订货信息进行发布,最接近的批发商终端接收所述订货信息,并将所述订货信息进行发布,位置最接近的食品生产基地终端获取所述订货信息;

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将接受到的订货信息按照订货日期、数量以及食品类型进行汇总,并按照所述订货日期、数量以及食品类型发布订单生成数据,并对所述订单生成数据进行发布,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以及用户终端获取所述订单生成数据并发布,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以及用户终端所在区域的物流终端获取所述订单生成数据,并根据所述订单生成数据生成物流信息,并对所述物流信息进行发布,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以及用户终端分别获得所述物流信息。

较佳地,所述订单生成数据包括发货日期、发货地点以及数量。

较佳地,所述物流信息包括送货日期以及送货地点。

较佳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物流终端以及用户终端分别为智能手持终端。

较佳地,所述智能手持终端为智能手机。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的食品在线销售平台实现了食品生产经营商户电子化和信息化,实现了在线销售的各个环节可监控,保证了用户对食品安全的知情。

当然,实施本发明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食品在线销售平台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食品在线销售平台,其包括若干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批发商终端4、分销商终端3、物流终端2以及用户终端1,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批发商终端4、分销商终端3、物流终端2以及用户终端1分别设有GPS定位模块与通信模块,所述GPS定位模块用于对自身位置进行定位,所述通信模块用于进行无线通信;

用户终端1可以发出订货信息,所述订货信息包括订货日期、数量以及食品类型;所述最接近的分销商终端3接收所述订货信息,并将所述订货信息进行发布,最接近的批发商终端4接收所述订货信息,并将所述订货信息进行发布,位置最接近的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获取所述订货信息;

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将接受到的订货信息按照订货日期、数量以及食品类型进行汇总,并按照所述订货日期、数量以及食品类型发布订单生成数据,并对所述订单生成数据进行发布,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批发商终端4、分销商终端3以及用户终端1获取所述订单生成数据并发布,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批发商终端4、分销商终端3以及用户终端1所在区域的物流终端2获取所述订单生成数据,并根据所述订单生成数据生成物流信息,并对所述物流信息进行发布,所述食品生产基地终端5、批发商终端4、分销商终端3以及用户终端1分别获得所述物流信息。

本实施例中,所述订单生成数据包括发货日期、发货地点以及数量。

所述物流信息包括送货日期以及送货地点。

食品生产基地终端、批发商终端、分销商终端、物流终端以及用户终端分别为智能手持终端。

所述智能手持终端为智能手机。

本发明提供的食品在线销售平台实现了食品生产经营商户电子化和信息化,实现了在线销售的各个环节可监控,保证了用户对食品安全的知情。

以上公开的本发明优选实施例只是用于帮助阐述本发明。优选实施例并没有详尽叙述所有的细节,也不限制该发明仅为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显然,根据本说明书的内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变化。本说明书选取并具体描述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好地解释本发明的原理和实际应用,从而使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很好地理解和利用本发明。本发明仅受权利要求书及其全部范围和等效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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