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72308发布日期:2018-06-01 23:07阅读:575来源:国知局
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流动人口管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发展,一方面为城市建设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另一方面也为派出所、公安局等人口管理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2014年党中央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目前全国各地已经逐步开展居住证制度。由于居住证具有一定的有效期,流动人口的信息也会发生变动,因此,如何保证居住证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地更新,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根据持证人的信息变更内容以及居住证的有效期,提供一种及时满足签注、更换要求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提出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包括:

申请模块,用于供居住证持证人录入要办理的具体事项及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所述具体事项包括居住地址变更签注、主项变更签注、非主项变更签注、到期签注和续签;

核查比对模块,根据持证人上传的证明材料对持证人录入的信息进行核查,并产生一核查通过信号或核查不通过信号;

更新模块,当所述核查比对模块产生的是核查通过信号时,根据持证人在申请模块中录入的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根据本发明提出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其中,所述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电子件和/或户口本电子件。

根据本发明提出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其中,当所述具体事项为续签时,还包括:

数据传输模块,与所述申请模块和核查比对模块相连,当所述核查比对模块产生的是核查通过信号时,将所述申请模块中录入的具体事项和相关信息上传至制证中心进行重新制证。

根据本发明提出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其中,还包括打印模块,与所述核查比对模块相连,当所述核查比对模块产生的是核查不通过信号时,所述打印模块用于打印补充材料通知书。

本发明提出的上述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可以对流动人口的居住证进行及时签注或者重新制证,提高派出所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流动人口的切实权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工作人员利用本发明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进行居住证签注的具体流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包括申请模块、核查比对模块、更新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打印模块。其中申请模块用于供居住证持证人录入要办理的具体事项及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所述具体事项包括居住地址变更签注、主项变更签注、非主项变更签注、到期签注和续签。核查比对模块根据持证人上传的证明材料对持证人录入的信息进行核查,并产生一核查通过信号或核查不通过信号。更新模块与所述核查对比模块相连,当所述核查比对模块产生的是核查通过信号时,根据持证人在申请模块中录入的信息,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数据传输模块,与所述申请模块和核查比对模块相连,主要用于办理续签事项,当所述核查比对模块产生的是核查通过信号时,将所述申请模块中录入的具体事项和相关信息上传至制证中心进行重新制证。还包括打印模块,与所述核查比对模块相连,当所述核查比对模块产生的是核查不通过信号时,所述打印模块用于打印补充材料通知书。

图2为工作人员利用本发明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签注管理系统进行居住证签注的具体流程。以下根据图2详细描述。

在流动人口个人获得居住证后,按规定,居住证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在其期间内流动人口信息发生变化的或即将到期,需要持证人到派出所对居住证进行签注。签注大致分为五种情况,分别是“居住地址变更签注”、“主项变更签注”、“非主项变更签注”、“到期签注”和“续签(重新制证)”。

居住地址变更签注:

第一步:需要居住证持卡人本人到居住地址变更后的辖区派出所填写“变更申请表”,

第二步:派出所民警根据变更申请表将变更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三步:派出所民警对其住所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打印“补充材料通知书”,审核通过的,直接将其居住证放入签注机进行签注并当场发还给持证人。

需要明确的是,签注后的居住证有效期开始重新计算,以签注日期为起点,之后12个月内有效。

主项变更签注:

第一步:居住证持卡人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派出所或综合服务点填写“变更申请表”。

第二步:民警根据变更申请表将变更信息录入到系统内。

第三步:民警对申请人变更后的身份证等进行审核。

第四步:民警将变更信息保存后提交至制证中心重新制证(因为主项不在居住证可擦写条内,不能在原卡基础上变更,只能重新制证,原居住证作废)。

第五步: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通过物流将变更后的居住证发送到申办人手中。本类型签注不能当场发放,发放时间应与初领时间相同,即7个工作日。

非主项变更签注:

第一步:居住证持卡人本人携带居住证到所属派出所,填写“变更申请表。

第二步:民警根据变更申请表并将变更信息录入系统。

第三步:将居住证放入签注机,对居住证内信息进行变更,完成后当场发还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不变。

到期签注:

第一步:居住证持卡人本人携带原证件及相关申报材料到派出所进行签注。

第二步:民警对持卡人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将居住证放入签注机,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并当场发还给持卡人。此类型签注只在临近到期前10日内有效,其他时间无法办理此类型签注。居住证持卡人需要提交新的居住证明或租房协议等。

续签(重新制证):

是针对之前办理过居住证但已满五年的流动人员。

第一步:申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及原居住证到就近的综合服务点或派出所,上缴原居住证并作废。

第二步:民警对申办人的材料进行重新审核,与新申请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及要求一致。

第三步:民警在系统中对申办人信息进行更新,更新完毕后传到制证中心重新制证。

第四步:制证中心重新制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新的居住证通过物流等方式发放到到受理申办人的派出所,派出所通知申办人领取新的居住证。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附图只是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附图中的模块或流程并不一定是实施本发明所必须的。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施例中的装置中的模块可以按照实施例描述分布于实施例的装置中,也可以进行相应变化位于不同于本实施例的一个或多个装置中。上述实施例的模块可以合并为一个模块,也可以进一步拆分成多个子模块。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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