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127441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木材运输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每年的木材消费需求量不断上涨。在中国,大量的木材需求加上森林资源地域分布不均,形成规模庞大的木材物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林区内的木材运输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木材物流监管流程如下:林业局批准林地业主采伐后,林业局派出检尺员在现场监督生产,检尺员在装车后检查运量,出具运输码单。运输码单记录了车牌号码、林地编号、采伐证号、各种木材的运输单、运输起点与终点、运输起始时间与预计到达时间、途经检查站。运输码单是林区木材运输的合法凭证,木材运输行为和运输码单数据一致,则表明运输行为合法。为了保护森林资源,防止非法木材进行运输环节,林业局设立了道路检查站,实现对检尺员检量的运输量进行复核。林业局还设立了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林政股、林业站等执法部门,实现对木材运输行为的合法性检查。

林权改革后,因为木材生产行为从国有企业的传统大区域、大批量的采伐方式,转变为林区零散的作业方式,使得传统的林区木材物流监管方法失效。具体表现为两点:1)木材运输在林区公路上的分布更加分散,巡逻的林业执法人员工作效率下降,执法难度增大,执法成本提升;2)由于林区交通基础环境的改良,林区公路出现了复杂的路网结构,一些道路检查站形同虚设,采用密布道路检查站的布点方法,则基层政府无法承担巨大的运营开支。

在传统林区运输执法效能下降的同时,许多违法人员利用木材运输监管的漏洞采用了“超量运输”、“无证运输”、“多次套单”、“飞单不运”等违法现象。“伪造码单”是指利用林区信息化水平低的监管漏洞,纸质码单的存根从采伐地传递至林业局要十二小时,而木材运输车辆最多三小时就可以离开本县市,存在着时间差,因此一些违法者通过涂改码单来超量运输;“无证运输”是指违法者没有申请合法运输码单,利用黑夜或偏远小路来运输非法木材;“多次套单”是利用当前林区较好的交通环境,开快车,在码单指定的合法运输时间内,按照码单指定的合法起点和终点,完成两次以上的运输过程,路面执法人员无法核对码单的执行次数,难以发现该类违法行为;“飞单不运”是新近出现的违法行为,木材生产者与木材加工企业联合违法。生产者向检尺员声称某车的木材将运往某加工企业,一道码单开好后,并不送货,把木材卸回堆头,以后私下销售给自建房的个人,把码单送至加工企业。加工企业凭该原料进货一道码单向林业局申请增加原料库存,企业就可低价购买非法木材,加工成产品销售,用林产品出库二道码单来削减原料库存。这些非法木材加工的产品拥有二道码单后,披上合法外衣,可公开销售。“飞单不运”行为如同“洗钱”,把“黑木头”洗成合法木材,因为“飞单不运”没有发生运输行为,极其隐蔽,无论是检尺员、检查站还是巡逻执法部门都无法发现。

综上所述,林权改革后林区木材运输执法工作难度变大,管理成本提高,出现了一些新形式的违法行为,传统的人工执法手段无法高效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设计一种全新电子自动监查的手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及方法,对木材运输进行有效的电子监管,防止出现“超量运输”、“无证运输”、“多次套单”、“飞单不运”等违法现象。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包括采伐审批系统、运输审批系统、车用北斗轨迹仪、监查站点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采伐审批系统用于审批采伐量信息,所述运输审批系统用于审批运输信息,所述车用北斗轨迹仪用于检测运输车辆的车载轨迹信息,所述监查站点用于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所述采伐审批系统与所述运输审批系统通讯连接,所述运输审批系统、车用北斗轨迹仪、监查站点均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通讯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运输车辆运输木材,需要经采伐审批系统进行审批,还需要运输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将采伐审批系统与运输审批系统建立通讯连接,充分发挥电子系统的优势,建立数据共享,不易出错;车用北斗轨迹仪用于检测运输车辆的车载轨迹信息,检查站点对车辆实际载重量进行检测,检查站点的数量为至少一个,检查站点设置在运输车辆的运输起点、运输终点、运输中途,根据车牌号码监查车辆的行驶轨迹和实际载重量,对运输车辆的运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运输审批系统、车用北斗轨迹仪、监查站点的数据全部传输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使运输车辆从审批到实际运输的数据统一在一个平台上,便于对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处理,便于监查任何可能的违法运输行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所述方法为:

采伐审批系统审批采伐量信息,并将所述采伐量信息发送至运输审批系统,所述采伐量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要求车辆载重量;

运输审批系统根据所述采伐量信息审批运输信息,并将所述运输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运输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运输起点、运输终点、运输时间;

车用北斗轨迹仪检测运输车辆的车载轨迹信息,并将所述车载轨迹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车载轨迹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实际行驶轨迹、实际行驶时间;

监查站点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并将所述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载轨迹信息、车辆实际载重量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采伐审批系统与运输审批系统之间建立数据关联,运输审批系统、车用北斗轨迹仪、监查站点的数据全部传输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根据车牌号码对运输信息、车载轨迹信息、车辆实际载重量进行分析比较,使数据集中处理,便于全面监查运输车辆的运输行为是否违法。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的系统框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的流程图。

标号说明:

1、采伐审批系统;2、运输审批系统;3、车用北斗轨迹仪;4、监查站点;5、木材运输监管平台;6、运输车辆;7、北斗卫星。

具体实施方式

为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内容、所实现目的及效果,以下结合实施方式并配合附图予以说明。

本发明最关键的构思在于:将采伐审批系统和运输审批系统建立通讯连接,并建立木材运输监管平台同一分析处理运输审批系统、车用北斗轨迹仪、监查站点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实现对木材运输车辆的运输行为的全面监查。

请参照图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包括采伐审批系统1、运输审批系统2、车用北斗轨迹仪3、监查站点4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用于审批采伐量信息,所述运输审批系统2用于审批运输信息,所述车用北斗轨迹仪3用于检测运输车辆6的车载轨迹信息,所述监查站点4用于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与所述运输审批系统2通讯连接,所述运输审批系统2、车用北斗轨迹仪3、监查站点4均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讯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还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讯连接。

由上述描述可知,采伐审批系统1也与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建立通讯连接,使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上的数据全面可靠。

进一步的,所述监查站点4设有移动终端或者PC机,所述移动终端或者PC机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讯连接。

由上述描述可知,监查站点4设置移动终端或者PC机与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建立通讯连接,实现将监查站点4的数据传输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移动终端具有便于移动携带的优点,PC机具有运行稳定、存储信息量大的优点。

进一步的,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运输审批系统2和车用北斗轨迹仪3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均设有车牌号码存储单元,所述监查站点4设有车牌号码识别装置和称重装置。

由上述描述可知,采伐审批系统1、运输审批系统2、车用北斗轨迹仪3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均设有车牌号码存储单元,所述监查站点4设有车牌号码识别装置,使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过车牌号码将运输车辆6的各种数据进行对接,结构合理,数据处理便捷;监查站点4还设有称重装置用来检测车辆实际载重量,结构合理,数据检测快速便捷。

进一步的,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为云服务器,具有数据存储能力大,数据处理速度快的优点。

进一步的,所述车用北斗轨迹仪3包括GPRS模块、3G模块或者4G模块,具有数据传输速度快的优点。

进一步的,所述车用北斗轨迹仪3与北斗卫星7建立通讯连接,实现准确获取运输车辆6的车载轨迹信息。

请参照图1,本发明的实施例一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包括采伐审批系统1、运输审批系统2、车用北斗轨迹仪3、监查站点4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用于审批采伐量信息,所述运输审批系统2用于审批运输信息,所述车用北斗轨迹仪3用于检测运输车辆6的车载轨迹信息,所述监查站点4用于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与所述运输审批系统2通讯连接,所述运输审批系统2、车用北斗轨迹仪3、监查站点4均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讯连接。

请参照图1,本发明的实施例二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还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讯连接。

请参照图1,本发明的实施例三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在实施例一或二的基础上,所述监查站点4设有移动终端或者PC机,所述移动终端或者PC机与所述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通讯连接;所述采伐审批系统1、运输审批系统2、车用北斗轨迹仪3和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均设有车牌号码存储单元,所述监查站点4设有车牌号码识别装置和称重装置,所述车用北斗轨迹仪3与北斗卫星7建立通讯连接。

使用时,采伐审批系统1对采伐量信息进行审批,运输审批系统2对运输信息进行审批,车用北斗轨迹仪3放置在运输车辆6上,用于接收北斗卫星7发送的位置信息,检查站点对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进行检测,木材运输监管平台5对上述的采伐量信息、运输信息、位置信息、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进行分析,全面监管运输车辆6的运输行为是否违法。

请参照图2,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所述方法为:

采伐审批系统审批采伐量信息,并将所述采伐量信息发送至运输审批系统,所述采伐量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要求车辆载重量;

运输审批系统根据所述采伐量信息审批运输信息,并将所述运输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运输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运输起点、运输终点、运输时间;

车用北斗轨迹仪检测运输车辆的车载轨迹信息,并将所述车载轨迹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车载轨迹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实际行驶轨迹、实际行驶时间;

监查站点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并将所述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载轨迹信息、车辆实际载重量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进一步的,还包括:

所述采伐审批系统还将所述采伐量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根据所述采伐量信息核对所述运输信息是否正确。

由上述描述可知,采伐审批系统也与木材运输监管平台建立数据关联,使木材运输监管平台中的数据全面可靠。

进一步的,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载轨迹信息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具体为: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提取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轨迹信息和运输信息;

若实际行驶时间未在运输时间内,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若实际行驶时间在运输时间内,则比较实际行驶轨迹是否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

若实际行驶轨迹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若实际行驶轨迹未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由上述描述可知,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根据车牌号码比较车载轨迹信息与运输信息是否相符,若实际行驶时间未在运输时间内,则说明疑似发生了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若实际行驶时间在运输时间内,但是实际行驶轨迹不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说明疑似发生了飞单不运的违法行为;若实际行驶时间在运输时间内,且实际行驶轨迹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运输车辆的运输行为合法。

进一步的,若实际行驶轨迹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进一步还包括: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根据实际行驶轨迹、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分析判断出,在运输时间内,车牌号码对应的实际运输次数;

若实际运输次数大于或者小于1,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若实际运输次数等于1,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由上述描述可知,运输审批系统根据所述采伐量信息审批多个的运输信息,但是每个运输信息仅包含一辆运输车辆的一次运输行为,包括运输起点、运输终点和运输时间,若在运输时间内,木材运输监管平台分析判断出实际运输次数等于1,则运输车辆的运输行为合法,否则运输车辆的运输行为不合法,说明疑似出现了多次套单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的,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辆实际载重量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具体为: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提取出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要求车辆载重量及车辆实际载重量;

如果车辆实际载重量等于要求车辆载重量,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如果车辆实际载重量小于或者大于要求车辆载重量,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由上述描述可知,监查站点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监查站点分布在运输起点、运输终点和/或运输中途,数量为至少一个,多个的监查站点对车辆实际载重量进行实际检测,有效防止运输车辆出现超量运输或者飞单不运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的,还包括:

若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接收到了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轨迹信息,但是未接收到车牌号码对应的运输信息,则该车牌号码对应的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由上述描述可知,如果木材运输监管平台仅接收到了车载轨迹信息,未接收到运输审批系统的运输信息,则说明运输车辆在进行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请参照图2,本发明的实施例四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所述方法为:

采伐审批系统审批采伐量信息,并将所述采伐量信息发送至运输审批系统,所述采伐量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要求车辆载重量;

运输审批系统根据所述采伐量信息审批运输信息,并将所述运输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运输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运输起点、运输终点、运输时间;

车用北斗轨迹仪检测运输车辆的车载轨迹信息,并将所述车载轨迹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所述车载轨迹信息包括车牌号码和实际行驶轨迹、实际行驶时间;

监查站点检测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并将所述车牌号码及车辆实际载重量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载轨迹信息、车辆实际载重量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如果相符,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请参照图2,本发明的实施例五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在实施例四的基础上,还包括:

所述采伐审批系统还将所述采伐量信息发送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根据所述采伐量信息核对所述运输信息是否正确。

请参照图2,本发明的实施例六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在实施例四的基础上,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载轨迹信息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具体为: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提取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轨迹信息和运输信息;

若实际行驶时间未在运输时间内,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若实际行驶时间在运输时间内,则比较实际行驶轨迹是否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

若实际行驶轨迹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进一步还包括: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根据实际行驶轨迹、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分析判断出,在运输时间内,车牌号码对应的实际运输次数;

若实际运输次数大于或者小于1,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若实际运输次数等于1,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若实际行驶轨迹未包含运输起点和运输终点,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请参照图2,本发明的实施例七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在实施例四的基础上,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比较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所述车辆实际载重量与所述运输信息是否相符,具体为:

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提取出同一车牌号码对应的要求车辆载重量及车辆实际载重量;

如果车辆实际载重量等于要求车辆载重量,则运输车辆行为合法;

如果车辆实际载重量小于或者大于要求车辆载重量,则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请参照图2,本发明的实施例八为:

一种木材运输电子监查方法,在实施例四的基础上,还包括:

若木材运输监管平台接收到了车牌号码对应的车载轨迹信息,但是未接收到车牌号码对应的运输信息,则该车牌号码对应的运输车辆行为不合法。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的木材运输电子监查系统及方法,采伐审批系统和运输审批系统之间建立通讯连接,两者实现对木材运输车辆的审批方面信息的对接,通过车用北斗轨迹仪和监查站点对运输车辆的实际运输状态进行监测,采伐审批系统、运输审批系统、车用北斗轨迹仪、监查站点的数据均传输至木材运输监管平台进行统一分析处理,实现对木材运输车辆的全面电子监管,节省人力物力,智能化程度高,有效防止出现“超量运输”、“无证运输”、“多次套单”、“飞单不运”等违法现象。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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