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3695阅读:37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是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属于管理系统领域。



背景技术:

管理系统是以企业管理系统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组织管理技术,也是一门以系统科学、运筹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主题的综合性交叉课程,其基本思想是坚持整体观念,统筹兼顾,运用有关优化分析方法,实现管理系统整体功能的提高。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0720009131.1的一种目录销售管理系统,包括至少一台具有网络浏览器的计算机、业务接入服务器、目录销售管理服务器、至少一台无线零售终端,具有网络浏览器的计算机通过广域网连接到业务接入服务器,业务接入服务器通过内部专网连接到目录销售管理服务器,无线零售终端通过无线方式链接到业务接入服务器,其中具有网络浏览器的计算机放置在供货商处,业务接入服务器和目录销售管理服务器放置在平台运营商处,无线零售终端放置在零售商处。本发明的优点在于:零售网点可通过无线零售终端购买到全国各地发布的商品而无须亲自跑批发市场,通过该系统能达到各区域间的商品信息同步及信息对称。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无法较快速得知管理的货物量,需要人工进行汇总,速度较慢,增加工作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以解决现有管理系统无法较快速得知管理的货物量,需要人工进行汇总,速度较慢,增加工作时间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其结构包括机箱、电源、驱动器、管理终端模块、硬盘、按键、插卡口、主板、键盘、电线、鼠标、底座、边框、显示屏,所述电源设在机箱内,所述驱动器固定连接机箱,所述管理终端模块与机箱相连接,所述管理终端模块由接入口、传输器、外壳、处理器、查询机、电路板组成,所述接入口固定连接外壳,所述传输器设在外壳上,所述外壳与机箱相连接,所述电路板设有处理器,所述查询机固定连接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与外壳相连接,所述按键活动连接机箱,所述主板固定连接机箱,所述键盘与电线相连接,所述鼠标固定连接电线,所述底座设在边框下,所述边框与电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机箱活动连接电线。

进一步地,所述硬盘设在机箱上。

进一步地,所述机箱设有插卡口。

进一步地,所述电线活动连接显示屏。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固定连接边框。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设有管理终端模块,可较快速得知管理的货物量,无需人工进行汇总,速度较快,减少工作时间,安全度高,应用领域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管理终端模块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机箱-1、电源-2、驱动器-3、管理终端模块-4、接入口-401、传输器-402、外壳-403、处理器-404、查询机-405、电路板-406、硬盘-5、按键-6、插卡口-7、主板-8、键盘-9、电线-10、鼠标-11、底座-12、边框-13、显示屏-1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图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供货商管理系统,其结构包括机箱1、电源2、驱动器3、管理终端模块4、硬盘5、按键6、插卡口7、主板8、键盘9、电线10、鼠标11、底座12、边框13、显示屏14,所述电源2设在机箱1内,所述驱动器3固定连接机箱1,所述管理终端模块4与机箱1相连接,所述管理终端模块4由接入口401、传输器402、外壳403、处理器404、查询机405、电路板406组成,所述接入口401固定连接外壳403,所述传输器402设在外壳403上,所述外壳403与机箱1相连接,所述电路板406设有处理器404,所述查询机405固定连接电路板406,所述电路板406与外壳403相连接,所述按键6活动连接机箱1,所述主板8固定连接机箱1,所述键盘9与电线10相连接,所述鼠标11固定连接电线10,所述底座12设在边框13下,所述边框13与电线10相连接。所述机箱1活动连接电线10。所述硬盘5设在机箱1上。所述机箱1设有插卡口7。所述电线10活动连接显示屏14。所述显示屏14固定连接边框13。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管理终端模块4安装在机箱1上,按下按键6启动电源2,使主板8带动显示屏14进入工作状态,操作键盘9控制显示屏14,使查询机405经过电路板406传递到处理器404上进行处理,通过传输器402传送到显示屏14上,方便供应商管理货物的汇总,无需人工进行汇总,速度较快,减少工作时间。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