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58780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脑配件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多功能显示器。



背景技术:

电子产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用品之一,伴随着人们的工作及日常生活,而电脑作为其中举足轻重的一份子,其功能性的要求也凸显的越发重要。

显示器作为电脑的必要输出设备之一,它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文件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显示工具,常见的显示器的功能性差,仅能满足人们的最基本需求,其功能性急待改善。



技术实现要素:

1.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了一种多功能显示器,采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可以起到遮挡显示器主体的作用防止他人窥探隐私,还可以有效地遮挡显示器主体的光亮,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在设置成正向垂直时,还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显示绿色或青色等吸收和反射都比较适中的光线以吸收强光中对眼睛有害的紫外线,同时减少因强光对眼睛所产生的耀光,该显示器结构简单、紧凑,容易装配,耗材少,成本低,生产效率高,安全可靠。

2.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显示器,包括显示器主体,所述的显示器主体的两侧及上端分别设置有左延伸屏、右延伸屏和上延伸屏。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左延伸屏、右延伸屏和上延伸屏通过180°铰链与显示器主体连接,使得左延伸屏、右延伸屏和上延伸屏可以垂直和平行于显示器主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的左延伸屏、右延伸屏和上延伸屏均与显示器主体电连接,由电脑系统控制可将左延伸屏、右延伸屏和上延伸屏设置成显示器主体的拓展屏、复制屏等。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改进,所述的上延伸屏的顶端设置有轴对称的一对挂钩。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显著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显示器,设置的左、右、上三个延伸屏通过180°铰链与显示器主体连接,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平行于显示器主体,作为显示器主体的拓展屏、复制屏等,还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正向垂直于显示器主体,这样的结构下既可以起到遮挡显示器主体的作用防止他人窥探隐私,还可以有效地遮挡显示器主体的光亮,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在设置成正向垂直时,还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显示绿色或青色等吸收和反射都比较适中的光线以吸收强光中对眼睛有害的紫外线,同时减少因强光对眼睛所产生的耀光。

(2)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显示器,上延伸屏的顶端设置有轴对称的一对挂钩,可以在挂钩上放置自制的3D投影仪,将上延伸屏设置成垂直于显示器主体,这样自制的3D投影仪即位于屏幕中央,同时垂直放下的左、右延伸屏可以有效地起到遮挡外部光线的左右,减少屏幕中光亮的分散效果,然后将显示器主体上的壁纸设置成指定的壁纸即可达到3D投影的效果。

(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显示器,结构简单、紧凑,容易装配,耗材少,成本低,生产效率高,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功能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示意图中的标号说明:

1、显示器主体;11、上延伸屏;111、挂钩;12、左延伸屏;13、右延伸屏。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中的一种多功能显示器,包括显示器主体1,所述的显示器主体1的两侧及上端分别设置有左延伸屏12、右延伸屏13和上延伸屏11,左延伸屏12、右延伸屏13和上延伸屏11通过180°铰链与显示器主体1连接,使得左延伸屏12、右延伸屏13和上延伸屏11可以垂直和平行于显示器主体1,左延伸屏12、右延伸屏13和上延伸屏11均与显示器主体1电连接,由电脑系统控制可将左延伸屏12、右延伸屏13和上延伸屏11设置成显示器主体1的拓展屏、复制屏等,设置的左、右、上三个延伸屏通过180°铰链与显示器主体1连接,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平行于显示器主体1,作为显示器主体1的拓展屏、复制屏等,还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正向垂直于显示器主体1,这样的结构下既可以起到遮挡显示器主体的作用防止他人窥探隐私,还可以有效地遮挡显示器主体1的光亮,避免影响他人休息,在设置成正向垂直时,还可以将三个延伸屏设置成显示绿色或青色等吸收和反射都比较适中的光线以吸收强光中对眼睛有害的紫外线,同时减少因强光对眼睛所产生的耀光,上延伸屏11的顶端设置有轴对称的一对挂钩111,可以在挂钩上放置自制的3D投影仪,将上延伸屏设置成垂直于显示器主体1,这样自制的3D投影仪即位于屏幕中央,同时垂直放下的左、右延伸屏可以有效地起到遮挡外部光线的左右,减少屏幕中光亮的分散效果,然后将显示器主体1上的壁纸设置成指定的壁纸即可达到3D投影的效果。

以上示意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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