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政审批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43924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行政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服务终端、自助服务平台和人工审批平台,所述服务终端分别连接所述自助服务平台和人工审批平台,所述自助服务平台连接所述人工审批平台;

所述自助服务平台,包括用于选择服务类型的选择模块;用于获取待审批材料数据的获取模块;用于处理所述待审批材料数据的数据处理模块;用于发送所述待审批材料数据至所述人工审批平台的发送模块;用于递交审批结果至所述服务终端的第一递交模块;

所述人工审批平台,包括接收所述待审批材料数据并显示的显示模块;用于递交审批结果至所述服务终端的第二递交模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助服务平台还包括缴费模块。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拍摄单元。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模块包括扫描单元。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政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数据处理模块包括格式审查单元;

所述格式审查单元用于审查所述待审批材料数据的格式。

6.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行政审批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终端包括回执模块;

所述回执模块用于向用户发送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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